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吃相,真的很难看
世间万物,皆有因果,社会之公正,亦非例外。
然而,在这纷繁复杂的社会里,法治与情治,时常如同天平的两端,难以平衡。
从上海精神病人的遗产争夺,到郑州九岁女孩的债务纠纷,这两起事件都引发了人们对于社会公正的深思。
01
首先,我们来看上海这起事件。
男子患有精神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父母去世后,两个姑姑无私地承担起了照顾他的责任。
这一照顾,就是十几年,2019年,男子因病去世,时年65岁。
好在男子有一套房子,男子走后,房子动迁,政府补偿了300万动迁款。
从情理上说,两个姑姑照顾了侄子十几年,理所应当可以得到这笔动迁款。
可是,法院最后却认定:动迁款由民政局管理。
也就是说,男子去世后,他的遗产却被政府收回,两个姑姑拿不到一分。
这无疑是对她们无私付出的冷漠对待,是对社会公德的极大讽刺。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社会公正何在?
难道对于无私奉献的人,我们就应该如此冷漠无情吗?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法律的严肃性。
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的人既未婚也无子女,没有继承人,其遗产应由政府管理。
这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遗产被滥用或侵占。
然而,法律在保护公民权益的同时,是否也应该考虑到那些无私奉献的人的利益?
是否应该有一种机制,能够平衡法律与道德,使社会公正得以体现?
真是太魔幻了。
男子活着时,没见你们出面照顾;死了,却来抢他的遗产。
02
再来看郑州这起事件。
郑州一男子因为赌博,欠下外债。
男子为了搞钱,打算卖房,遭到妻子反对,于是男子杀死了妻子和丈母娘,被判入狱。
男子9岁的女儿,跟着外公生活。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男子还钱。
法院经过认真审理,最后判决男子9岁女儿还钱。
一个9岁的孩子,都不能养活自己,怎么偿还父亲的债务?
但是法院不管,向女孩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一个九岁的孩子,因为父亲的债务而被法院判为“老赖”,
这无疑是对社会公正的极大挑战。
法院的这一判决,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违背了法律的基本精神。
在此,我们不仅要问:法院的职责何在?
难道就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顾及无辜者的权益吗?
9岁女孩成为老赖,真是天下奇闻。
随着事情的发酵,法院最后表示“我们错了!”
03
这两起事件,都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公正失衡的一面。
一件是活着没人管,另一件是死了抢遗产。
不管是年幼的孩子,还是有残疾的成年人,
生活无着时,不见他们出面帮扶,照顾。
有了好处,却要全部拿走。
在法治社会中,我们不能忽视法律的严肃性,但也不能忽视情治的重要性。
法律与情治,如同社会公正的两翼,缺一不可。
只有在法治与情治的共同作用下,我们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
因此,我们呼吁,对于那些无私奉献、承担社会责任的人,社会应该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同时,我们也希望法律能够在保护公民权益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社会公德和道德伦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正,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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