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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撷英 | 汪维辉:高邮王氏训诂方法的科学性及其局限

汪维辉 ZJU古典文献学专业 2023-04-26

高邮王氏训诂方法的科学性及其局限

汪维辉

摘  要:高邮王念孙、王引之父子是举世公认的清代乾嘉学派最杰出代表,《高邮王氏四种》中,精彩的校勘、训诂实例举不胜举,其中贯穿着他们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梁启超将王氏父子的治学方法总结为六点:注意,虚己,立说,搜证,断案,推论。这已涵括了王氏父子“科学的研究法”之大要。不过,其中有的并非“研究法”,比如“立说”和“断案”;有的则语焉而未详,尚可补充,如“搜证”。“搜证”首先要寻绎文理,其次还要有系统的观念,即掌握一部书或一个时代遣词造句的“通例”。这两点都是王氏父子所最擅长者。在对梁启超所列的六条列举实例加以阐释和补充的同时,多以俞樾的相关研究做比较。指出王氏父子的局限性,正是为了更好地继承他们留下的宝贵遗产。

关键词:王念孙;王引之;训诂方法;科学性;局限

引言

有清一代,善读古书者,首推高邮王念孙(1744—1832)、王引之(1766—1834)父子。孙诒让曾说:“乾嘉大师,唯王氏父子郅为精博,凡举一义,皆塙凿不刊。”[1](自序,P2)实为公论。《高邮王氏四种》中,精彩的校勘、训诂实例举不胜举,正如《王念孙传》所说:“一字之证,博及群书。”[2](前序,P13)其间贯穿着他们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对此,前贤之述备矣,比如张永言师在《训诂学简论》中说:“标志清代训诂学最高水平的著作是《高邮王氏四种》。下面我们试就这几种著作来对清儒训诂研究的优点和缺点作一个概略的评述,作为我们今天从事训诂工作的借镜。”永言师参考裴学海的研究[3],把王氏父子的优点归纳为五条:(一)不主一家,择善而从;(二)旁稽博考,自出新说;(三)由音考义,不限形体;(四)阐发义训,旁推交通;(五)明于语法,训释惬当。缺点归纳为四条:(一)原文可通,而用“破读”;(二)常义可通,而求别解;(三)过求一律,强此从彼;(四)过求偶俪,滥用“对文”(广义)。[4](P58-65)每一条都举有恰切的实例,堪称宏通中肯。愚陋如我,实难再有献替。这里只能略谈一点个人学习王氏著作的心得,祈请博雅君子教正。


二 

高邮王氏训诂方法的科学性

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十二•戴门后学》中曾总结王氏父子的治学方法:

然则诸公曷为能有此成绩耶?一言以蔽之曰:用科学的研究法而已。试细读王氏父子之著述,最能表现此等精神。吾尝研察其治学方法:第一曰注意。凡常人容易滑眼看过之处,彼善能注意观察,发现其应特别研究之点,所谓读书得间也。如自有天地以来,苹果落地不知凡几,惟奈端能注意及之;家家日日皆有沸水,惟瓦特能注意及之。《经义述闻》所厘正之各经文,吾辈自童时即诵习如流,惟王氏能注意及之。凡学问上能有发明者,其第一步功夫必恃此也。第二曰虚己。注意观察之后,既获有疑窦,最易以一时主观的感想,轻下判断,如此则所得之“间”,行将失去。考证家决不然,先空明其心,绝不许有一毫先入之见存,惟取客观的资料,为极忠实的研究。第三曰立说,研究非散漫无纪也,先立一假定之说以为标准焉。第四曰搜证,既立一说,绝不遽信为定论,乃广集证据,务求按诸同类之事实而皆合,如动植物学家之日日搜集标本,如物理化学家之日日化验也。第五曰断案第六曰推论。经数番归纳研究之后,则可以得正确之断案矣。既得断案,则可以推论于同类之事项而无阂也。[5](P45-46)

梁任公所论,已涵括王氏父子“科学的研究法”之大要。不过,其中有的并非“研究法”,而只是研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或曰“程序”,比如“立说”和“断案”;有的则语焉而未详,尚可补充,如“搜证”。下面就按任公所列六条,举些实例来试作阐释和补充。“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为见出王氏父子的高明,下文多拿俞樾来做比较。

