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利伟案的第三个重大的违法就是剥夺当事人会见律师的权利。抓人之后按照法律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一时间应当告知有委托律师的权利,律师也有权会见。但是,605专案组却对吉安市内所有的看守所下达统一命令,禁止本案所有律师会见。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剥夺了本案所有45名被告人的会见权,辩护律师经依法控告、投诉、维权仍无法会见到自己的当事人。2020年安福县公安局想就另一案件线索到看守所提审皮利伟等人核实情况,都得请示605专案组的组长,而且最终被拒绝。也就是说,同样是在吉安市公安局下辖的安福县公安局的“自己人”都见不上,更不用说律师能不能会见到了。本案的45名被告人如果在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第一时间得到律师的帮助,本案很多假笔录都不可能出来,因为律师会告知他们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会告知他们有认真阅读、核对笔录的权利,会帮助其反映其被刑讯逼供的线索,会告知当事人什么是指供、诱供等等。律师的首次会见非常重要,原因就在于很多人都是第一次面对公权力,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案卷当中所谓的权利义务告知书,我们从同步录音录像来看,他们根本不知道写的什么,都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专案组自然也深知如果这些被告人懂法了,他们就不好对他上手段了,就不好诱骗当事人签字了。像案中邹某英的笔录,假的那么厉害,那都是在被剥夺律师会见期间,这些侦查人员使用这种坑蒙拐骗的手段做出来的。这是第三个对于底线性防范冤假错案制度的违反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