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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这173辆涉案车辆的车主,请主动接受处理
9月5日,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逾期未处理扣留车辆进行依法处理的公告》,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同时车辆所有人要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对2023年6月8日前扣留至今仍未办理放行和报废手续的173辆涉案车辆(其中:有号牌汽车161辆、拖拉机1辆、二轮摩托车3辆;无号牌汽车6辆、拖拉机1辆、二轮摩托车1辆)依法公告进行清理报废。
附:惠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逾期未处理车辆公告清单
采写:南都记者郭秋成 田飞
编辑:王诗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