(一)注意

梁任公所谓的“注意”,就是今天常说的“发现问题”。王氏父子善于在不疑处有疑,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问题,这是他们从事科学研究的第一步。试看例(1):

(1)《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暴,顾我则笑。”毛传:“终日风为终风。”《韩诗》曰:“终风,西风也。”

《经传释词》卷九“终 众”条云:

(家大人曰)此皆缘词生训,非经文本义。终,犹既也,言既风且暴也。《燕燕》曰:“终温且惠,淑慎其身。”言既温且惠也。《北门》曰:“终窭且贫,莫知我艰。”言既窭且贫也。《伐木》曰:“神之听之,终和且平。”言既和且平也。(《那》曰:“既和且平。”是也。)《甫田》曰:“禾易长亩,终善且有。”言既善且有也。《正月》曰:“终其永怀,又窘阴雨。”言既长忧伤,又仍阴雨也。终与既同义,故或上言终而下言且,或上言终而下言又。说者皆以终为终竟之终,而经文上下相因之指,遂不可寻矣。[6](P189-190)

“终”为什么有“既”义呢?《经传释词》云:“僖二十四年《左传》注曰:‘终,犹已也。’已止之已曰终,因而已然之已亦曰终。”(以上均引“家大人”说)王念孙不但解通了“终风”,而且解通了全《诗》的“终”字,还揭示了“终……且……”“终……又……”这种常用句式。根据这一句式,王引之又续有发明:

引之谨案:《载驰》曰:“许人尤之,众稚且狂。”众,读为终。(古字多借众为终,……)终,既也。稚,骄也。此承上文而言。女子善怀,亦各有道,是我之欲归,未必非也。而许人偏见,辄以相尤,则既骄且妄矣。盖自以为是,骄也;以是为非,妄也。毛公不知“众”之为“终”,而云“是乃幼稚且狂”。许之大夫,岂必人人皆幼邪?[6](P190)

下面举一个俞樾的例子试作比较。

(2)《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俞樾《群经平议》云:

《释文》曰:“有,或作友。”阮氏《校勘记》据《白虎通·辟雍篇》引此文作“朋友自远方来”,洪氏颐煊《读书丛录》又引《文选·陆机〈輓歌〉》“友朋自远来”证旧本是“友”字。今按《说文·方部》:“方,并船也。象两舟省总头形。”故方即有并义。《淮南·氾论篇》曰“乃为窬木方版”,高诱《注》曰:“方,并也。”《尚书·微子篇》:“小民方兴。”《史记·宋世家》作“并兴”,是“方”“并”同义。“友朋自远方来”,犹云“友朋自远并来”。曰友曰朋,明非一人,故曰并来。然则“有”之当作“友”,寻绎本文即可见矣。今学者误以“远方”二字连文,非是。凡经言“方来”者,如《周易》“不宁方来”,《尚书》作“兄弟方来”,义皆同。[7](P1033-1034)

此纯属多事。难道只有一个朋友从远方来就不乐了吗?“远方”连读是春秋时的常语,《左传•宣公三年》有“远方图物”,《昭公十六年》有“兴师而伐远方”。《论语》这句话跟《汉书•儒林传•申公》“弟子自远方至”正同[8](P250)。何必无事找事,曲为之说?

可见,“注意”的关键是:所发现的问题必须是真问题,而不是伪问题。疑其所当疑,不疑其所不必疑。而要发现真问题,出发点必须是“有实事求是之心,无哗众取宠之意”,这正是王氏父子科学精神的真谛。

(二)立说

“立说”与“虚己”其实是同步的,发现问题之后,不可能没有一点想法,一定会先形成一个“假定之说”,但绝不自认为这个“假定之说”就是正确的,这时候就要“搜证”来进行验证,这就是“虚己”。验证的结果有两种可能:一是证明“假设”正确;二是证明“假设”错误。假如是后者,则须调整思路,重新提出另一种“假设”。这样反复验证,才能最终找到“真理”。这里的关键是“立说”的方向必须对头。常常可以见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实例,就是因为“立说”的方向错了。而王氏父子的“立说”之精是令人钦佩的,很少有弄错方向的时候,这当然得归因于他们的功底深厚和头脑科学。可是“立说”的过程在王氏父子的著作中是看不到的,他们只告诉我们结论,当初是如何“立说”的,只能靠读者自己去体会。笔者相信他们也会有最初的“假定之说”被推翻而另起炉灶的时候。

