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走进去,跳出来:法理论与思想史的阅读思路

法理读书writers 法理读书 2023-11-11





















“法理读书”公众号由中国人民大学法理读书会发起创立,致力于法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经典名著研读,为各界读者提供读书交流的互动平台。公众号将定期推送法理读书会的读书预告,同时向读者推介好书好文,分享书评、论文以及其它重要学术信息。

*读者福利
法理读书组建了“论文写作和发表交流群”,致力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青年教师的学术经验分享交流,定期邀请相关专家、组织专业活动助力论文写作发表。

欢迎各界读者在法理读书公众号后台按要求留言,“论文交流群+姓名+学校+年级(学生请留言本硕博,教师请留言职称)+学院专业+微信号(必填!否则无法拉入)”,会有工作人员拉入群聊。因申请人数较多,处理时间为5-7个工作日,请读者们耐心等待。

本群是单纯的学术交流群,禁止各类商业推广、打着“交钱就能发表论文”等旗号的不法人员入群、污染学术生态。上述人员一经发现,将会立即被踢出群聊并进行法律追责。

本文作者

许新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本文拟定的阅读对象是想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想以学术研究范式思考的高年级本科生,不周延之处甚多,其他层次的读者一笑而过最好。此外,特别感谢苏汉廷、李浩源、赵玉珍、李露莹等学友的建议。

法理论与思想史的学习随感

——从「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

的对立交融延展开去


楔子

夜舟江上,橹摇水声,漾漾随星点点。舱内二三侧卧,百无聊赖,正是静极思动时。

一小书童,怯生生问身边儒装纶巾之书生:「先生博学,古今中外,卷帙繁多,何以为学之正途乎?」

书生一笑,以手扣舷,侃侃而谈:「宋时,有人问大儒陆象山:『先生何不著书?』陆大儒对曰:『六经注我,我注六经。韩退之是倒做,盖欲因学文而学道。』这话啊,后来就传开去了,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搞学术,无非两种方式。一种是研究先贤说了什么;另一种则是我以为先贤说了什么。

后来啊,我看西洋人的理论,也是如此。那个什么施特劳斯,认为古往今来的思想家们都在自己的作品里藏着只有聪明人才能看到的东西。他是聪明人,他能看到,还能就着这些弦外之音,串出一个理论脉络来解决当下的问题。这,不就是『我注六经』?

不过,他这样一来,剑桥的一些老学究就不乐意了。他们说,要理解这些思想家,就必须回到思想家所处的时代中去,以前的理论只有在以前的环境下才能被理解。你们看,『六经注我』也有了。」

读书人说到这里,抚掌笑道:「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可见古今中外,本是一体。」

小书童不住点头,却见船尾一个盘腿的小和尚挠挠头,问:「那『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是一件事呢?还是两件事呢?」

书生瞥了他一眼:「自然是一件事」

小和尚略带笑意:「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


一、多元的理论

让我们接着楔子里的故事说下去,书生的见解,也是一般的理解,即「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是学习前人理论的两种方式。我们在学习理论时,要么借思想家们的观念去建构自己的理论体系;要么以某个理论家的文本为准去解读。学术点说,前者是读者中心主义(类似思想史里的「施特劳斯学派」),后者则是作者/文本中心主义(类似思想史中的「剑桥学派」)。

昆汀 · 斯金纳、列奥·施特劳斯与陆九渊

但,陆象山真的是这个意思么?


陆九渊,字子静,因讲学象山书院,世称「象山先生」。儒家心学代表人物,主张「吾心即宇宙」「明心见性」,后世王阳明将其学说发扬光大,史称「陆王心学」。由此,从陆九渊心学思想的角度来理解这句话似乎更为合适。从陆九渊思想的渊源和内涵来看,其自称「(吾)因读《孟子》而自得之」,即其自认孟子对自己的思想影响很大。而孟子又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可见,孟子认为学者自身主体地位更加重要,所谓「万物皆备于我」。陆九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古人之于书。稽求师式,至于为圣为贤。而后世乃有疲精神,劳思虑,皓首穷年,以求通经学古,而内无益于身,外无益于人,败事之诮,空言坐谈之讥,皆归之者,庸非不通于理,而惟书之信,其取之者不精而致然耶?」(《象山集:外集卷四》)可见,陆九渊很好地继承了孟子的思想,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更重要的是「明心见性」,而我之本心,已与圣人同心,故我的言行自然也与圣人言行相仿。六经不过圣人言行注脚,六经也不过是我言行注脚而已,所谓「六经注我」。那「我注六经」呢?其实不是像其理论对手朱熹那样,用文字去传注六经,而是既然我的本心与圣人相同,我本心之下的行为也就是在为圣人所著的六经做出解释。如果你对六经有所不通,那直接听我言、观我行就好了。


不信?再来看看文本的语境。陆象山这句话回应的是「先生为什么不写书?」的问题,他采用一种很巧妙的回答:我的言行已经在为六经做注,阐释六经了,不用再多此一举写书了。这里,如果我们把「我注六经」理解成我要为六经做文字传注,反而解释不通。


