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人,事关清明,这份告知书请收好!
“清明文明祭祀 预防森林火灾”
市民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我国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蒙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我们必须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搞烧荒、烧田埂、烧果树枝叶等农事活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对违反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林草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积极参与到“清明文明祭祀、预防森林火灾”活动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过一个平安、文明、快乐的清明节。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以便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及时组织扑救。
●清明必看攻略!蒙自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25日起开始施行……
编辑:马秋菊
法律顾问:云南牵明律师事务所许毅辉律师 13529467308 杨玥律师 18206837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