下面举一个俞樾“立说”错误的例子。

(3)《大戴礼记·夏小正》:“黑鸟浴。”传曰:“浴也者,飞乍高乍下也。”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以双声叠韵字代本字例》云:

飞乍高乍下,何以谓之浴?义不可通。“浴”者,“俗”之误字。《说文》:“俗,习也。”黑鸟俗,即黑鸟习也。《说文》:“习,数飞也。”传所谓“飞乍高乍下”者,正合“数飞”之义。“俗”“习”双声,故即以“俗”字代“习”字耳。[9](P56)

“浴”训作“飞乍高乍下”,的确是个有点奇怪的释义,俞樾提出的问题是对的,不过,他的“立说”走错了方向,没有区分词的义项,简单递训,结果释义走向歧路[10]。说详下条。

(三)搜证

“言必有据,无徵不信”,是乾嘉学派的治学信条,清代朴学家几乎无人不会“搜证”,但是所搜之证的质量却有天壤之别。王氏父子的“证”几乎都是经过严格甄别的有效证据,而二、三流学者的“证”很多是无效证据甚至伪证,经不起检验。仍以上文俞樾解释“黑鸟浴”为例。《说文解字•人部》:“俗,习也。”段玉裁注:“以双声为训。习者,数飞也。引伸之,凡相效谓之习。《周礼•大宰》:‘礼俗以驭其民。’注云:‘礼俗,昏姻丧纪,旧所行也。’《大司徒》:‘以俗教安。’注:‘俗谓土地所生习也。’《曲礼》:‘入国而问俗。’注:‘俗谓常所行与所恶也。’《汉[书]•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谓之俗。’”[11](P376)这是“习俗”的“习”,为名词;《说文解字•習部》:“習,数飞也。”这是“练习(習)”的“习”,为动词。可见,“习”有名、动两个义项,习=俗,习=数飞,但是,俗≠数飞。俞樾所用的证据是伪证,暗中偷换了概念。

还可以再举一例:

(4)《庄子·逍遥游》:“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

王念孙《读书杂志•馀编上》云:

《释文》曰:“培,重也。本或作陪。”念孙案,培之言冯也;冯,乘也。风在鹏下,故言负;鹏在风上,故言冯。必九万里而后在风之上,在风之上而后能冯风,故曰“而后乃今培风”;若训“培”为“重”,则与上文了不相涉矣。冯与培声相近,故义亦相通。《汉书·周绁传》:“更封绁为䣙城侯。”颜师古曰:“䣙,吕忱音陪,而《楚汉春秋》作冯城侯。陪、冯声相近。”是其证也。(冯字古音在蒸部,陪字古音在之部。之部之音,与蒸部相近,故陪、冯声亦相近。《说文》曰:“陪,满也。”王注《离骚》曰:“冯,满也。”陪、冯声相近,故皆训为满。文颖注《汉书·文帝纪》曰:“陪,辅也。”张晏注《百官公卿表》曰:“冯,辅也。”《说文》曰:“傰,辅也。”陪、冯、傰声并相近,故皆训为辅。《说文》曰:“傰,从人,朋声。读若陪位。”“䣙,从邑,崩声,读若陪。”《汉书·王尊传》:“南山群盗傰宗等。”苏林曰:“傰音朋。”晋灼曰:“音倍。”《墨子•尚贤篇》:“守城则倍畔。”《非命篇》“倍”作“崩”。皆其例也。)[12](P1011)

刘武《庄子集解内篇补正》云:

王念孙之说太迂曲。武意“培”当为“掊”之误,字形相差甚微,易误也。《人间世》“自掊击于世俗”,则掊者击也。文意谓背负青天,已居于风之上,而后乃今以翼击风而飞,犹前之水击三千里,亦以居水之上,以翼击水而飞也。且“掊”字与上“抟”字相应,抟亦有击义,特为圜势耳。如此,则文意前后相顾。[13](P368)