所以,结合作者本身和上下文语境来看,「六经注我」与「我注六经」说的其实是一个意思,就是发明本心之后对自我的高度肯定。也是作者对催稿人的高情商回应。


你看,用来学习理论的理论,都充斥着误读(或者说多元解读)。


讲了个故事,总是想着从故事中学到些什么。那么第一层,我们学到了对理论的几种分析方法:「作者」中心论、「文本」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当然,这三者是可以相互重叠的。换句话说,同一社会现象,用不同的理论分析,可能得出相同的结论,也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进而,第二层,不要用非此即彼的思维去看待理论,很可能你认为对立的理论实际上是统一的。要创造对立很简单,甚至都不用「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这么高端,在任何理论前面加一个「新」字,或者「后」字就可以,如「保守主义 v 新保守主义 v 后保守主义」之争。不少争论到最后,只是一种语言游戏而已。第三层,不同的解读本身没有优劣之分,流行的理论只是切中了某些流行的因素而已(如时代的需求、人性的偏好等)。流行的理论是什么不重要,为什么流行才重要。当然,这里面最不重要的或许就是作者本人的想法了。除了津津乐道的「马克思不是个马克思主义者」外,也可以看看这个例子: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究竟意所何指?(当然,学者与流行之间暧昧的态度、学派之间的浮沉更多体现在人物传记或回忆录里,这些书带着人物浮沉的视角去看非常有意思。

文理中外学术江湖,足够后来者揣摩

当然,一旦把思维放开,我们很快就会被各种名词概念所淹没:自然主义、实证主义、语言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人类学、结构主义……甚至加几个限定就可以自创名词了:刚性实证主义、柔性实证主义、新实证主义……对应的往往还有一大堆名字(往往是外国的):哈特、凯尔森、德沃金、拉兹、哈贝马斯……因而,有时和别人讨论理论,似乎不是为解释某些现象,而像是参与一种活动——哦,你也看哈特,那我们来聊聊吧。什么,你看的是菲尼斯,让我洗个手先。


你想了想说:「不如,我们来聊聊某些共性话题?比如:『学理论有什么用?学这么晦涩难懂的东西,你的起薪一定很高吧!』」


于是不管哈特分特,还是德沃金分金,都一起对你礼貌地说出了「滚」字。算了,先别交浅言深,还是来看一些基础问题吧。比如:什么是理论?

图文无关

二、理论、太多理论、无聊的理论

理论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寻找所谓定义的尝试往往也是徒劳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就是那些被归为「理论」的文本。这个定义很有用,因为它强调了对这一类别的划分是由文化和历史决定的,所以是可以改变的。这种归类方式与文本的结构、解读和阐述方式有关,而并非因为理论拥有一些非理论不具有的重要且神秘的本质。

——改编自《人人都该懂的古典音乐》中对古典音乐的定义


法理论是由思想和作品汇集而成的一个整体,很难界定它的范围……它被用来指称对表面看来属于部门法研究领域的思考提出挑战,并促使其再诠释的作品。这便是「是什么使某种研究成为理论研究」最简单的解释……它们之所以成为「理论」是因为它们提出的观点或论证对那些部门法的研究者具有启发作用,或者说可以让他们从中获益。

——改编自《文学理论入门》中对文学理论的定义

为了避免法理论内部的派系影响,笔者改编了一些其他学科对理论的看法。按这些说法,似乎只能给理论下个模糊的直观印象:法理论是抽象且多元的,且对部门法的研究有指导或启发作用。当然这个印象并不完美,因为很多时候对法理论本身有指导或启发作用的研究也会被冠以「交叉学科研究」的名义而纳入法理论研究的范围。这一现象本身说来话长,比如我们可以从学科分化的历史谈起,西方20世纪中产阶级兴起对高等教育格局的影响、中国大学学科划分的历史源流等,不过有点跑题了,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我们还是从理论本身来谈。首先,理论之间是有层级之分的,按照其抽象程度研究之对象,可以分成「哲学—各学科总论—分论」的架构。(当然时下也流行所谓「元哲学」、「元xx」,对此笔者较为赞同俞吾金先生的说法,读者可自行查阅俞吾金:《第一哲学与哲学的第一问题》,载《哲学门》第2卷第1册)其次,TFBOYS三个人粉丝都能分成19派,更别说各种理论了。哪怕是最为抽象的理论——哲学,也有着诸多不同的流派,更不用说次级理论了。而且就算分好类,也总有人试图跨越交叉。假设只有10种理论,仅两两交叉,就能产生45种新理论。这大概也是为啥我们会觉得理论层出不穷的原因之所在了。比如,经济学里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边际主义、行为主义和法学结合一下就有,古典主义法经济学、新古典主义法经济学、边际主义法经济学、行为主义法经济学……于是只能弱弱吐槽一句「Too many theories!」

依旧图文无关

这里就不得不谈另一个问题,即理论是如何被划分的,以及如何看待此种划分。但要先明确,没有统一的划分标准,只有流行的划分标准。例如,有人认为「奥斯丁的《法理学的范围》首次将法理学和政治哲学与伦理学区分开,明确了法理学的研究范围。」但如果你和古典法学家这么说,人家未必同意。(这个点请时刻谨记:Rules No.1: There is no rules.


