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办案力量,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杭州市临平区司法雇员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区检察院工作需要、队伍状况和岗位设置情况,拟招聘司法雇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司法雇员01岗位3名、司法雇员02岗位2名,从事检察官助理或完成检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限浙江省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司法雇员01: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雇员0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法学类(参照《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一级学科代码为030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 户籍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录用公示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7. 符合招录检察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三、程序步骤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00。
登陆http://125.124.24.208:8002临平区检察院司法雇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30。区检察院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区检察院于2023年6月28日在“临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相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1)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并在“临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在区检察院确定的笔试前五天登陆http://125.124.24.208:8002临平区检察院司法雇员考试报名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及笔试须知,参加笔试。
(2)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主观题和法律文书写作技能题组成)。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提前20分钟到达笔试地点。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由区检察院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检察院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材料外,国内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需在资格复审时另行提交原单位同意离职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在“临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名单公布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进行公布。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提前2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
(四)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
在“临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区检察院参照公务员招用体检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区检察院将分别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联合审查。
2.考察及联合审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检察院联合人力社保局、纪检、公安和信访等部门开展。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临平区检察院网站和“临平检察”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在报经上级检察院审核通过后,由区检察院指导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若出现减员情况,可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直接予以录用。
四、薪酬待遇
按《杭州市临平区司法雇员用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2.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报考回避制度。报考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不得报考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招聘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招聘岗位。
3.对报考岗位有疑问的请按咨询电话联系。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571-89183786、86240219,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未尽事宜,由区检察院、区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决定。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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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沈莉芬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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