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消失了,但他们不配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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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脆皮。
这几天,电影《失孤》原型郭刚堂寻子成功的消息,刷爆了热搜。
经历了24年的奔波寻找,郭刚堂终于和儿子相认了。
这个场景,每个看到的人,都无法不为其泪流满面。
孩子被拐走时,郭刚堂还是年轻力壮的青年。
找到孩子的时候,却已两鬓斑白,皱纹纵横。
在找到孩子之前,苍老已经悄然将他占领。
我们都希望,命运能够放过这家人,他们已经够苦了。
就团圆吧,孩子缺席的时间,用未来的陪伴补上。
但,事情的走向,却让很多人大感意外。
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表示:“以后还是想留在养父母身边。”
至于亲生父母,他会利用假期多回家看看。
此言一出,引发了很大的争议。
不少网友都痛斥,他是在“认贼作父”。
但郭刚堂却理解并尊重了孩子的这个决定。
他说,“以后会把孩子的养父母当作一门亲戚,常常走动。”
事情发展到这,我更多的是觉得无奈和唏嘘。
郭刚堂的儿子找到了,但没有完全找到。
他找到了郭新振,却找不回儿子这24年的情感与成长。
就像网上那句刺痛了我无数遍的评论:
“郭刚堂失去了两次孩子,一次是被拐走时,一次是找到时。”
2
郭新振的这个决定,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
一面是倾尽所有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含辛茹苦将他抚养成人的养父母。
一面是情,一面是法。
他所面临的,是一个巨大的道德困境。
何况养父母对待他这些年,几乎是视如己出。
郭新振的养父母家,原本是有两个女儿。
但是两人一心想要一个儿子,一直无法如愿。
最终,碰上了拐卖了郭新振的人贩子,将他买下。
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养父母对其倍加疼爱,从来不舍得打骂。
全家最好的东西,都是先紧着郭新振来。
两个姐姐比他大不少,长大后替父母撑起了照顾郭新振的担子。
先后拿出积蓄来,给郭新振买车买房。
如果不是被拐来的,郭新振的确就是一个被爱灌养着长大的孩子。
和郭刚堂相认的时候,相比于父母的撕心裂肺,郭新振一直表现得相对冷静。
他悲,他痛,他也陌生,也疏离。
在他前20多年的人生里,都未曾料想过自己会和拐卖挂钩,
如今,这个消息仿佛一声震雷,砸进了他的生活。
连带着他毫无记忆的亲生父母,和一份充满着悲壮与牺牲的情感。
而被他视为亲生父母的养父母,却一下子成为了拐卖的帮凶。
一下子所有人都跑过来说:“你不能爱他们,要恨他们,要和他们一刀两断。”
不管是谁,都没那么容易接受。
我们没有底气,也没有资格去指责郭新振,他同样也是受害者。
我们不是他,我们不知道对他来说怎么选都是错。
选郭刚堂,放不下自己与养父母的情感羁绊。
选养父母,对不起亲生父母的寻找与爱。
这从来就不是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的选择题,终究要牺牲一方。
是他自己,或是亲生父亲。
今年,郭刚堂已经51岁了。
他的整个青春和大半个人生,都付出在了找孩子的路上。
如今,即便找回了孩子,此后也只有假期能够相见。
加起来也没有几年。
那可是他的亲生儿子啊。
郭刚堂和郭新振,哪怕血浓于水,但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这样的情感悲剧,到底谁能为他们负责?
3
比起郭新振的选择,更让我难受的,是郭刚堂对其养父母的态度。
为了孩子,他将养父母视作了亲戚。
这是一个父亲为了不让孩子为难,所做出的无奈决定。
其实,这也是不少被拐家庭的选择。
有的孩子,还会在被亲生父母寻回之后,选择将养父母接过去同养。
但我还是希望更多受害家庭,能够对养父母追责。
在成为父母之前,对孩子来说,他们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买家。
谁造成了亲生父母和孩子的情感隔阂?
谁在他们的血缘之间横亘一脚?
人贩子该死,但买家就没有一点过错吗?