我的思路很简单,从理论之源起来考虑。假设有法理论这回事,那么显然有个叫「法」的东西引起了相关思考。那么,法是什么呢?法和其他类似的规则有什么区别呢?这些想法多了后就可以对部门法产生影响:民事法律和民事习惯的区别是什么?如何把道德规则(公序良俗)纳入民法体系内?——恭喜,你已经踏入了分析实证法学派的领域。(为啥一定要进这个派呢?因为你生得晚,这些问题都被人考虑过了。那句话怎么说的?世上本没有学派,思考的人多了,也就成了学派……


但只有这一种路径能影响法学研究么?显然不是。于是又出现了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人类学……各自都有着各自的脉络。又因为这些影响显得较为散乱且多来自法律之外,于是被统称为「法社科研究」。这就是时下流行的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之争了,且日后完全可能演变成法理学学科下的两个子学科。话说回来,分类固然有着理论上的依据,但显然也受到现实的掣肘。假如波斯纳和卡多布雷西同时宣布决定加入中国国籍并入驻北大,那说不定当下的格局就是「法教义学」「社科法学」「法经济学」三足鼎立了。


说到底,理论流派的分类并不是个太精细的事情,也在不断变化。如果我们把理论当作一种工具——不管是用来解释现实的工具,还是当作自己精神追求的工具——你会发现,任何工具都是服务于使用者的需求,没有好用的工具,只有具体情境下好用的工具。在这个复杂的现实世界里,没必要把锤子砸扁后煎鸡蛋,而应该去找一个叫「平底锅」的东西。但是话又说回来,工具也不是万能的,它取决于使用者的水平,大师用街头的菜刀可以做国宴,我用屠龙刀未必能切好黄瓜。有些理论工具很好用,但学习成本太高,就需要你去衡量投入与产出。比如,法学生有没有必要学Python或者各种复杂的数理模型?

这次图文相关

当然,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的答案,它本质上还是博与精的问题,具体回答取决于你自己的性格(先天条件)与特长(后天受教育的过程)。毕竟,学者本身也有很多类型。有那种天才型的学者:「老子懒得做文献综述,没必要看前人说啥,遇到问题我自创个理论工具平推过去就行了」;也有那种博约型的学者:「这个问题用xx年前的xx理论可以解决;这个现象,xx在xx时候谈过。」或许,还是看看学者的专集与回忆录,可以体悟一些经验。反正我读来感觉,博与精都没有问题,适合自己最好。而学者本身之所以被记录,更多在于与时代中的核心问题相贴合。当然,这些学者主观上未必追求这一点,多的是无心插柳。没必要去追逐热点,要等热点来找你。


说完了客观印象,再来谈谈对理论的主观印象——理论是枯燥、空洞,且无聊的。

不得不说,这是个多么精准的印象——正经人谁搞理论啊喂。


好吧,我们正经点:理论无聊这个锅,一半要给理论家那七扭八拐的表达,而剩下的一半要给翻译(手动狗头)。首先,就如同形式主义的文学家对「文学感」的理解一样,我们也可以说,理论家的「高深感」来自其所使用之语言的「奇异化」(estranging)或「陌生化」(defamiliarizing)的效果。正负情愫交融、象征交换、涵摄机器……这些词听上去就像是些了不得的东西。有意或无意的,理论家爱使用这些词汇来突出自己思想的深邃感。其次,理论家不是凭空产生的,他们总要有一个讨论的对象。这些对象可以是历史上的某些理论家,也可以是同时代的对手。如果不了解理论家所处的环境,你很难理解他所有的思想。这些隐而不发的东西,构成了我们阅读的障碍,也进一步增加了思想的高深感。你要研究韦伯的方法论,多少得看看罗谢和肯尼士;你要看懂黑格尔,则多少得看看谢林。人生苦短,所以别妄想通读(懂)哲学史。即便是搞中国史,语言障碍比较少的,懂唐宋的也未必懂先秦,何况国外的学者。(题外话:我中文系的朋友就一直认为,古代汉语就应该当外语来学,现在中国懂先秦汉语的真不一定有懂英语的人多。不信,不依赖白话翻译的情况下看看《老人与海》和《尚书》,分别感受一下即可。)这些隐而不发的东西,还包括理论家所处的时代、他在那个时代的位置等。比如为什么霍布斯要用「利维坦」这个隐喻,为什么他偏保守(而为什么单独他思想中的这一点没被后人继承)等。再次,不得不谈的一个问题就是翻译的问题。两种语言(甚至不少书是三四种语言间的转译)之间的转换非常困难,很多时候,为了表达某些学者的观念(这些观念往往和前文所言的隐而不发之事有关),不得不创造一些中文表达,或者给既有的中文表达加上新的意涵。国内译注也不太注重通过脚注的方式阐明某一译法的理由,所以造成的结果就是,我们既有的中文知识作为成见就阻碍着理解。对此,较好的解决办法是动笔译一译,体悟两种文化的差异,慢慢熟悉。总之,只学好外语做翻译是不够的,还得学好中文才行。在解决完这些理解的障碍后,理论大体就不会那么无聊了。毕竟,阅读的收获与你的阅读量成正比。你越来越能体验「会心一笑」的时候,理论学习的快感也就随之而来了。



翻译与法律翻译

 当然,即便如此,还是有人会觉得理论过于抽象或无聊,这往往是和实践对比来看的。实践的趣味性来自其和预期的反差,而且具有及时反馈性。而理论往往会板起个脸告诉你,这些反差都是可以解释的。而当你想用其去预测的时候,理论又会告诉你人类社会是复杂多变的,我们往往只负责解释,不负责预测。缺乏正反馈机制,再加上抽象思考本身又是个要耗费一些脑细胞的事情,难怪理论往往被束之高阁。你看马克思就很精:「要义不在于解释世界,而在于改变世界」,无怪其能影响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当然,这也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理论与经验/实践,或者说,理论与日常知识之间,是什么关系?