维辉按:刘氏以不误为误,绝不可取。他所举的《人间世》“自掊击于世俗”就是伪证。他不知道训“击”之“掊”乃“击坏”义,而非广义的击,“掊”的搭配关系是有局限的,例如:

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成而实五石,以盛水浆,其坚不能自举也。剖之以为瓢,则瓠落无所容。非不呺然大也,吾为其无用而掊之。(《庄子·逍遥游》)

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庄子·胠箧》)

古书中岂有“掊风”之语乎!暗中偷换概念,实为训诂之一大弊。

“搜证”其实还包括复杂的研究过程。首先,要寻绎文理,“作者思有路,遵路识斯真” [14](序,P3)。如上文所举“终风且暴”条,王氏父子据“经文上下相因之指”,释“终”为“既”,即是佳例。其次,还要有系统的观念,即掌握一部书或一个时代遣词造句的“通例”。这两点都是王氏父子所最擅长者。下面再举几例。

(5)《诗经·卫风·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虽则佩觿,能不我知。”毛传:“不自谓无知,以骄慢人也。”郑笺:“此幼稚之君虽佩觿,与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知为也。”

《诗经·卫风·芄兰》:“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虽则佩韘,能不我甲。”毛传:“甲,狎也。”郑笺:“此君虽佩韘,与其才能,实不如我众臣之所狎习。”

王引之《经义述闻》云:“能当读为而。言童子虽则佩觿,而实不与我相知;虽则佩韘,而实不与我相狎。《郑风•狡童》篇:‘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与此同意。”[15](P129-130)郑玄把两个“能”解释成“才能”,诗句根本讲不通;王引之认为是“而”的通假字,这就豁然贯通了,“而”与上句“虽则”相应,表示转折。据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能”字条考证:“古音奴来、奴代二反。《诗•宾之初筵》二章:‘其湛曰乐,各奏尔能。宾载手仇,室人入又。酌彼康爵,以奏尔时。’‘又’音肄。(此下引《易》、《礼记》、《楚辞》、《大戴礼》、《说苑》、《(孔子)家语》、《老子》、《管子》、《庄子》、《列子》、《荀子》、《韩非子》、《逸周书》、《淮南子》、《文子》、汉代司马相如《封禅颂》、扬雄《太玄经》、张衡《东京赋》、王逸《九思》、边让《章华台赋》、《后汉书•黄琬传》、魏文帝《秋胡行》、阮瑀《七哀诗》、阮籍《咏怀诗》、晋潘岳《射雉赋》、潘尼《瑇瑁椀赋》《赠王元贶诗》、挚虞《尚书令箴》、陆机《挽歌诗》、夏侯湛《东方朔画像赞》、郭璞《〈山海经〉赞》、葛洪《抱朴子•博喻篇》、隋张公礼《龙藏寺碑文》等韵文约42例。)按:陆氏《释文》,《诗》‘各奏尔能’下云:‘徐奴代反,又奴来反。’‘柔远能迩’下云:‘郑奴代反。’……是古但有奴来、奴代二音……晋时此音未改,江左以降,始以方音读为奴登反,而又不可尽没古人奴来、奴代之音,故兼收之咍、代、登三韵……按:能音奴登反始自宋齐之世……今按:经传之文,下至魏晋,皆作奴来反,并无奴登反者。……唐时古音尚存,……”[16](P301-302)顾炎武引证的材料极为丰富,令人惊叹,可见,“能”与“而”上古均属阴声韵“之部”,声母也相近,因此,古书中二字多有通假。

(6)《左传·宣公二年》:“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对曰:‘翳桑之饿人也。’”

按:此事古书中多有记载,如《吕氏春秋•报更》:“赵宣孟将上之绛,见骫桑之下有饿人。”《淮南子•人间》:“赵宣孟活饥人于委桑之下,而天下称仁焉。”《公羊传》:“曰:‘子某时所食,活我于暴桑下者也。’”《史记•晋世家》:“初,盾常田首山,见桑下有饿人。”俱以为桑树。因此,杜预注云:“翳桑,桑之多荫翳者。”江永《春秋地理考实》则以翳桑当是首山间地名。王引之《经义述闻》云:

