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的公告》,5月15日至26日期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新官不理旧账”方面的问题线索。受理电子邮箱:hnsyhbwtxs@163.com。
一是合同协议不履行。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或延迟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以及因政府和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补偿的;或者因政府和部门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市场主体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赔偿和补偿市场主体损失等问题。 二是规划、决定不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或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政府和部门改变规划、行政决定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补偿等问题。 三是惠企政策不兑现。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或者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政府和部门不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或者合法承诺等问题。 四是生效法律文书不执行。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问题。 五是账款支付不到位。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问题。 六是产权纠纷不解决。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未依法给予补偿,以及与市场主体存在经营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纠纷问题。 《公告》指出,提供“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案件线索必须具署实名,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尽量详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相对方主要为企业、企业家、项目投资主体。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孟姣燕
编辑:吴媚
校对:范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