三、理论、经验与日常知识

对我来说,社会学意味着把熟悉的东西变得陌生,将陌生的东西变得熟悉。

——鲍曼

理论是一张我们为了捕获「世界」所抛出的网;也是为了去解释、掌握世界,以及为了将世界加以合理化所抛出的网。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将这张网的缝隙编织得越来越细密。

——波普尔,转引自汉斯·约阿斯、沃尔夫冈·克诺伯《社会理论二十讲》

不少理论家似乎都有些高高在上的姿态,认为如果没有深邃的理论引导,经验研究一点意义都没有,甚至还会出现错误结论;但有的人则不这么看,认为只有努力进行经验研究,才能为理论奠定基础。细究起来,这个问题相当棘手,类似于「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实际上,如果我们仅认为理论是一般化、普遍化的陈述,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随时都在使用理论。例如「所有的男性都是沙文猪!」「所有的理论家都不说人话!」。只要我们发表了这样一种抽象的言论,或者说提出这样一种假设的时候,就是在运用理论了。这也暗含着,理论对生活而言是必需的。因为没有理论,我们就没办法学会、描述和交流任何东西。恰如引用的波普尔的话:「理论是一张我们为了捕获『世界』所抛出的语义之网」。


但专门建立和运用理论,则是另一回事:学者们有着自己所建构的概念、所关心的命题和所确立的公理,并通过学术社群将之汇聚成一个更普世的理论框架。想想法学的善意第三人、行为/结果无价值,抑或是经济学的边际效应、供给-需求,还是数理学者们那些奇奇怪怪的符号,无一不在明晃晃地提示着:「生人莫入」。但就像国关学者永远也吵不过北京出租车司机一样,你也很难说服村东头那些大爷大妈。对此,这篇文章写得很好: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22303394/answer/677717432

概括一下就是,你以为的理论对应着你的现实,而另一个人面对着截然不同的现实,需要截然不同的理论。


不对吧,这好像还是一种经验主义视角,理论难道不应该是普适的么?


西方人确实是这么想的,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理论,大多相信自然本身是有秩序的,一切都被有序地安顿在那儿。因此,事物表象本身内涵着一定程度上的自然恒定性,具有特定的「本质」,且以某种「模式」自我维系而运作,我们可以通过理念(idea)来让「本质」的模式呈现出来。柏拉图的绝对理念、基督教的「上帝」,乃至启蒙时期以后的「科学理性」「绝对精神」,基本上都可以看成这种思路的产物。


这种理论中的自然之核(无论它是被叫做绝对理念、上帝、科学理性还是绝对精神)先天存在且不可能被完美地表达出来,我们只能通过「科学」的路径去逼近。对于何谓「科学」也有很多争论,这里我采用Hempel-Oppenheim归纳的「H-O模式」。即科学模式是指演绎法则(deductive-nomological) 与归纳统计(inductive-statistical)两种方法。这里不专门展开,以后有机会再说。学习这两种模式本身也是做学术的必备过程,但我对其前景多少有点悲观,以演绎之典范数理逻辑,也面对着哥德尔的责难;而归纳统计也没有真正系统地解决因果机制的判准问题(且不说时下把相关性当因果性还是大有人在)。不过演绎归纳之外,还有一种学习模式:悟。你以为我要讲中哲,不,我想引用的是冯诺依曼的那句话:「年轻人,在学术中你没有理解任何事情,你只是习惯它们。」


年轻人当然是不服气的,于是我们来捋一下。


在模糊地谈了诸多对于理论的印象后,我们试着给出它的定义:理论是由概念、公理和命题组成的语词/符号体系。概念是用以反映事物所具有之某些属性的语词;命题是需要证明正确与否的观点;而公理则是某些不证自明的命题,是思考的起点。

举一个纯数的例子:数学是怎么定义1、2、3……这些自然数的?即皮亚诺公理。

首先假设我们是一个完全没有学过数学的外星人;然后,有人告诉你五句话:

这五句话的符号化表达如下:

后文会谈到概念在何种意义上需要符号化的问题,此处仅作示例之用。


通过这五句话,我们就可以定义「由所有自然数构成的集合N」。


简单举一些例子:

只有PA1和PA2能不能定义?

不能,因为我们没有办法保证n和n’不同。


只有PA1、PA2和PA3是否可以?

不行,因为可能会产生循环。我们要创设的是一个1、2、3……依次递增的结构,那才是我们熟悉的自然数列。

完整的证明参见:

https://www.wolai.com/J3bgqcGJmH5s7Nk4LgCak

五条定理的提出其实很好地运用了「把熟悉变为陌生」的思维,因为我们都熟悉自然数集合是1、2、3……,于是会下意识地认为,定义PA1和PA2就可以描述自然数集了,但忽视了我们不熟悉的例外情况(如上图)。按照数学家严谨的证明,要想构造我们完全熟悉的自然数集,就必须完整具备五条皮诺亚定理才行。但这五条定理本身为什么是对的?为什么任何自然数一定有一个邻居?这些无法证明,它本身就是数学家所创造的,如果它们不对就构造不了自然数集合。或者用哲学家爱说的话:它们是先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确实可以和经验无关。毕竟,模仿数学构造一个逻辑游戏也不难。但实际上,皮亚诺公理只在自然数理论中有效,一旦换成实数、几何曲线等数字,就需要转换成策梅洛–弗兰克(Zermelo-Fraenkel)公理(ZF),或选择公理(C)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几乎所有被证明的数学定理可以写成「ZFC→某定理」,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证明的就是,这类理论中都存在一些公式,由公理出发无法断定它们是真是假。