其实,很多像郭家父子这样悲剧的根源,都是因为买家的自私。
看过华西都市报的一篇报道。
寻找被拐儿童的网站“宝贝回家”的创办者张宝艳,在接受采访时说过:
在她这么多年找回来的900多个孩子中,真正会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最多也就占两成。
百分之八十多的,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甚至有不少孩子被找到后,不愿意认自己的亲生父母。
因为他们不仅离不开养父母那边的生长环境,也无法割舍和养父母所谓的亲情关系。
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打拐处处长蒋晓玲分享过一个案例:
几年前,警方解救了一个11岁的孩子。
因为从记事起,他所有的记忆都是跟养父母在一起。
回来的火车上,他宁愿和警察交谈,也不愿意和亲生父亲说一个字。
我们难以想象,对孩子的亲生父母来说,明明找到了孩子,却被他恨着的心情,会是多么难受。
他们经历了两次痛苦。
一次是孩子被拐时。
一次是孩子就站在自己面前,却不愿认他,和他回家。
被拐的孩子,此生都会背负着对亲生父母的亏欠。
他们的亲生父母,永远也逃不开对孩子的心疼愧疚,乃至想近却不可得。
养父母,竟能成为这样的悲剧中最大的受益者。
实在是太让人愤怒。
谁还记得,一开始正是他们的自私,才造成了现在三家人的痛苦?
4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该法条从199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但郭新振的拐卖,是在法条实施之前。
也就是说,郭新振的养父母,不会受到法律的追责。
这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事情。
但是还有很多像他养父母这样的买家,必须要得到严惩。
很多买家可能都觉得,我只不过是想要个孩子。
我也不会亏待他,也有别人养不起,卖给我怎么就不行?
但他们没想过,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
不是每个被拐卖的孩子,都能“幸运”地被买到收养家庭。
没有被买走的孩子怎么办?
请看看下面这位父亲的哭诉。
他的孩子,仍在襁褓中的时候,就被人贩子偷走。
苦苦寻找16年后,终于在前不久,与儿子相认。
但看到孩子之后,他瞬间就崩溃了。
孩子的舌头被人贩子割掉,成了哑巴。
全身上下,都是被人贩子毒打留下的伤痕。
伤痕之深,连头骨都已经清晰可见。
经鉴定,这孩子已经成了一级残疾,永远也治不好了。
人贩子将他毒打成这样,就是为了让他上街乞讨,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
这孩子如今最习惯的,还是跪趴在地上,做出乞讨的姿势。
熟练得让人心疼。
孩子的父亲哭着说:“为了找孩子已经倾尽所有,现在又要拿什么来养一个一级残疾的孩子的下半生?”
即便我们再不愿承认,不愿看到,但这就是没有被卖出去的孩子最真实的情况。
要不,被打残,沦为乞讨工具。
要不,被卖进风月场所,成为玩物。
这一切,每一个买家,都难辞其咎。
就算他们没有亲自将这些孩子推进深渊,他们也是罪恶的帮凶。
人贩子不会停止作恶,因为只要有市场存在,他们就永远有利可图。
现在的人贩子能够猖狂到什么地步?
上海火车站,一个妈妈带着两岁的孩子正在休息。
一个陌生女子推着婴儿车靠近她们,众目睽睽之下抱起孩子就往自己的车里放。
嘴里说着:来,跟妈妈走。
幸亏孩子母亲反应迅速,才没让她得逞。
还有那个带着孩子出门的父亲。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女子上来便要抢走他的孩子。
父亲立马警觉起来,拉着孩子不放。
但他没想到,身边围观的路人,竟全部围了上来,掩护女子抢走孩子。
被同伙钳制住的父亲,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抢走,却什么都不能做。
哪怕只剩一个买家,人贩子也甘愿为了这份生意铤而走险。
这些年,我国的打拐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刑罚也越来越重。
但是拐卖还是没有办法得到根治。
为什么?
不是人贩子太多,而是买家太多。
只要嗅到一点点利益的味道,即便是冒着重罚的危险,也永远会有人出卖灵魂。
买家,才是这条黑色产业链的原罪。
你们真的一点都不无辜。
想要从根本上消灭拐卖,要重罚的就不仅仅是人贩子,还有买家。
这也是我今天写这篇文章的目的。
我们一定要呼吁买卖同罪,让买家和人贩子受到同样严厉的惩罚。
才能让他们投鼠忌器,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错得有多么离谱。
很多时候,比起人贩子,拐卖市场的买主,更令我们深恶痛绝。
凭什么买家作为始作俑者可以逍遥法外?
凭什么毁了别人家庭的人,反而成了孩子最亲的人?
孩子都是父母的命。
毁了一个家庭,夺走了别的父母生之希望,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热搜没了。
但你们不该被原谅。
也不配被原谅。
因为,那是你们从别人那偷来的天伦。
-END-
本文作者:脆皮先生;个人简介:脆皮先生,一枚新晋奶爸,创业公司高管。曾花3个月时间复习,考上985高校硕士,成绩全国前三。工作13个月,即成集团公司年薪最高员工。去过很多城市,也曾在路边练摊。现在只想和你说最真的话,持续成长,不断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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