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同体视域下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研究 | 长江文化
摘 要
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进程中,要高度重视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凝练,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长江中游主体包括湖北、湖南、江西三省,有着典型的区域性文化共同体特征及深厚的文化生态基础。长江中游的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体现在长时期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进一步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建议在政策举措上树立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共识、建立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推进长江中游文化和旅游融合、扩大长江中游对外文化交流。
关键词 :长江中游城市群 城市群一体化 文化共同体 文化生态
随着经济文化一体化的深入推进,我国不同区域的文化区与城市群发展相互重叠,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与文化战略相互促进,形成了一批体现国家战略的区域性经济文化共同体。例如,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与吴越文化互为表里,成渝双城经济圈与巴蜀文化相互映衬,粤港澳大湾区与岭南文化相互交织。文化共同体与区域发展战略表现出显著的双向促进作用,文化作为区域发展的软实力日益显现。
在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江中游城市群承启东西、连接南北,是我国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增长极的重要一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群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文化是推进城市群一体化的重要根基,也是重要的内生驱动力。纵览国内发展较为成熟的几大城市群,文化在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区域共享的文化身份、文化认同和文化品牌形象的源泉,并随着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溢出效应进一步促进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水平。
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国家乃至世界级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水平,长江中游城市群属于新兴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起步晚,一体化程度相对较低。究其原因,固然有地理区位、产业结构、人口分布等方面的原因,也要重视其背后的文化因素。长江中游地区自古以来山水相连、文化相近,经济社会人文交流密切,具有典型的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因而,在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本文基于文化共同体的理论视角,凝练长江中游的区域文化共同体特征,提出推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的战略定位和政策举措,助力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家级城市群。
一 文化共同体是推进区域一体化的内生动力
“共同体”是指人类社会或自然界有机体在共同条件下结成的某种集体,广泛应用于社会学、政治学和生态学等领域之中。法国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卢梭最早将Community用在了“共同体”这一意义上。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人类的群体生活体现为两种类型:共同体与社会,共同体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而社会是一种目的的联合体[1]。滕尼斯提出共同体的基本类型包括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等。民族学家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提出“民族是想象的共同体”的著名观点,并指出共同的时间感和空间感是民族诞生的基础[2]。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生态共同体等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人类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已经成为共识。
(一)文化共同体的内涵与价值
文化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体中的高级形式,属于精神共同体的一种表现形式。有学者指出,所谓文化共同体,是基于共同或者相似的价值观念和文化心理定式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是一种特定文化观念和精神追求反映在组织层面上的有机统一体[3]。文化共同体是在地域空间和文化记忆相互交织的环境下,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不断交流交往交融而生的产物。相较其他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的形成相对缓慢,但其一旦形成,将对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一种“润物无声”的软性影响和内生动力。
构建文化共同体对于国家文化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多元一体”的文化认同型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在此基础上,学者提出了“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概念,指出其是中华民族以共同的语言文字、历史记忆、传统价值观和共同心理特征等为纽带组成的民族文化有机体。[5]