下文曰“翳桑之饿人也”,翳桑当是地名。僖二十三年《传》曰“谋于桑下”,以此例之,若是翳桑树下,则当曰“舍于翳桑下”“翳桑下之饿人”。今是地名,故不言“下”也。《春秋》地名,或取诸草木,……且《传》凡言“舍于”者,若“出舍于睢上”(成十五年)、“宁子出舍于郊”(襄二十六年)、“成子出舍于库”(哀十四年)、“舍于冒衍之上”(僖二十九年)、“退舍于夫渠”(成十六年)、“舍于五父之衢”(定八年)、“舍于蚕室”“舍于庚宗”(哀八年),句末皆地名。[15](P421)

这就不仅讲通了《左传》的“翳桑”,而且揭示出《左传》“凡言‘舍于’者,句末皆地名”这样一种文例,堪称不刊之论。马宗琏《春秋左传补注》说同,参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7](P660-661)

(7)《诗经·小雅·节南山》:“节彼南山,有实其猗。”

王引之《经义述闻》云:

《传》曰:“实,满;猗,长也。”《笺》曰:“猗,倚也。言南山既能高峻,又以草木平满其旁猗之畎谷,使之齐均也。”引之谨案,训猗为长,无所指实。畎谷旁倚,何得即谓之倚(猗?)乎?今案《诗》之常例,凡言“有蕡其实”“有莺其羽”“有略其耜”“有捄其角”,末一字皆实指其物。“有实其猗”文义亦然也。猗疑当读为阿,古音猗与阿同,故二字通用。《苌楚》篇“猗难其枝”,即《隰桑》之“隰桑有阿,其叶有难”也。《汉外黄令高彪碑》“稽功猗衡”,即《商颂》之“阿衡”也。山之曲隅谓之阿,《楚辞·九歌》:“若有人兮山之阿。”王注曰:“阿,曲隅也。”是也。实,广大貌。《鲁颂·閟宫》篇:“实实枚枚。”《传》曰:“实实,广大也。”是也。“有实其阿”者,言南山之阿实然广大也。“阿”为山隅,乃偏高不平之地,而其广大实实然,亦如为政不平之师尹,势位赫赫然也,故诗人取譬焉。《大雅·卷阿》:“有卷者阿。”文义正与此相似。[15](P147)

这都是发千古之覆的确诂,如能起古人于地下,必将颔首称是!正如阮元《〈经义述闻〉序》所说:“使古圣贤见之,必解颐曰:吾言固如是,数千年误解之,今得明矣!”[15](P1)

我们再来看看俞樾。

(8)《论语·子罕》:“子曰:譬如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譬如平地,虽覆一篑,进,吾往也。”何晏《论语集解》引马融曰:“平地者将进加功,虽始覆一篑,我不以其功少而薄之,据其欲进而与之。”

俞樾《群经平议•论语一》云:

马读“虽”如本字,斯其义曲矣。“虽”当读为“唯”。……唯覆一篑,言平地之上止覆一篑,极言其少,正与未成一篑相对成义。[7](P1058)

按:原文“平地”与“为山”相对,均为动宾词组,“平地”的意思应该是平整土地;而俞樾把“平地”误认作偏正词组,故有此误释。杨伯峻《论语译注》也把“譬如平地”句误译为“又好比在平地上堆土成山”[18](P93),都是因为对“平地”的结构没有弄清楚。“平地”两个字是不可能有“在平地上堆土成山”这样的意思的。与王氏父子之善于寻绎文理、辨析精当,相去何可道里计!需要指出的是,《论语》此章意思颇费解,特别是“止,吾止也”“进,吾往也”两句,杨译似亦不能令人满意。

(四)断案

王引之在《经义述闻》自序中引用他父亲的话说:“说经者期于得经意而已。前人传注不皆合于经,则择其合经者从之;其皆不合,则以己意逆经意,而参之他经,证以成训,虽别为之说,亦无不可。”[15](P2)王氏父子敢于提出新见,“虽别为之说,亦无不可”,充分反映了他们的科学精神和学术自信。他们的“断案”是在列举有效证据的基础上水到渠成得出的,完全符合逻辑学的“三段论”,虽然他们并未学过逻辑学。这就是他们的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暗合现代科学之处。请看例(9):

(9)《左传·宣公二年》:“遂自亡也。”

王引之《经义述闻》云:

