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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何志敏:应加强对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帮助
近期知识产权领域热点不断。
5月12日,国家知识产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
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正式施行;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开始实施。
此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也于6月1日起实施……
开局“十四五”,走好第一步。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接受人民政协报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应从国家大局出发,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塑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
何志敏: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Q1
如何看待此次《通知》的印发?
何志敏:
只要社会有期许、市场主体有需求,我们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步伐就不会停步,就要针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攻坚克难、解决痛点,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进一步深化改革,激发创新动力。此次《通知》的印发正是对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仍有期待。如希望进一步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进一步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加大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等。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正是聚焦在市场主体的期待上,如持续压缩专利审查、商标注册周期,切实提高专利、商标申请质量,进一步严格知识产权执法等6大方面,共计16条具体举措,旨在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的制度优势,使知识产权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路上的“开山斧”“点金石”,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社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Q2
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有何重要意义?
何志敏: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在众多市场主体中,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个体工商户数量超过7000万户,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因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得好不好,直接影响企业市场的创新力和活跃度,关系中国经济的基本盘。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先进的生产力,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不可或缺的主要力量。知识产权保护对中小企业发展全过程十分重要,特别是与对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创新型企业更是如此。Q3
目前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能力还有哪些不足?
Q4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Q5
在制度设计上有什么建议?
Q6
具体到中小企业如何落实《通知》?
最后,何志敏总结:“总之,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要更加积极探索、主动作为,以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和提升社会公众获得感为重点,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努力营造更加优良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原文刊登于
2021年6月4日《人民政协报》
第6版民营周刊
本文在原文基础上进行改编
原文作者丨人民政协报记者 孙琳
整理编辑丨赵爽
审核丨毛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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