【这里就不过多展开,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贝叶斯的博弈》《集异璧》等书】

上面扯了这么多,是想讲一件事情,人文社科在模仿纯数分析时,往往忽略了公理对整个理论体系的影响。数学中的公理是人为创造出来的,数学家们从来不掩饰这一点,但是人文社科的学者反而异常强调某些公理的客观性,比如政府是一种必要之恶,而全然不顾这种认知也只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就像某位学者吐槽的,爱使用「公式」「定理」「命题」等语词来表达法学上的一些观点及其论证,掩盖了特定理论只是社会科学中「一家之言」或「一派之言」的事实。当然,我不是在抱怨这是一种偏见,甚至下文会专门说明偏见对于学术研究的必要性,这里只是想说明,只有知道你理论体系里的「公理」,你才能对某一理论体系进行有效的批判与反思,做出学术创见。【或者可以引用一个逻辑学的常识:合乎逻辑的有效推理不一定是对的,一个正确的推理必须确保从真前提只会得到真结论。但是怎么判断前提是否为真?】


当然,说来说去,也不是为了否定些什么,也轮不到我去否定。乔根森困境、明希豪森困境,这些搞教义学的不会陌生;p值危机、机制黑箱,这些搞法社科的也不会陌生。有自己的兴趣和能力,且有条件能和某个学术社群的人讨论你的问题,就不妨按你既有的方式去做研究。只是如果你笃定这个方向准是对的,能解决人类遇到的所有问题,那未来可能会失望罢了(哦当然以现在互联网两边都赢的状态看,失望倒还真是个稀有态度)。以及也不是在说学术没用,学术的优势从来都不在于它是对的,而是在于它创设规则影响现实的能力,以及学者对特定规则的熟悉而已。

余论:概念的符号化

大抵是经济学开的头,人文社科领域现在也开始使用符号来表达某些定理。但这样做的必要性在哪里呢?偷懒就直接用徐高老师「苹果悖论」的例子了。该悖论如下:苹果悖论由两句话组成。第一句:「苹果需求上升,苹果价格上升」。这听上去没有任何问题。如果大家都更愿意买苹果,苹果价格当然会上升。第二句:「苹果价格上升,苹果需求下降」。这也没什么问题,苹果价格上升自然会抑制对苹果的需求。但是,把这两句看起来都没问题的话合在一起,就出现矛盾了。第一句和第二句加起来不就意味着苹果的需求不变吗?这显然与现实不符,悖论就此而生。不同的人可以就这个悖论争论不休。


但实际上,这个悖论是因为两句话里的「需求」不是一个意思:

第一句话中,「需求」指的是消费者对苹果的「偏好」。这里的「需求上升」指的是需求曲线的整体右移。第二句话中,需求指的是在一定价格下消费者表现出来的对苹果的「需求量」。很多悖论也是这个原因,比如芝诺悖论就是混淆了极限和无限的概念。所以,自然语言套的限定够多,解释的够清楚,可以不用符号语言。但这并不利于传播,因此会选用符号来精简表达。但一些人在使用符号时,反而把符号化本身当成重要的事情,而忽略符号背后复杂的现实。总之,符号化本身是一件好用但要用好的工具而已。

四、解读的理论与理论的解读

所有理论都是错的,但有些理论是有用的。

——改编自George Box

历史叙述的问题就在于,虽说它是由经验所认定的事实或事件出发的,它却必然地需要有想象的步骤来把它们置之于一个完整一贯的故事之中。因此,虚构的成分就进入到一切历史的话语中。

——伊格尔斯《二十世纪的历史学》

接着上文的问题:理论必然排斥偏见么?


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还有心情来和我做一个小的思想实验:

假如我告诉你,琳达是一位31岁的独身女性,为人诚恳且充满智慧。她学习过哲学。在大学时很关心歧视与社会正义问题,也曾参加过反核游行。那么下面哪个陈述更有可能是正确的?

A:琳达是银行柜员

B:琳达是银行柜员,且活跃在女权主义运动中


这是阿莫斯·特沃斯基和丹尼尔·卡内曼两位心理学家设计的一个实验,大约85%的人选择了选项B。但这个回答是错误的,因为B是A的子集。换句话说,如果B对,那么A一定对。两位研究者指出,人们思考的实际不是选项1和2本身的概率,而是选项A和B对琳达的描述是否具有代表性,更符合人们潜意识里对女性主义者的认知。这种认知是一种偏见,或者用贝叶斯主义者的话说,叫做先验概率。总之,它是我们在观察之前所做的判断。


这种判断随处可见:爱因斯坦和希尔伯特都认可广义相对论,但是当时并没有实验证明他们的理论,直到4年后对日食光线的实验才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正确性。一位学生询问爱因斯坦这位德国智者,如果观察结果没有证实他的理论,他会怎么做。爱因斯坦的回答是:「我会为上帝感到遗憾。理论是正确的。」从巴斯德的生源说到达尔文的演化论,从艾萨克·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到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从量子力学到弦理论,这些理论的发明者似乎在实验证明这些理论之前,就早已确信他们的理论是正确的。一个较好的解释是,这些科学家对自己的理论有着极高的置信度(或者说先验概率,即在观察匹配之前非常相信它的准确性)。而科学界能否接受,则在于是否有重大的实验结果匹配出现,证明/证否这些理论。


但人文社科则有所不同,其很难靠实验验证理论的准确性,往往是一部分实践支持某个理论,另一些实践则支持别的理论。这大概是因为,人类本身就是社会理论正确与否的「成因」。我们解释社会现象的同时,也参与着社会现象的再生产。金融学就是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它是我们创造出来的一个学科。它里面定律与其说天然有效,不如说人们相信它是有效的,并以此为基础展开金融活动,再进一步完善金融理论。所以,理论并不排斥偏见,而且相当会利用偏见自我发展。