在区域内共享的地理空间环境、相似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密切的经济社会文化交流是形成区域性文化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更深层、更持久的内生动力源泉。如张延群、许立勇等通过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大城市群文化协同发展的比较研究指出,文化建设的均等化发展应当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方面[6];徐琴、孙绍勇认为,“一带一路”文化共同体是以丝路精神为核心的文化有机体,其生成的逻辑基础是以古丝绸之路历史文化为精神积淀[7];黄玉蓉、曾超指出,粤港澳大湾区的文化合作既因应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诉求,又促进了区域性亚文化共同体的构建,并将旧金山湾区、纽约湾区、东京湾区等世界三大湾区的文化合作经验总结为:文化政策推动、第三部门协调、文化资源共享[8]。
(二)文化生态与文化共同体的形成
文化的生成与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其所处的自然、经济、社会、科技等多重外在环境和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Julian H. Steward)较早提出了文化生态理论。他认为,文化与其生态环境密不可分,文化多样性是环境多样性的结果,相似的生态环境下会产生相似的文化形态[9]。管宁认为,文化生态是指某一区域范围中,受某种文化特质(这种文化特质是在特定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传统及其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影响,文化的诸要素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作用所呈现出的具有明显地域性特征的现实人文状况[10]。文化史学家冯天瑜指出,“文化并非某一生态因素单独决定,生态综合体决定文化生成走势”;“文化生态学主张把文化置于环境系统中考察其生成、发展与变异,其使命是把握文化生成与文化环境的调适及内在联系”[11]。文化生态对文化生成的基础性作用也引起了政策制定层面的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部于2018年制定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12]的特定区域。
关于文化生态的诸要素层次,“可以从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社会制度环境三个层次进行解剖分析”。其中,自然环境是指被人类改造、利用,为人类提供文化生活的物质资源和活动场所的自然系统;社会经济环境是人类加工、改造自然以创造物质财富所形成的一套生产条件,包括工具、技术、生产方式等;社会制度环境是指人类创造出来为其文化活动提供协作、秩序、目标的组织条件[13]。因而,本文认为,文化生成、发展和演变所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是在自然背景下经过人类长期活动而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
文化生态一旦形成,则具有相对稳定性,其对区域文化特质的影响是基础性、根本性、内在和深远的,为文化共同体的形成提供赖以生成的基础环境。基于文化生态的视角,文化共同体是在具有一定地域范围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基于共享的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在长期的交流交往交融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与文化共同体同时形成的,往往还包括自然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共同体。所谓自然共同体,是在一个区域中共享的相似的地貌、气候、水文、动植物等自然地理条件;社会共同体是在一个区域中紧密连结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经济共同体是在一个区域中相似的生产条件、生产方式和密切的经济贸易往来。自然共同体、社会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是支撑文化共同体的三个基本维度。文化共同体则是以上三个共同体所建构出来的价值理念共识和文化认同,是共同体发展的高级形态。(如图1所示)
▲图1 文化共同体形成示意图
(三)长江流域的区域性文化共同体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经过中华文明形成发展漫长广阔的时空演进,长江作为一个地理标志和文化符号早已内化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是中华民族共享的文化形象和标志。冯天瑜等指出,长江文明是中华文明体系的萌生要素,蕴含中华文明典型的精神要义。[14]因而,长江作为一个整体,具有很强的文化共同体特质。从文化生态的视角来看,长江流域横跨我国北纬30度左右沿线地区,自青藏高原以下具有相似的水热资源条件;通过长江及其各主要支流的纽带作用,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长江上中下游地区逐渐连结成紧密的自然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和经济共同体,进而形成长江文化共同体。从这个角度而言,长江文化共同体就是在长江流域空间范围内,基于共同纽带——长江及其支流,以及通过长江纽带紧密联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关系,沉淀积累而成的全流域共享的文化记忆、文化符号和文化认同。
长江文化共同体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它是一种文化符号、文化意象、文化复合体,也是长江所代表的文化价值和文化精神。刘玉堂指出,长江文化是一个时空交织的多层次、多维度的文化复合体,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以“创新、进取、开放”为主的带有普遍性、持久性和相对稳定性的文化特质[15]。杨华指出,长江文明是水的文明,长江文明具有浪漫灵动、聪慧务实的特点,长江文明富于开放意识和开拓精神[16]。岳进以宋元明时期的《长江万里图》为研究对象,提出了以长江意象为基础的文化共同体概念[17]。2021年颁布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全流域治理法,强调对长江流域的整体性保护,这也是保护长江文化共同体所赖以生成的文化生态的重要法律保障。
