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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关于金融促进未来科学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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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落细《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发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作用,构建科创金融服务体系,实现2025年聚集科创金融机构100家、上市挂牌企业100家的目标,助力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支撑未来科学城打造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更好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和昌平“四区”建设,特制定本措施。
一、打造科技产业母基金群
发挥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鼓励设立链主基金,助力链主企业“补链强链”。探索发展支持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的公益性基金,吸纳各类创新主体参与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引导创投机构聚焦主导产业企业开展投资并给予投资奖励。鼓励创投机构投资高精尖等优质硬科技项目,市区协同对开展首轮投资的创投机构给予风险补贴。拓展“孵化+创投”模式,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器,鼓励市区两级基金与创业孵化平台合作并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发展科技园区、保障房等重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加大科创信贷投放力度
推动在未来科学城“两谷一园”等重点区域培育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开设生命谷、能源谷等特色科技支行。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创信融”和“京云征信”等平台,为科创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支持面向科创企业提供信用贷、研发贷、知识产权贷等,推广科创企业再贷款专项产品“京创融”、票据再贴现专项产品“京创通”运用。鼓励银行充分发挥与集团内相关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持续提供资金支持。加快推动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积极探索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等合作开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根据银行对科创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损失的本金,给予一定比例信贷风险补偿,并加强与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协同配合。
三、强化科技保险保障功能
鼓励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引入先进国际经验,丰富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创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保险试点、知识产权保险试点、科技研发创新保险试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软件首版次应用保险试点,对购买上述保险产品的科创企业给予自担保费补贴。鼓励保险公司提高对科技项目研发、推广、应用等环节的风险保障和损失补偿,对因企业购买上述所列相关保险产品发生赔款的保险公司,给予风险补偿。
四、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
促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优质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展业,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发展的服务平台,推动优质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优化科创融资担保服务,提升科创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比重。发挥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特色优势,提升运作效率,增强服务区域小微企业的能力。对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科创企业提供服务,根据融资规模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
五、推广综合金融服务试点
强化与证券交易所联动,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昌平服务基地”,开通综合金融服务窗口,支持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认股权、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可转债等综合金融服务试点,给予科创企业相应贴息支持。对科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行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国家重点战略方向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票据以及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可转债等直接融资产品,按照融资额度给予资金支持。
六、支持科创企业上市创新发展
落实科创企业上市“钻石工程”和“育英计划”,提升资本市场活力、助力企业上市,对上市企业在首发上市、融资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助力科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服务能力,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链后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创投机构支持企业在北交所上市,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后,对创投机构按照投资额给予资金支持。大力培育医药健康领域潜力上市企业,支持“生命谷”产业生态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升级。
七、提升科创企业跨境融资服务
用足用好“两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提高至1000万美元,助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境外直接投资(ODI)。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办理流程;支持跨国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扩大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范围,支持跨国公司更好统筹境内外资金使用。
八、鼓励开展金融科技创新应用
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围绕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开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底层关键技术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依法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并鼓励其积极申报北京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和企业针对优质项目,积极申报“首都金融创新奖”。支持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鼓励建设重点领域应用场景。
九、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发挥在昌央企及央企研究院资源优势,围绕未来科学城“能源谷”建设,鼓励央企通过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形式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打造央企原创技术策源地。围绕支持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先进能源产业发展,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鼓励金融机构丰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面向科创企业提供绿色信贷产品并给予金融机构补贴。支持科创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绿色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按照融资额度给予企业资金支持。
十、加快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
发挥“沙河高教园区”高校联盟引领作用,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对接服务平台,依托政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强化金融资本同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形成高校成果转化服务模式,吸引园区及周边高校更多优质硬科技项目落地转化,进一步促进校城融合。充分利用科技成果概念验证资金,推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行合作,推动资金投入的多元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孵化成功率。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拓宽具有高价值专利技术科创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
十一、完善科创金融人才服务保障
围绕系统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升级实施“昌聚工程”人才政策。打造科创金融智库,大力引进具有丰富资本运作经验的优秀创投人才,吸引科创与金融深度融合的高层次人才聚集,激励更多颠覆性科创人才在昌成才发展。做好属地人才服务保障,完善人才多元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奖励、人才引进、医疗服务、子女入学、保障性住房供给、出入境及外汇使用便利等政策倾斜力度。
十二、优化科创金融生态环境
通过建立科创金融信息数据库,强化政务服务、企业信用、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信息整合,为优化科创金融服务提供公共信息产品支撑。健全金融风险防控制度,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履行辖内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相关责任。举办国际性科创金融峰会、全国性科创金融高层论坛。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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