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限高架变“拦路虎”
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实体化运行以来,临平首批21名新乡贤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为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提供专业支持和帮助。近期,新乡贤志愿者在平台上告诉检察官,辖区内有的限高杆成了“拦路虎”……
“这里限高两米多,一旦发生火灾,三四米高的消防车怎么开得进来?”在塘栖镇一处村道入口,一位村民向检察官比划着。
现场照片
此前,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收到监督线索,反映辖区内有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设置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消防车、救护车等难以正常通行。
临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立即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塘栖镇有3处路口存在限制通行高度过低、限高架开合装置形同虚设等问题。开合式限高架本可以调节高度,但被上了锁,且未留下应急联络方式,紧急情况下依然会变成“拦路虎”。
上了锁具的开合式限高杆
其实,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能控制超高、超载车辆违规驶入,确保道路、桥梁及隧道等正常使用,是道路交通管理的必要手段。然而,随意限高、限宽不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还会妨碍应急突发事件及时处置,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线索核实后,临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塘栖镇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开展专项研讨,并向塘栖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全镇道路限高、限宽设施进行排查整改。
整改后
收到检察建议后,塘栖镇政府对3处不符合规范的限高设施均已放置应急联络电话标识铭牌,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其中1处固定式限高架已改为开合式限高架。同时,塘栖镇政府组织开展了全面摸排,计划于下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固定式限高架进行拆除或改装。
学法多一点
为什么不能随意限高、限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乡道、村道可以限高、限宽吗?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限高、限宽有哪些要求?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第12.4.1 公路限高架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公路上跨桥梁或隧道内净空高度小于4.5m时可设置防撞限高架,上跨桥梁或隧道内净空高度小于2.5m时宜设置防撞限高架。在进入上述路段的路线交叉入口处适当位置,宜同时设置限高要求相同的警示限高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77-2016)第三十二条 救护车车库包括车道的室内净高宜大于3.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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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王桂波、俞晶冰
照 片:王桂波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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