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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法治 | 检察监督帮她找到假释“归宿”

临平检察
2024-10-23

检护法治


“这次我能获得假释,多亏了检察官的认真负责。我一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8月14日,罪犯张某某假释出狱那天,泪流满面地对驻监检察官道谢,并郑重许下承诺。

假释提请出现“程序卡壳”

“两边的社区矫正机构都不收,我姐姐的假释该怎么办?”今年2月,浙江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临平地区检察院”)驻某监狱检察室在“全域检察e站”小程序上收到一条线索。线索来源正是罪犯张某某的妹妹。

网上接访、向监狱核实情况后,检察官捋清了情况。原来,罪犯张某某在服刑期间,改造表现较好,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2023年9月,监狱就张某某假释委托现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进行调查评估,该地并没有同意接收,原因是张某某的妹妹同意张某某回到外省老家生活并接受社区矫正。之后,监狱又发函至张某某老家的社区矫正机构,该地也不同意接收,理由是张某某户口早已迁出并长期居住在外。

由于两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均不同意接收,张某某的假释提请程序陷入僵局。焦急之下,张某某的妹妹想到了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多方调查找出“最佳选项”

驻监检察官接访谈话

“我对假释政策不了解,没有和这边的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沟通,所以才同意回老家矫正。其实我本意还是希望姐姐留在这边矫正,我们互相之间也好有个照应。”张某某的妹妹告诉检察官。

误会解开后,究竟哪里更适合张某某接受社区矫正?为了找出答案,检察官调取了相关案卷材料,实地走访了张某某现居住地所属街道司法所,并与张某某进行了谈话。实际情况是,张某某多年前在现居住地打工、成家,名下有拆迁房,户口也早已迁入该地,仅在逢年过节才回老家。此外,张某某的女儿、妹妹都在该地,能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具备监管条件。

“像这样发现罪犯有多个地方居住的,应当从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角度出发,来选择社区矫正机构。”检察官分析,相比老家,张某某更适合在现居住地接受矫正。

经过沟通协调,现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意对张某某落实监管。之后,检察官主动向监狱发出提请假释提示函,积极推动张某某委托调查评估及出监再犯罪危险评估等前期工作。2024年4月,监狱启动假释提请程序。

公开听证助推“阳光假释”

公开听证会

6月26日,监狱就罪犯张某某提请假释一案向检察机关征求检察意见。28日,临平地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让假释监督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由人民监督员、专职律师、基层群众代表担任的听证员,以及监狱代表、社区矫正机构代表现场参加,罪犯张某某在监狱通过网络连线参与听证。经过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张某某报请假释,并对后续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8月9日,法院裁定对罪犯张某某予以假释。

社矫衔接传好“最后一棒”

检察官对张某某开展出监教育

“假释出去后还有考验期,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悔过自新,踏实劳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8月14日,张某某假释出狱,检察官对监狱释放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对张某某开展了释法说理和出监教育。张某某当场落泪,真诚表态一定会遵纪守法。与此同时,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同步跟进,及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确保张某某假释和社区矫正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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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沈春凤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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