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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敬波:新形势下律师劳动法业务的拓展——兼谈劳动法业务的“走出去”丨劳动法大咖课

陆敬波 律新V品
2024-08-25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在经济形势不佳的当下,如何面对新形势给劳动法业务带来的挑战、为劳动法业务开辟一片蓝海是劳动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课题。其中,根据不同类型劳动法业务的不同特征,有针对性地寻找其拓展思路至关重要。



“和谐劳动关系 美好人合生态”首届劳动法律服务品牌节上,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陆敬波作“新形势下律师劳动法业务的拓展——兼谈劳动法业务的‘走出去’”主旨演讲。长期以来,陆敬波律师持续关注劳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并以多重身份为行业赋能,担任全国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曾被评为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律协“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和钱伯斯(C&P)劳动和雇佣“业界贤达”,在劳动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本次劳动法律服务品牌节汇聚劳动法律服务行业领袖与专家,“律新V品”将各位大咖的分享整理成文,形成系列“劳动法大咖课”,并同步收录进“律新社友汇”会员课程频道,供劳动法律师学习、参考、交流。陆敬波律师的主题分享整理如下:

陆敬波

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01

律师劳动法业务的两大类型


律师劳动法业务分为公共类和市场类两大类型。虽然市场类的劳动法业务更多地出现在公众视野,但公共类的劳动法业务不应被忽略。


如今,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异军突起、势头正劲,劳动法律服务在其中占有很高比例,专攻公共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也越来越多。公共类劳动法律服务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援助、劳动用工体检、劳动法规宣讲等,具有公共部门采购、部分公益性质和更依赖服务数量的特点。


与公共类对应的是市场类劳动法业务,从事这一类业务的律师数量较多。对市场类劳动法业务进行再细分,可分为引流型与专门型,从事引流型劳动法业务的律师将其作为引流的敲门砖,从事专门型劳动法业务的律师则专攻劳动法业务;市场类劳动法业务也可分为劳方型与资方型,有些律师代理劳方,有些律师代理资方。


与公共类劳动法业务相比,市场类劳动法业务具有用户直购、市场属性和差异显著等特征。其中,用户直购本身是典型的市场属性,差异显著指服务的客户类型、收费标准和质量高低均存在较大差异。


02

新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当下,劳动法业务迎来了新形势。新形势首先给劳动法律服务带来了新的机遇,具体表现为需求的增加;但相应地也带来了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事多钱少。客户的预算减少,对服务的要求却在提高。第二,僧多粥少。虽然需求增加,但从事劳动法律服务的律师数量也在增加,而且伴随大量咨询公司和其他个人的大量涌入,律师分配到的劳动法业务数量仍在相对减少。第三,倾斜减弱。由于经济形势不佳,司法和执法部门对劳动法的倾斜保护减弱,现今更强调双保护和平衡保护。


以上均是新形势给律师从事劳动法律服务带来的挑战。

03

两大类型业务拓展新思维


公共类和市场类劳动法业务的底层逻辑不同,因此其拓展思维也不同。公共类劳动法业务的拓展需要以标准化为关键,提效增量。具体操作为通过提高效率增加数量,通过标准化形成流程化、实现规模化,其中标准化是做好公共类劳动法业务的关键。而市场类劳动法业务的拓展要以高质量为核心,做好“加减乘除”。其中,高质量具体表现为“三高”,即高质服务、高质客户和高质人才。


高质量的核心在于高质服务。在当今经济形势不佳的市场状态下,服务质量是核心竞争力,因此高质服务是实现高质量的关键。首先是帮助客户解决实际问题,为客户创造真正的价值,完成商业目标,即高质服务以实现价值为核心。其次,创造良好的客户体验,以及制定合理的收费。再次,高质服务需要卖给高质客户。高质客户并非对客户营业规模的评价,而是表现为客户对高质服务的认同、对律师专业的认同以及购买意愿。最后,为高质客户提供高质服务需要高质人才。综上,“三高”以高质服务为核心,通过高质人才将高质服务提供给高质客户。


做到了“三高”之后,对业务做“加减乘除”也十分必要。



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具体指增加“三高”,即增加高质服务、高质客户和高质人才,从而获取高收入。“减”指减去低质服务和低质客户。服务的可替代性是区分其质量高低的标准,低质服务极容易被学习和取代,高质服务才是立身之本;低质客户则是指空有声名但没有创造实际价值的客户。律师需要进行客户分析,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服务高质客户,与其共渡难关。“乘”指让劳动法律服务插上科技的翅膀,为律师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除”指除去低效的推广,花时间做推广需要优先考虑推广效果和时间精力的平衡。

04

游于蓝海

江三角域外劳动法业务实践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早在2017年3月就正式开启了域外劳动法业务这一新的业务领域。如今,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已设立“江三角域外劳动法中心”,现有10名专职人员专门研究域外劳动法,其服务能力可以做到用9国语言提供覆盖全球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律服务,并且已取得30余部劳动法国别指南、120余场国别劳动法培训、大量咨询和文本制作以及若干课题研究等实践成果。


最后,陆敬波律师总结道,劳动法业务中的创新涉及多方面。其中,跨区域提供劳动法律服务,包括为“引进来”的境外外企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服务是更为广阔的一片蓝海,值得劳动法律师去探索。相较于国内业务,跨区域劳动法律服务的门槛较高,主要体现在:需要更强有力的人才、团队和网络,还需要资金的支持,最重要的是需要强大的决心,以及需要长期以来的坚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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