在长江流域上中下游不同区域,形成了若干个亚文化体系的区域性文化共同体,它们是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文化动力。(见表1)作为内涵广博的文化体系,长江文化从上游至下游可以分为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等三个大的文化区,分别由上游的古巴人、古蜀人,中游的古楚人和下游的古越人创造[18]。位于长江上中下游的巴蜀文化、荆楚文化、吴越文化这三个文化体系是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城市群发展战略的文化基础,也是区域文化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内涵。
▼表1 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主要地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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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继和提出了“巴蜀文化共同体”概念,指出巴文化与蜀文化同根同源、同质同体,两者相互最高的文化认同是巴蜀文化共同体形成的基础[19]。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基础较好,区域共享的江南文化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根基,也是驱动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内生驱动力。贺云翱在2019年第二届江南文脉论坛上指出,温婉包容、经世致用的江南文化是长三角地区共同的文化标记,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根基所在[20]。李锋认为,江南文化是长三角地区共同的文化记忆、文化资源,是凝聚共识、汲取养料的精神源泉,引领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1]。在长江中游区域,江畅、胡越垒提出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发展需要重点做好形成区域价值共识、建设长江中游文化带、举办长江中游文化博览会等十项工作[22]。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于长三角和成渝地区的区域性文化共同体和文化交流合作的研究成果相对较成熟。作为长江上中下游的三大城市群和三个主要文化区之一,长江中游的文化交流合作研究成果和政策实践相对薄弱,主要体现在其文化生态、文化共性特征、文化与经济互动等方面,这也成为制约长江中游一体化发展的短板之一。
自然地理意义上的长江中游西起湖北宜昌,东至江西湖口,包括洞庭湖、汉江、鄱阳湖三大水系,长江干流长度955千米,流域面积68万平方千米;在行政区划上,长江中游主要包括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处于长江经济带的“龙腰”位置。长江中游地区“山水相连、人文相亲,自古以来就有着特殊的文化渊源,经贸往来非常密切”[23],其山水地脉、历史文脉、紧密的社会经济联系所形成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塑造了长江中游地区整体的文化特质和共同的文化记忆,是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形成的文化生态基础,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文化根基。
(一)长江中游相似的自然地理环境孕育独特文化
长江中游地区是以长江干流为主体,由秦巴山系、武陵山系、大别山系、南岭山系、武夷山系等围合而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区域整体,也是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主体部分。从地形地貌上来看,长江中游属于我国地理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过渡地带:北以秦岭-桐柏山-大别山为屏障,是长江流域与黄淮流域的分水岭;南抵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南岭;其西以大巴山、巫山、雪峰山为界,区别于四川盆地;东有大别山扼住长江中游与下游的咽喉;中间则是以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为主体的农业和城镇区。从气候上来看,长江中游地区地处北纬24~33度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来自太平洋的充沛水汽与长江中游的自然地貌共同造就了该地区湿润多雨、四季分明的气候特点。因而,长江中游地区形成了水热资源充沛、河流湖泊密布、山岳丘陵纵横、动植物丰富多样的自然地理格局,为其地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优越的自然环境基础。
形成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基础首先是一个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即共享的自然共同体。所谓“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积靡使然也”[24],自然地理环境对区域文化特质的生成有着基础性的深远影响。长江中游地区整体上似两个半封闭的盆地,其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有利于文化的产生和发展[25]。在长江中游地区发育成熟的楚文化与长江中游的独特地理环境密切相关。黄莹指出,从自然因素来讲,中纬度适宜的气候、河流、地形、土壤、动植物矿藏五大因素对楚文化的生成有着重要的影响[26]。近代学者刘师培总结道:“楚国之壤,北有江汉,南有潇湘,地为泽国。故老子之学,起于其间。”[27]长江中游相对完整、优越、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迥异于中原文化的文化共同体特质,体现在精神层面上如浪漫华丽、崇火尚凤、亲鬼好巫、强调天人合一等,成为荆楚文化的重要内涵,在与上游巴蜀文化和下游吴越文化的交融中,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北方中原文化共同构成了“儒道相济、诗骚竞辉、龙凤呈祥”的中华文明特质。
(二)长江中游密切的社会交往促进文化一体