杜注曰:“辄亦去。”引之谨案:此谓盾亡,非辄亡也。自“宣子田于首山”至“不告而退”,明盾得免之由。盾既免,遂出奔。出奔出于己意,不待君之放逐,故曰“自亡”。有亡乃有复,故下文言“宣子未出山而复”,而大史谓之“亡不越竟”也。若以此为辄亡,则《传》尚未言盾亡,下文何以遽云“未出山而复”乎!《史记·晋世家》误以灵辄为示眯明,云:“明亦因亡去。”又云:“盾遂奔。”不知“遂自亡也”即谓盾奔,非谓辄亡去也。杜氏盖因《史记》而误。《穀梁传》叙此事,亦云“赵盾出亡,至于郊”。[15](P422)

按:文言常常省略主语,因为上古汉语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重复名词会使行文累赘。这种省略的主语通常可以根据上下文补出来,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发生问题,比如这个例子,“自亡”的主语究竟是赵盾还是灵辄?杜预认为是灵辄,王引之根据上下文的内在逻辑论证了应该是赵盾,并且以同属“《春秋》三传”的《穀梁传》作为旁证i,论据非常有力,叫人不得不信服。王引之还进一步推测杜预误判主语是受到《史记》的误导,也合情合理。《史记》在采用《左传》等先秦典籍时经常误读误改原始资料,这里就是典型的一例:不仅“误以灵辄为示眯明”,误判“自亡”的主语为示眯明,而且无中生有地加上一句“盾遂奔”,以弥缝与下文的矛盾。经过王引之的严密论证,《史记》的错误昭然若揭。

(五)推论

“推论”既是对所得结论的应用,也是对结论的检验,王引之在《经传释词•自序》中说:“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也。”[6](自序,P5)为什么王氏父子能有“心知其意”的自信?就是因为他们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的,他们的论证具有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请看例(10):

(10)《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意者臣愚而不概于王心邪?亡其言臣者贱而不可用乎?”ii

《读书杂志·史记第四》“亡其  亡意亦”条云:

索隐曰:“亡犹轻蔑也。”念孙案:小司马以亡为轻蔑,义不可通。亡,读如无,或言亡,或言亡其,皆转语词也。(亡或作无,《汉书·货殖传》:“宁爵?无刁?”孟康曰:“奴自相谓:‘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无将止为刁氏作奴乎?’无,发声助也。”)《庄子·外物篇》曰:“抑固窭邪?亡其略弗及邪?”《吕氏春秋·审为篇》曰:“君将攫之乎?亡其不与?”《爱类篇》曰:“必得宋乃攻之乎?亡其不得宋且不义犹攻之乎?”《韩策》曰:“听子之谒而废子之道乎?又亡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谒乎?”是凡言“亡其”者,皆转语词也。《越语》曰:“道固然乎?妄其欺不穀邪?”《赵策》曰:“不识三国之憎秦而爱怀邪?iii其憎怀而爱秦邪?”妄,亦读如无。《鲁仲连传》:“亡意亦捐燕弃世、东游于齐乎?”《索隐》断“亡意”为一句,注云:“言若必无还燕意,则捐燕而东游于齐。”案:小司马以“亡意”为“无还燕意”,亦非也。亡意亦者,意亦也;意亦者,抑亦也。(抑、意古字通。《论语·学而篇》:“求之与?抑与之与?”汉石经抑作意。《墨子·明鬼篇》:“岂女为之与?意鲍为之与?”《庄子·盗跖篇》:“知不足邪?意知而力不能行邪?”意并与抑同。《大戴礼·武王践阼篇》:“黄帝颛顼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见与?”《荀子·修身篇》:“不识步道者将以穷无穷、逐无极与?意亦有所止之与?”《秦策》:“诚病乎?意亦思乎?”意亦并与抑亦同。)或言意,或言意亦,或言意亡,(《墨子·非攻篇》:“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非命篇》:“不识昔也三代之圣善人与?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与?”)或言无意,(《贾子·瑰玮篇》:“陛下无意少听其数乎?”)或言亡意亦,皆转语词也。《齐策》作“意者亦捐燕弃世、东游于齐乎”,“意者”亦转语词也。(意者犹言抑者,《汉书·叙传》:“其抑者从横之事复起于今乎?”)[12](P130)