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对理论的偏见可以漫无边际、随意而为,史学家陈得芝就曾提出过三个判断标准:「一看作者是否了解该课题前人的研究情况及其成绩和缺陷,二看是否充分利用了相关资料并比前人有所扩展,三看所用资料是否经过检验,考异辨误,如同理科之通过实验获得准确数据。这三条标准都是很明确的,甚至可以用百分比来衡量,必须在相当程度上达到标准(或称『到位』),其研究才能获得新的成绩(或称『创新』)。」但这个标准其实有个小问题(做好这几个标准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即它是一种文本之学,即有一个默认的「公理」展开体系。

这里就得进一步谈谈解读的理论了,前文谈剑桥学派、施特劳斯学派,也对应着诠释学中的「诠释与过度诠释」。看起来很复杂,举个例子就明白了。陈凯歌拍了《无极》之后,写《无极》影评的,叫做诠释;做《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叫做过度诠释。我们可以在阅读完一个思想家的作品后,按这样一个框架问问自己:

    思想家A实际上说了些什么?

    他的话有什么含义?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合理地推论出什么?

    我们从他的话,可以猜测出什么意思?

    他当初的真意可能是什么?

    我们会把他的话,认定成什么意思?

实际上,除了思想家自己,我们所传达的都是对思想家的理解,只是很多时候,大家会下意识地选取「客观」的视角而已。但我总觉得,研究个体主体性的理论,结果把自己的主体性消弭于这种理论中,蛮postmodernism的。法学界总是爱看启蒙而不关心后现代,这件事可以理解,但如果想真正理解西方,则多少有些不完整。


行文至此,也大概可以做个总结了。理论是什么?它是一种由现实关怀所驱动的,由概念、公理和命题组成的语词体系,组成的方式因具体的学术社群及个体而异。至于走上理论花园中哪一条分岔的小径,就交由读者自行判断了。

五、解读的两个例子

Warning:本文的干货至此为止。以下内容是笔者在岔路上对一些现象的思考,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偏好,请谨慎阅读。

理论的普适与本土:东国儒英谁地主?

2018年,我刚进大一,读了一个非常时髦的专业:「计算法学」。一位从剑桥回来的老师给我们开了一门「计算社会科学导论」的课程,当时老师抱负很大,一股脑地塞给我们诸多新奇的概念、理论与软件,比如结构方程模型与AMOS、数据分析与Tableau。学得很累也很有收获,到大二上,已经可以套代码做一些模型回归与应用了。但是我不太满足,想知道一切背后的原理,于是在图书馆搜寻各种相关的书籍。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应该翻开的是伍德里奇的《计量经济学导论》或者安格里斯特的《基本无害的计量经济学》,(真正开始静心读这两本书也只是上周的事情,这也从侧面体现出在一个学科建制完整的大学读书有多么重要)但正好那一年叶启政老师的《实证的迷思》出版没多久,放在图书馆的新书架子上,被一位懵懂的学子所拿起。于是,一本书,悄然改变了很多事情。插一句,在学术分工日益细化的当下,有些人在走进学术之门时是没什么选择的:老师在倾情推荐他的理论引你入门时,也剥夺了你在理论森林里犹豫徘徊和彷徨的机会。如今学界技艺愈高,眼界却收窄,这可能也是原因之一。叶老这本书如何反思经验实证研究我就不赘述了,尽管现在量化界也没真正回应他的质询,但叶老的观点也确实可以商榷。理论上的细节留给以后的文章去处理吧,这里只是想说他在序言中对自我的追问——「在我静下心来想认真念书的时候,我开始感觉到对自己的未来需要有更严肃的思考:到底希望自己做一个具刚硬理性的专技『科学』学者,还是带着柔软感性的社会思想家?若说这是将采取科学的或艺术的态度来看待自己的生命之争,应当是不为过的」——也成了长久困在我心头的一个问题。当然,最直接的影响是,我暂时放下了量化技艺的研习,转而去阅读思想史。(当然,学术路径转向时不要过于决绝,不然现在我从头学量化就显得很狼狈,这一点教训就当给后来者提醒了。)


在思想史的阅读中,发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最主要的是对西方学术的大致发展脉络有了一个了解。在零散阅读时,会惊讶某个思想家简直是天纵之才,这些奇思妙想是怎么蹦出来的,但系统阅读后,大概就是顾准的那个感受:「并非突然冒出一个天才,这只是人家历史和思想的延续及再解释而已」。又因为大一量化社会学对「此在/当下」的强调,会下意识关注每个思想变化发展时「历史的此在/当下」的变化,那些思想背后的脉络与现实土壤,是如此紧扣,如此和鸣。于是很自然地,顺着顾准的想法,我们的研究,接续或再诠释的,是谁之历史与思想?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误解的问题,在我早先的一篇书评里提过:「纯粹西方的历史原型和纯粹传统中国的历史原型,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中均不存在……哪怕本土命题被提出来,其仍旧可能是一种语词对现实的遮蔽,包裹着相互对立的观点。」是的,有非常非常多的对立,和自以为的了解。殷守甫在他的知乎回答里举过一个例子,足以为鉴:「有次我和她说起,我觉得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写得好,胡适那《中国哲学史大纲》不知道在写些什么——那时我想,这也是有学者讲过的,这说法庶几稳妥。然而她笑着问我:『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么?』大体,胡适这书呢,是给北大学生的讲义,那时的北大学生,旧学的根基都很扎实的;冯友兰那书呢,是给美国人写的讲义,那个时候的美国人,当然什么都不知道。『冯友兰合你的胃口,这很正常。』她就此就打住了。我想,她没有说的是,『其实你和外国人一样,什么都不知道。』」(顺带一提,殷守甫的不少回答都写的极好,本文有些地方也有他的影子。可能因为我们在高中阶段都有一位影响深远的老师,后来学术旨趣也多为相似,但他的学识远胜于我,可以去知乎找来看看。)如今,海外汉学越来越火,原因大概也是如此。对此,总是有些忧虑,就像葛兆光在《宅兹中国》里与海外汉学家交流的那样,「为什么对于『中国』这个民族国家的历史论述,中国学者要特别偏重于文化含意,而不像西方学者讨论欧洲近代民族国家那样,偏重于政治含意?」或者如强世功或刘禾指出的,学术背后的话语权问题。这些,就留待以后有机会再做梳理吧。