自从长江中游地区进入文明时期以来,长江中游地区在行政管理上基本一致,长江中游先民们密切的社会交往不断促进并强化了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上古时代,长江中游两湖地区出现一支古老的民族——三苗,又称有苗。司马迁《史记》中载,“昔三苗氏,左洞庭,右彭蠡”[28],亦即洞庭湖至鄱阳湖之间长江中游的核心腹地,是三苗民族和三苗文化的主要分布区域。部分学者认为,江汉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可以看作三苗创造的文化遗存[29]。
春秋时期,楚国首次将长江中游的广阔区域连为一个统一的政治实体。当时楚国疆域覆盖整个长江中游,包括今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战国时期,楚国疆域进一步扩张,东临大海,西抵巴蜀,南达两广,北至河南陕南,几乎囊括了当时整个华夏南部地区,因而形成了地域广阔的楚文化区域。刘安在《淮南子·兵略训》中写道:“楚人地南卷沅湘,北绕颖泗,西包巴蜀,东裹郯淮。”[30]此后,在历代行政区划中,长江中游地区在行政管理上大体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如汉朝的荆州,宋朝的荆湖南路、荆湖北路,明朝的湖广行省,清朝的湖广总督等;江西则与湖北、湖南相邻,为“吴头楚尾”之地,与湖北、湖南保持着密切的经济社会人员往来。陆续发生于明清两朝的“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移民运动进一步强化了长江中游地区的人文相亲。至今湖南、湖北两省很大比例的人口祖籍依然可追溯至江西,并称呼江西人为“老表”。曹树基的研究表明:在洪武大移民中,从江西迁往湖南的移民约有57万人,迁往湖北的移民约为69万人,占当时湖北总人口约70%[31],形成“居楚之家,多豫章籍”的局面。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进一步加强了长江中游地区的社会文化联系,同宗同源的文化属性使区域合作交流具有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代革命历史上,长江中游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皆是红色革命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江西、湖北、湖南分别是南昌起义、八七会议、秋收起义的策源地。1927年,毛泽东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在湘赣边井冈山创建了第一个红色革命根据地,随后红色革命根据地在江西、湖南、湖北三省蓬勃发展,呈星火燎原之势,是后期中国工农红军长征三大主力的主要来源,创造了辉煌的红色文化。
文化共同体的形成最终有赖于区域内各个族群共享的文化记忆和共同的文化身份认同,而这些是由长期以来的族群身份、社会身份、政治身份建构完成的。长江中游地区自古以来密切的社会联系和人员交流交往,是促进长江中游文化交流合作的历史人文渊源。
(三)长江中游紧密的经济商贸联系强化文化纽带
长江中游地区自古以来相似的经济生产方式和紧密的贸易往来,促成了长江中游经济共同体的形成,并进一步强化了文化交流合作。据考古发现,在12000年前,湖南道县玉蟾岩、江西万年县仙人洞、吊桶环等考古遗址就有水稻种植痕迹,长江中游地区是人类稻作的重要发源地[32]。新石器时代至先秦时期,两湖平原的稻作农业经历了彭头山文化、大溪文化至屈家岭文化三个阶段,产生并逐步发展起繁荣的稻作农业经济。长江中游地区拥有共同的稻作生产方式,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江汉平原三大重点商品粮基地均分布于此,明清时期素有“湖广熟,天下足”的说法。
长江中游地区还孕育出联系十分紧密的矿冶经济。在商周青铜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地区是青铜冶炼的重要集中区域。易德生从科技考古的角度指出商代的“金道锡行”是从长江中游地区运输锡料及部分铜料,“人”字路线的顶部代表商都城,左边一撇代表湖南地区的路线,右边一捺代表江西地区的路线,两条路线在武汉盘龙城一带交叉,通往中原。[33]武汉盘龙城、大冶铜绿山、江西樟树吴城、新干大洋洲、湖南宁乡炭河等遗址都出土了大量青铜器,且遗址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时至近代,1908年,清政府将湖北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江西萍乡煤矿联合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有限公司,这是我国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也是当时亚洲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34]。这些都印证了长江中游地区矿冶经济的密切交流。
长江中游城市群跨鄂湘赣三省,以长江黄金水道为纽带,是串联长江上游的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下游的长三角城市群、衔接南方的粤港澳大湾区与北方的京津冀城市群的关键节点,在中国经济版图上位于“天元”位置。当前,在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指引下,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经济社会联系日益紧密。2012年2月,在武汉举行的三省会商会议上,鄂湘赣三省签订了《加快构建长江中游城市集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形成跨省域经济一体城市集群,建立省际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战略协作与区域合作,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2015年,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将长江中游城市群界定为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35];三大城市群的核心城市(武汉、长沙、南昌)呈等边三角形分布,形成一个天然的“金三角”。同年,湖北省分别与湖南省、江西省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共同深化重大战略协作、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加大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力度。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长江中游等城市群”[36],长江中游城市群与其他四个城市群并列为五大国家级城市群,是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增长极的战略性区域。2021年3月,湖北省党政代表团先后赴江西、湖南交流考察,意在推动三省深化合作交流,完善常态长效交流合作机制,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同年5月,长江中游三省在武汉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组建实体性推进三省协同发展联合办公室。