这条考证很长,可以观察王念孙的推论之法。他所说的“转语词”,相当于选择连词,文言通常用“抑”,现代汉语用“还是”。通过体察语境和句式,王念孙把古书中的一组选择连词贯串了起来——亡其、妄(忘)其、意、意亦、意亡、无意、亡意亦、意者。其中的“亡/妄(忘)”都相当于“无”,“意”都相当于“抑”。他首先援引《庄子·外物篇》《吕氏春秋·审为篇》《爱类篇》和《战国策·韩策》的同类例句,纠正了司马贞对《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中“亡其”的误释,这是运用排比归纳法证明了“亡其”是一个虚词,“亡”不能解释成实词“轻蔑”。接着他运用推论法,指出《国语·越语》和《战国策·赵策》中的“妄(忘)其”也是“亡其”,“妄亦读如无”;然后又指出《史记·鲁仲连列传》中的“亡意亦”就是“意亦”,也就是常见的选择连词“抑亦”,司马贞的断句和解释又都错了。这样就把古书中的这些选择问句都疏通无碍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其中的“无意”恐怕不是“转语词”,王念孙所引的孤例《贾子·瑰玮篇》:“陛下无意少听其数乎?”既非选择问句,“无意”又不位于句首,显然不是选择连词,按照字面解释成“没有意愿”完全可通。《读书杂志》本条的内容也见于《经传释词》卷三“抑 意 噫 亿 懿”条和卷十“无 毋 亡 忘 妄”条,《经传释词》就没有收“无意”,而是补充了“将妄”。


高邮王氏训诂方法的局限

虽然王氏父子的训诂成就举世公认,训诂方法整体上也合乎现代科学精神,但是他们也有弄错的时候,这是时代的局限,毕竟在那个时代的中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语言科学,我们不必苛求,但也无需“为贤者讳”——指出他们的不足,正是为了更好地继承他们留下的宝贵遗产。下面试举一例。

(11)《左传·成公三年》:“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之”字条云:

之犹若也。……僖三十三年《左传》曰:“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宣十二年《传》曰:“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于好?若以恶来,有备不败。”成二年《传》曰:“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皆上言“之”而下言“若”,之亦若也,互文耳。[6](P199)

按:王引之所说的“互文”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讲的“对文”。“之”并无“若”义,出现的句法位置和用法也跟“若”迥然有别,不能简单地看作“对文”。此类“之”字的作用是取消句子独立性,使之成为一个(假设)分句,“之”的性质仍是位于主谓之间的助词。假设意味是整个分句所蕴含的,而不是由“之”字传达的。可比较现代汉语的同类句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前一个分句蕴含假设意味,但“没有”本身并没有“假如没有”这样的意义[19](P179)。用今天的时髦术语来说,就是王引之把“构式义”误认作了词义。

应该说,在《高邮王氏四种》中像这样明确的错误是少之又少的,所以要指出他们的局限并非易事。


余论

高邮王氏留给我们的训诂遗产是一座丰富而深邃的宝库,其中所蕴含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值得我们继续挖掘和总结。我们想要超越王氏父子,首先必须学习和吸收他们的成果,同时也要客观分析他们的局限,他们的局限往往正是学术发展的生长点。

