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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各类储能设施参与电力系统!《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公布
4月25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自6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提出,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大规模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要建立与之适应的电力可靠性管理体系,加强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防止大面积脱网,对电网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积极稳妥推动发电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加强安全管理,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建立新型储能建设需求发布机制,充分考虑系统各类灵活性调节资源的性能,允许各类储能设施参与系统运行,增强电力系统的综合调节能力。
负荷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2-5%,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 10%左右,区外来电、新能源发电、不可中断用户占比高的地区,应当适当提高负荷备用容量。每个黑启动区域须合理配置1-2台具备黑启动能力且具有足够容量的机组。
以下为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