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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鞋印“立功”了

临平检察 2024-03-19


“犯罪嫌疑人前科累累、逃避侦查意识极强,监控没有拍到其完整的行踪轨迹,案发中心现场也没有其痕迹……”面对一起重大入户盗窃疑案,捕还是不捕?检察官决定前往案发现场查找线索。


客观证据不足难下定论

2021年7月14日,家住临平的孙先生(化名)报案称家中名表、宝石等多件贵重物品被盗,报失超过20万元。公安机关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

7月19日晚,张某被抓获。其前往奢侈品回收店销赃的行踪轨迹和交易记录被查实,部分赃物被追回。但张某拒不认罪。遗憾的是,小区监控两次拍到背着背包的张某进出案发小区的画面,但并未拍到其有无进入孙先生住宅。孙先生家中也未发现张某的指纹等痕迹。

8月17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官审查认为,张某进入孙先生家实施盗窃的客观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多方补充侦查,但依然没能找到突破口。


一枚鞋印串起证据链条

勘察勘验案发现场

“再去一次现场!”检察官与公安民警一同前往案发现场,对孙先生家里里外外进行了仔细勘察,终于在阳光房玻璃顶上找到一枚残缺的鞋印。

被害人家中的阳光房顶

“这里可是27层,一般人爬不上玻璃顶,太可疑了。”一行人扩大勘察范围,又在消防楼道发现同样的鞋印,在30层楼顶窗户外找到踩踏痕迹。

楼道30层窗户外踩踏痕迹

这枚鞋印是谁留下的?检察官当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多方证据,查到鞋印来自一双品牌男士皮鞋;而张某恰好于2020年3月购买过同款黑色皮鞋。检察官发现,这双鞋还曾出现在张某涉嫌的另一起盗窃案中,鞋印纹路一致,扣押后已于2020年4月发还给张某的父亲。

对应的黑色皮鞋

可监控画面中,背着背包的张某明明穿着白色球鞋,这又是怎么回事?通过深入调查,检察官与民警将在案证据“拼图”后,还原出了张某的作案手法。

张某作案时的穿着

原来,逃避侦查意识极强的张某先穿着白色球鞋进入小区,后换上黑色皮鞋翻窗进入消防楼道,步行至30层顶楼后再向下攀爬至27层,通过阳光房窗户翻入孙先生家中实施盗窃;得手后走消防楼道下楼,并换回白色球鞋,随后驾车前往某奢侈品回收店进行销赃。

2021年8月24日,张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从容应对“幽灵抗辩”

经查,2021年6月22日、7月14日,张某通过上述方式两次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名牌手表、珠宝首饰等物品。经认定,涉案财物共计价值2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2022年4月25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2022年6月21日,该案在临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张某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对检察官提出的其中一项指控的赃物来源虚构事实、张冠李戴,进行“幽灵抗辩”。检察官早有准备,巧妙追问相关细节,张某只得不断以谎圆谎。检察官又出示了相关证人证言和销赃记录、现场鞋印等客观证据,大量充分的证据当庭戳穿了张某的所有谎言。

2022年7月22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

学法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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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崔   栋

文  字:俞晶冰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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