来源 | 央广网、@平安_松滋、潇湘晨报等编辑 | 苏佳欣审核 | 江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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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疯传!深夜通报:停职!
警方通报:停职!
5月16日深夜,湖北松滋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经查,5月10日下午,我局民警岑某、辅警罗某驾驶警车执行勤务时,超车变道拦停私家车。5月11日下午,涉事民警辅警被停止执行职务,目前正接受进一步调查。
私家车什么时候需要避让公务车辆?
私家车在什么情形下需要避让警车、消防车等公务车辆?针对相关争议,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性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一般情况,警车鸣笛视为在执行紧急任务,社会车辆应当让行。
警车只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一般紧急公务下警车会鸣笛,视频中警车鸣笛时间与私家车辆没让行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争议,可以结合其他证据再次进行确定,如果确实是在没有让车后鸣笛,基于一般人考虑以及相关规定,私家车没让车不应当受到处罚。
交通执法通常有交通警察进行,且应穿着工作服装,根据视频显示,两名警察并非交警,其执法行为并不规范,且在高速拦停车辆十分危险。
若警察违规执法,可能会受到警告、开除、降级、撤职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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