实际上,哪怕笃定做西方思想,读读黄永年《古文献学四讲》也没有坏处。至少还能知道版本学、目录学的重要性。一个目录学曾经是显学的国家,如今却反过来要靠牛津参考书目(Oxford Bibliographies)来学习(且不说大部分人不知道),总是有些悲哀。很多中国史学者,会的是一等一的笨功夫。比如陈垣做《日知录校注》,把顾炎武《日知录》上每一句话和引用都找出源头,辨别错讹之处。如果有人能这么做康德、黑格尔或者萨维尼呢?台湾张旺山翻译的《韦伯方法论文集》便隐隐有这个风格,读来令人折服。但旋即会有另一个思考,中国人在这种范式下做到极致又如何呢?博学细致如旺山者,也不免感慨:

对于此,答案似是仍在风中飘荡。我在走过泰西近古和全盘西化两条岔路后,面前仍有着无数歧路。只是越来越感觉,西方理论和量化研究会成为我知识体系中的一个部分,而不再是中心。


注:大抵时代的原因,如今很难看到内地介绍台湾的本土化思想,学界似是更关注台湾与国际的合流之作,却较少关注台湾的本土主张。这同样可以理解(不少本土主张确实过于极端),但仅就叶启政这一脉来说,还是有些内容值得关注的,若是放任其就此消散,甚是可惜。

大体介绍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0552.html。

后续也会再写一篇文章专门谈谈叶氏一脉的理论,将来吧反正。

“续曲”或“序曲”:走出八十年代

在那个时代,激烈的阶级对抗使资产阶级与其对手双双陷入各自意识形态的片面性中,失去了对历史的总体把握。它们都把自己的对立面视为不共戴天的他者,却没洞察到他者很可能就是自我内部的他性。

——程巍《中产阶级的孩子们》

把美国的制度/政府行为和它所代表的民主、自由理想区别开来是有必要的。

——朱学勤《思想史上的失踪者》

虽然开了这个题目,但我并不想认真写,重点在推荐文末的几本书。顺带记录几则思想的碎片。


想起的第一件事是2022年冬天,我和牧君去河南拜访一位老人,一位曾经有一句风云口号的风云老人。老人当时住在一个县级市的宾馆里,40块钱一个月还包饭。当然,饭只有白菜炖粉条,加了不少酱油的那种。吃完饭,一起散步聊天,路口有一个高高的五星级酒店。老人说,他当年手下的那些队员/社员在80年代后去了南方,几乎现在人人都有好几座这样的酒店,而老人则选择了坚守。晚上,听老人操着一口河南方言讲哈贝马斯,讲60年代的世界革命。恍惚间,只觉得校园里或网络上那些左右之争如泡沫般绚丽,却浮华轻薄。


后来在社科大读书,逛图书馆时偶然发现了不少五六十年代的课本。出于好奇试读了几本,结果大为震撼。例如里面在介绍完萨缪尔森的理论后,立马跟上一段评释:「但萨氏的理论好看而不好用。xx变量考虑不周,xx假设存在问题。」这与如今四平八稳式的介绍或者以马理论蜻蜓点水般的批判不同,读来能感觉到洋溢纸外的自信与热情。这与当下某些作品中口号式的正确平庸,有着云泥之别。


而关于教材,还有另一件事可说。长期以来国内大学的教材都在被诟病,不少批判相当有道理。以数学为例,前苏联的教材硬桥硬马,美国的教材事无巨细,日本则有着非常多的科普佳作。国内教材想达到上面任一标准,都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同时笔者也注意到了另一个现象,国内自媒体反而依靠微信端的一些特色,做出了超越纸媒的东西。有个公众号利用推送的功能,内嵌了非常多的即时可操作的数学动画进去,并编排了体例相当完善的学习进程,非常有助于具像化的思考数学问题。在这一点上,国外的视频或网站,就显得没那么便捷了。


话说回来,我想说的是,我们所生活所经历的,只是相当长之历史变迁的一个阶段。对于上一个阶段的很多事情,是缺乏想象的;对这个阶段在后来历史变迁中的地位,也是缺乏想象的。我们生活在当下却不了解身边的时代,每个选择都小心翼翼,精打细算;那又怎么能凭几本所谓的纪实或揭秘,就认为了解此前的时代呢?前文对理论的定义中有这么一句话:「由现实关怀所驱动的」。但是,亦有着相当多的理论在研究如何干扰或潜移默化地植入「特定」的关怀。同样,特定时期的经验亦会形成某种思想刻印,构成某类理论关怀。