从古代农业文明、近代工业文明到现代信息文明时期,长江中游地区在历史和地理背景下,形成了“自然-社会-经济”复合文化生态系统,为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塑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较于长江上游巴蜀文化区以深处西南的四川盆地为基础、长江下游吴越文化区以东临大海的长江三角洲为基础的文化生态特征,长江中游地区又承担着沟通长江上中下游、连结南北的重要文化通道和文化“锋线”功能,其文化的完整性不断受到周边其他地域文化系统的影响,其区域文化共同体又具有交融性的特点。因而,在当代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的过程中,要深刻把握长江中游文化同时具备的整体性和交融性特点。
三 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重要价值
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促进长江中游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本身,也在全国乃至全球更广阔的时空范围内表现出更为深远的价值。
(一)弘扬长江生态文明的载体
长江流域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丰富的生态资源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生态腹地,是中华文明重要的生态安全、经济安全和政治安全屏障。长江所蕴含的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生态-文化”财富,突出体现了世界大河文明“交汇-融合”的精神要义,是全人类不可或缺的智慧价值资源。当今全球面临越来越严峻的生态危机、气候危机、文明冲突危机,长江文明所蕴含的生态文明理念、博大人文精神与深度和谐精神,能够为世界提供一种良好的发展愿景。在《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引下,长江中游所体现的人水和谐、流域治理、绿色发展等理念和实践集中体现了长江生态文明,能够为世界提供更具包容性、可持续的生态文明启示,在世界大河文明对话的过程中提供全球典范价值。
(二)打造区域协调发展增长极的纽带
在“双循环”战略实施背景下,长江中游连接东西、沟通南北、得“中”独厚的独特区位优势,承担着我国经济从沿海逐步向沿江内陆转移的重要使命,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增长极的战略性区域。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过程中,城市群的“极化”效应和带动作用日益凸显,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显现。在推动城市群一体化的诸多因素中,文化作为内化于城市群一体化中的“软性”因素,其重要价值不容忽视。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所具有的整体性和交融性特点,是凝聚长江中游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价值共识,同时也可以通过文化纽带来带动区域内外部的经济交流与协作,充分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国家经济版图中的“天元”区位优势,打造新增长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促进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的动力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与黄河“江河互济”形成了中华文明的宏伟气象,共同建构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37]长江文化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促进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至关重要。长江中游地区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是长江上中下游三大区域文化体系之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分布广泛。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所体现出来的长江中游亚文化的整体性理念,可以充分发挥区域文化核心价值和文化共识的引领作用,有利于推进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
(四)凝聚文化精神认同的源泉
一个区域文化体系的深层次内涵表现为其“心态文化”,也即是“潜藏在大众历史生活中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思维方式所构成的‘民族性格’”[38]。区域文化的核心文化精神,通过对社会群体的心态、行为等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最终会形成这个区域的文化性格,并对区域发展形成影响。正如美国政治学家哈里森与亨廷顿所言,“文化价值观和态度可以阻碍进步,也可以促进进步”[39],促进区域发展有必要从深层次认识、凝聚并改良这个区域的文化核心价值。长江中游地区确立的以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赣鄱文化为主体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深层次的文化同构性,形成了崇尚自然、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等文化心态,是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认同的精神源泉,深刻影响并塑造着这个区域的民风民俗、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这种区域性的“集体无意识”和文化认同上的求同趋向,可以在促进长江中游一体化发展中发挥出更深层、更持久的文化凝聚力和精神动力,与区域经济政策相互补充、互为表里。
