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答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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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推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优惠政策落实
今年3月28日
财政部官网发布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本期小熙就带你看懂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分档减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Q
该政策的享受主体是谁?
用人单位
A
该政策的享受主体是符合享受条件的用人单位。
小熙
Q
该政策的享受条件有哪些呢?
用人单位
A
该政策的享受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
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
小熙
Q
如果我们单位满足了这些条件会得到哪些优惠呢?
用人单位
A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一、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小熙
Q
那如果我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还能享受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吗?
用人单位
A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的规定:“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小熙
Q
有些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下,符合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但仍然有残保金申报表,免征也需要申报吗?
用人单位
A
正常申报,正常填写数据,符合条件数据会反映在减免费额栏,应缴费额为零。
小熙
小熙提醒您
本公告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缴费人已缴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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