这些都可以,一如前文的态度,我不主张也不认为需要绝对的客观,但偏见最好是深思熟虑之后选择的,而非人云亦云之后顺手接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还是要去观察(而非学习)、去反思(而非抱怨)、去实事求是(而非认同)那个时代的种种。也许最终会抛弃一些东西,也许会接纳一些东西,但都无所谓,终归还是为了更好地往前走。


我只是觉得,我们(千禧一代)都是二十世纪的产物,但却对二十世纪知之甚少。

如果嫌上面三本看起来太左(实际上还好),可以看看下面这本:







代结语:理论家与说书人

叙事(narrative)指的是这样一种话语模式,它将特定的事件序列依时间顺序纳入一个能为人理解和把握的语言结构,从而赋予其意义。通常意义上的叙事,往往被等同为「讲故事」。

——彭刚《叙事的转向:当代西方史学理论考察》

“社会”(假若有这样的“东西”的话)并没有固定的本相。所谓的“秩序”,只不过是人们从谜团中选择了一条“道路”,进而编织出来之一篇具有情节的故事而已,因此,它是一种具机遇性质的随制缘成状态。这整个情形有如赛尔托所形容那在城市中随性漫步的行走者(walker)一般。他无法充分地掌握整个城市的景象,而事实上也不需要。他总是刻意或随性地选择一个特殊定点出发,边走边浏览周边的光景。

——叶启政《实证的迷思》

这篇文章收尾前,我去法学所拜访了一下导师,从学术到人生,聊了很多。但真正的收获,还是导师身上那种宁静致远、埋头做事的韵味。治愈了我的一些担忧,担忧自己是否在以一种低效的方式学习,或走在错误的道路上,没有摸到治学的门径。现在,虽然还在纠结,却已释然许多。思想的背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我们编织的是自己的故事与人生,认真倾听的,也只有自己。挣扎、释然、再挣扎,这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也不可能绕开。恰如贡布里希所言:「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


小时候,爱听评书,说书人沙哑的声线里勾勒出无数梦中的江湖,从唐传奇到明清小说,古今忠义,侠气豪情,这些东西对我的影响,不输于后来读到的、形形色色的理论。尽管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自己过早地浸润了古典中国的语境。在歧途上浅浅一留痕,日后再想深入,却怎么也不得其法。再后来种种变故,几番波折,如殷海光先生所言般,粗粗读过社会主义、自由主义、民主政治、对传统的叛逆等等主张,在这些思潮激荡的漩涡中目眩神摇,无所适从。刚觉得自己抓住了些什么,旋即就被更大的浪潮所卷走。每一种理论都蕴含着极强的说服技艺,一如年少时听过的那些精彩的故事。


如果没有听过那些江湖琐事,大概后来也不会想着去纵马大漠看长烟、弹剑吟诗下江南、金陵写文换酒钱,大概也不会在正途之外,带一些若有若无的邪气。只是邪得越来越隐秘,那些规则之外的小九九,留给挚友会心一笑。少年爱读故事,更爱做惊人语,但浑然不觉家国背后,暗流汹涌,只一腔热血,渡风云而不知。如今,故事越读越少,理论越读越多。抽象起来的人情翻覆、世事波澜,换了一种形式呈现在我的面前:「再读故纸平淡悲,字里行间几白骨。」余下的,只有深深的沉默。


听完了故事,也就听完了。故事和现实总是有差距,就像道德哲学家不见得在生活中有着更高的道德水准——甚至有可能更差(已经有大量的经验研究证明,绩点高 ≠ 读书多 ≠ 学术好 ≠ 人品好,这几者之间只是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纵使文章惊海内,纸上苍生而已。所以理论学完了,也就学完了。那么,一切坚固的东西被消解之后,还有意义么?


意义,是本心赋予事物之价值。就像导师提醒的,怎么做和别人怎么评价,是两码事。不管往好还是往坏评,终是落了下乘。六经既已注我,我又何必再注六经?唯一遗憾的,大概是这些年率性读书,信笔随作,优柔寡断,蹉跎了不少时光,辜负了不少信任。是的,当你在意之人开始对你有所认可的时候,那也是许多愧疚的开始了。


至此,醒木一响,故事散场。

余下理论与生命之树,常青。


参与和投稿方式

1.加入联系群

法理读书组建了“论文写作和发表交流群”,致力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青年教师的学术经验分享交流,定期邀请相关专家、组织专业活动助力论文写作发表。欢迎各界读者在法理读书公众号后台按要求留言,“论文交流群+姓名+学校+年级(学生请留言本硕博,教师请留言职称)+学院专业+微信号”,会有工作人员在5-7个工作日内拉入群聊


2.法理读书公众号征稿

法理读书公众号常年接受法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专业的论文、翻译和书评等文章投稿。公众号开设了“好书推荐”“名篇翻译”“论文与评论”等栏目,来稿要求可参考往期推送。请投稿至falidushu@163.com。


3.加入法理读书翻译团队

申请参与中国人民大学法理读书翻译团队的读者需要向法理读书工作邮箱falidushu@163.com发送申请,提交简历以及证明自己翻译能力的相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明、已翻译的作品等)。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后,将联系初审通过者。


4.关注法理读书B站

法理读书还开通了“法理读书”B站,会定期上传部分研读会的视频,欢迎读者朋友们关注。


收   稿|韩尚宜

联  络唐鑫鑫

推文制作|张静雯

请关注中国人民大学法理读书会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