在文化共同体理论视域下,推进长江中游湘鄂赣三省文化交流合作,是打造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重要体现,也是内在要求。近年来,长江上游巴蜀文化的核心区域以“双城经济圈”为战略蓝图,依托巴蜀文化的创新性培育以市场和企业为主导的文化旅游业,协同打通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长江下游吴越文化的主场江浙沪地区打破行政管理体制的界限,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的宏观背景下,秉持共同打造、联合开发原则,推动长三角文旅高质量与一体化发展。相较之下,长江中游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立足于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等国家战略,十分有必要建立高效的长江中游三省交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民间交流的积极作用,不断凝聚起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共识。
(一)树立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共识
首先,要从思想理念上树立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共识,明确文化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灵魂纽带作用,深入研究长江中游地区文化生成的同源性和同构性。凝练长江中游共享的文化标志和文化核心价值,突出长江中游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楚文化、书院文化、禅宗文化等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文化类型,形成长江中游的整体性文化品牌符号。其次,结合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战略,汇集武汉、长沙、南昌三个大城市以及宜昌、襄阳、九江、岳阳等沿江中型城市的力量,科学设计资源和品牌共享机制,共同培育长江中游文化标志性品牌,将其打造成为凝聚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文化灵魂和精神纽带。最后,在战略上要大力弘扬长江中游文化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重要价值,发挥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影响力,共建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成为长江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占领长江文明影响力高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河文化区。
(二)建立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进一步拓展湖北、湖南、江西三省的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机制,推进文化各领域的深层次互助合作。一是鄂湘赣三省联合开展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工作,例如商周时期的长江中游青铜文化遗址、唐宋时期的“江南三大名楼”文化、近代红色革命文化等,通过文化遗产线路强化三省的文化纽带。二是联合打造以三省为基础的长江文化交流平台,发挥长江中游“得中独厚”的区位优势,加快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联合长江流域省市举办“长江文化博览会”“大河文明论坛”,构建长江文化数字化综合平台并成立长江文化高等研究机构,抢占长江中游文化高地。三是联合开展三省跨区域的公共文化整合和资源共享,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文化服务联盟。
(三)推进长江中游文化和旅游融合
文化和旅游融合是通过个体文旅消费行为,促进文化认同,强化文化共同体建构的关键举措[40]。长江中游文旅融合发展应立足于历史视野,加强跨区域文化战略合作,推进文化各领域的深层次互助,着眼大范围规划、大区域合作,着力把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项目,共同打造长江中游文旅品牌,构建长江中游文旅一体化机制和文旅产业生态圈。鄂湘赣三省应充分发挥各省的旅游资源特色优势,共同打造长江中游文化旅游产品与旅游线路,如长江中游早期青铜文明文化线路、中国禅宗祖庭文化线路、中国书院文化线路、中国道教文化线路、近代工业文明文化线路、红色革命文化线路等,拓展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发挥“中三角文旅一卡通”功能,实现三省旅游线路互联。同时,建设长江中游文化旅游走廊,充分发挥武汉、长沙、南昌等中心城市的极化效应,通过文旅融合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空间、经济与文化联结方式更加紧密,促使长江中游三省的文化资源充分联动、文化产业相互协作,形成一条主题形象鲜明、文化产业高度集聚、文化旅游体验内涵丰富的文化旅游廊道。
(四)扩大长江中游对外文化交流
长江中游地区要加强与长江流域的巴蜀文化、吴越文化、国内其他大河流域文化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世界大河流域文明对话,加快构建长江中游文化走向世界的通道,推进形成具有人类发展共识的创新性转化平台。深化与莱茵河、多瑙河、尼罗河、伏尔加河、密西西比河等世界大河流域的文化合作,促进中外流域在文化贸易、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等领域的交流互信。促进长江中游楚文化大遗址、商周青铜文化遗址群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进程,向世界展示长江中游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俗风情。自主搭建文化交流平台,着力建设“大河文明论坛”“长江文化博览会”“长江黄金国际旅游带”“长江中游文化旅游走廊”等文化旅游交流平台,打造长江中游地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文化、大旅游、大品牌。
注释:
[1](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3-47页。
[2](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增订版),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7页。
[3][5]傅才武、严星柔:《论建设21世纪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4]2014年9月28-29日,习近平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www.gov.cn/xinwen/2021-08/28/content_5633940.htm。