从王氏父子辞世的道光年间到今天不到两百年,与王氏学说进行探讨商榷的文章已经不少。这些商榷意见有是亦有非,许多问题还值得继续探讨。比如上文讨论过的刘武对王念孙训释“培风”的批评,未必刘是而王非。又如王引之《经义述闻·礼记上》“无苛政”条云:“政读曰征,谓赋税及徭役也。诛求无已,则曰苛征。《荀子·富国篇》:‘厚刀布之敛以夺之财,重田野之税以夺之食,苛关市之征以难其事。’杨注曰:‘苛,暴也。征,亦税也。’”[15](P3276)郑涛引王说以释柳宗元《捕蛇者说》并补充了一些例证[20],但是张永言师《训诂学简论》却不同意王说:“其实即依原字释‘苛政’为‘暴政’,完全可通,无须破读。”[4](P61)我认为王说恐怕还不能轻易否定。为什么呢?因为这句话出自一位公公、丈夫和儿子三位亲人都命丧虎口的农妇之口,她未必会用“暴政”这种抽象的“大词”,而苛捐杂税则是她能够切身感受到的。所以王引之的解释可能更符合说话人的身份。再如裴学海(1962)评《高邮王氏四种》,虽然也肯定了它的六个优点,但主要是商榷和批评,指出七个方面的缺点,提出的意见非常多,文章长达81页。这些意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王氏父子确实错了,占比不多;第二类是双方的意见各有各的道理,是非很难遽定,占比最多;第三类是王氏没错而裴氏反而错了,这样的条目为数也不少。比如《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倡优所畜”,《读书杂志》认为:“本作倡优畜之,谓主上以倡优畜之也。若云倡优所畜,则义不可通矣。……《[汉书·]司马迁传》正作倡优畜之。”裴文说:“‘倡优所畜’与‘倡优畜之’,句式异而意义同。……‘倡优所畜’之‘所’字等于‘之’字的倒装,亦谓主上以倡优畜之也。”这是说不通的。裴文是全面评论《高邮王氏四种》的一篇长文,应该说是下了功夫的,在同类文章中有一定的代表性,但是真正能够推翻王说的条目并不多。这就引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的今天,从事训诂和古籍校理的学者,跟乾嘉时代的王氏父子相比,优势和劣势各是什么?在解读古书方面我们有无可能超越他们?如何超越?

王氏父子能取得非凡成就,所依凭者主要有四:一天赋,二根柢,三功夫,四时代。天赋不必多说,我们读《高邮王氏四种》,在在可以感受到他们的颖悟和睿智,天分之高让人不由得感慨难以企及。至于根柢,《王念孙传》说:“先生十岁,读十三经毕,旁涉史鉴。”这样的童子功当代学者不可能有,以后估计也不会有了。王念孙《广雅疏证·序》说他疏证《广雅》“殚精竭虑,十年于兹”,今天的学者像这样勤奋的不是没有,但是能够专心致志坚持十年做精一件事的环境未必能有。天赋因人而异,可以不论;至于根柢和功夫,今人肯定赶不上王氏父子。时代不同了,像王氏父子那样博极群书、精熟古籍而又完全凭着兴趣而精研学问的人大概再难出现了。那么今人的优势又在哪里呢?我觉得至少也有四个方面:一理论,二工具,三资料,四交流。语言学以及相关学科理论的发达,为我们分析古代的语言文字现象提供了锐利的武器;大型数据库等现代化工具为我们提供了快速检索古籍、获取材料的便利;新资料的不断涌现使我们可以掌握更多的信息;学者之间和学科之间的便捷交流对促进学术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这些都是王氏父子所不可能具备的条件。那是否我们拥有了这样的优越条件就有可能超越王氏父子了呢?问题当然没有这么简单。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展开来论述了,笔者提出这个问题,希望有兴趣的同道共同来探讨。

注释

i 《吕氏春秋·报更》谓灵辄“还斗而死”,与《左传》异。参看杨伯峻《春秋左传注》662页。

ii 《经传释词》卷十引《战国策·秦策》作:意者臣愚而不阖于王心邪?亡其言臣者将贱而不足听邪?

iii 维辉按:《经传释词》卷十引作“忘”,与今本《战国策·赵策二》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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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清]王引之.经传释词[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7][清]俞樾.群经平议[M].南京:凤凰出版社,2021.

[8]洪诚.训诂学[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9.

[9][清]俞樾,等.古书疑义举例五种[M].北京:中华书局,1956.

[10]赵方辉.传统训诂学释义纰缪举隅[J].山东大学学报,1998,(2).

[11][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12]王念孙.读书杂志•馀编上[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0.

[13][清]王先谦,刘武.庄子集解 庄子集解内篇补正[M].沈啸寰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7.

[14]叶圣陶.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15][清]王引之.经义述闻[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

[16][清]顾炎武.音学五书[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7]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0.

[18]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

[19]蒋绍愚.训诂学与语法学[A].蒋绍愚.汉语词汇语法史论文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20]郑涛.释“苛政”[J].中国语文,1997,(4).


文章原刊于《现代语文》2022年第8期

作者 | 汪维辉

编辑 | 沈锴丽

审核 | 边田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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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擷英 | 王念孫《廣雅》“麗,施也”疏證今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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