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自编代码偷“老东家”的钱,获刑!
程序员离职后
仍然掌握原公司账号信息,
利用技术专长盗取该公司资金,
面对警方抓捕激烈反抗。
11月15日,临平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的被告人马某盗窃、妨害公务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获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马某出生于1990年,大学本科学历,是一名程序员。2018年8月,马某入职了杭州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技术专家,负责平台系统的开发和维护。
2020年1月,马某被公司辞退了。没了工作,又对公司赔偿金额不满意,马某便萌生了报复“老东家”的念头:“用写代码的方式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账户,一般人发现不了,我心里有成就感。”
由于任职期间,出于项目测试需要,马某曾模拟运费理赔流程,编写代码将公司账上的钱转入个人账户,因此,马某掌握着公司系统的源代码,而这段代码又包含了公司的微信商户号的密钥和数字密码。按照规定,技术人员离职时必须对公司代码保密,并且退出公司账号。
而马某却未遵守该项规定。他找到保存在私人电脑上的源代码,又照着公司业务流程编写了一段能够给自己微信账户转账的代码,并设置这段代码定时运作,每运作一次就能给自己的微信账户转账几百元。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月8日期间,马某通过上述方式秘密转账553笔钱到自己账户,共计21万余元。
2021年3月11日晚上,公安民警、辅警3人来到马某家门口,对马某进行抓捕。在出示警官证和传唤证后,马某非但不配合民警执法,还奋力挣扎、企图逃跑,并在反抗过程中将一名辅警的左侧小腿咬伤,已经构成轻微伤。最终,马某被抓获归案。
案发后,马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全数退赔该网络科技公司损失。
检察官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马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2021年10月8日,临平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提起公诉。11月15日,法院审理后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妨害公务罪,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身为互联网企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严守企业商业秘密,而不是钻空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企业也应当提高警惕,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内部信息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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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汤曼娜 潘东葳
文 字:俞晶冰
编 辑:陈 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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