[6]张延群、许立勇、王瑞雪:《京津冀一体化中的文化协同发展——与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的比较》,《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7]徐琴、孙绍勇:《“一带一路”文化共同体的生成逻辑探析》,《广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11期。
[8]黄玉蓉、曾超:《文化共同体视野下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合作研究》,《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0期。
[9]Julian H. Steward, Theory of Culture Change:The Methodology of Multilinear Evolution.,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1973, p35.
[10]管宁:《文化生态与现代文化理念之培育》,《教育评论》,2003年第3期。
[11]冯天瑜:《中国文化生成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47页,第144页。
[12]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8年。
[13][38]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国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
[14]冯天瑜等:《武汉打造长江文明枢纽城市初步研究》,《武汉学研究》,2019年第2期。
[15]刘玉堂:《长江文化及其研究刍论》,《长江文化论丛》,2006年第1期。
[16][34]杨华:《长江文明研究》,武汉,长江出版社,2020年。
[17]岳进:《宋元明时期的<长江万里图>:历史、地域与文化共同体》,《文艺理论研究》,2020年第6期。
[18]冯天瑜、马志亮、丁援:《自然与人文双优的长江文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19]谭继和:《巴蜀文化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20]马雪梅:《畅通文化血脉构建文化格局》,《无锡日报》,2019年10月31日。
[21]李锋:《江南文化引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新发展刍议》,《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22]江畅、胡越垒:《关于实施加快长江中游区域文化建设发展战略的思考》,《文化发展论丛》,2015年第2期。
[23][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2015年。
[24]荀子:《荀子》,杨倞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1页。
[25]孟华平:《长江中游史前文化结构》,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177页。
[26]黄莹:《论楚文化生成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27]刘师培:《刘申叔先生遗书·南北学派不同论》,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02页。
[28]司马迁:《史记》,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8年,第186页。
[29]张硕:《早期楚文化的民族环境》,《江汉论坛》,2010年第12期。
[30]刘安:《淮南子》,高诱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163页。
[31]曹树基:《中国移民史》(第5卷),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25页,第148页,第159页。
[32]黄剑华:《中国稻作文化的起源探析》,《地方文化研究》,2016年第4期。
[33]易德生:《科技考古视野下的商王朝锡料来源与“金道锡行”》,《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3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http://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37]2020年11月,习近平在南京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11/15/c_1126742700.htm。
[39](美)劳伦斯・哈里森、塞缪尔・亨廷顿:《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年,第43页。
[40]傅才武、钟晟:《文化和旅游融合研究:内在逻辑与政策路径》,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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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于场景理论的城市创意街区空间生产机制与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9YJC760167)、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文化和旅游融合视野下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项目编号:21ZD04)。
作者简介
钟 晟,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文旅规划中心主任、副研究员;
欧阳婷,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于《学习与实践》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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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交流视域下长江流域饮食文化的历史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