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丨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7月13日消息,为规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开展,高效构建数据运营服务场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发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通过探索数据要素的政务交易和发展运营管理,结合数据权属、运营、加工主体等问题,对数据运营职责进行约定。
以下为意见稿内容摘要:
1
办法目的
《办法》总则提出,为规范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开展,高效构建数据运营服务场景,确保数据安全、合规使用,有效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反哺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2
政策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长沙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
3
数据运营有哪些服务及内容?
政务数据运营类型包括数据(及算法)服务、渠道(及推广)服务和成果(及能力)服务等。
政务数据运营包括搭建数据运营平台、评估运营方案、选择实施主体、运营数据加工、运营产品交易、运营收益分配等内容。
4
数据权属主体是谁?
长沙市人民政府是长沙市政务数据的数据权属主体。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归长沙市人民政府所有,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政务数据运营的整体规则和框架,整合相关力量积极开展政务数据运营,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5
数据运营主体是谁?
数据运营主体是指在政务数据运营过程中通过构建运营场景、获取政务数据资源并向数据使用方提供数据服务的主体。
数据运营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政务数据运营安全合规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政务数据运营的场景设计和相关系统功能的建设;
(二)提供政务数据运营服务;
(三)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要求,进行必要的机制和技术建设,负责政务数据运营过程的产品和数据应用等安全保障工作;
(四)确保政务数据运营过程的合规,发现造成信息安全泄露和其他负面情形第一时间终止运营服务;及时上报市数据资源局并按照要求处理。
(五)数据运营主体可基于数据运营获得收益。
《办法》总则提出,有意愿开展政务数据运营的主体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基于市数据资源局发布的运营方案向市数据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开展数据运营。
6
数据加工主体是谁?
数据加工主体是指在政务数据运营过程中对政务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并支撑数据运营的主体。
具体职责如下:
(一)基于政务数据运营平台,根据运营场景需求向数据运营主体提供数据服务,包括开展数据处理治理、开发对应数据专题库、开放数据共享接口、留存数据操作日志并监测分析等;
(二)配合市数据资源局对运营过程中的数据使用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数据运营合规,不侵犯相关主体信息隐私,不泄露国家集体秘密。
(三)确保数据的调用和服务过程合规、安全;
(四)可基于数据运营需求进行数据加工获得收益。
《办法》总则提出,长沙市数据资源局每三年组织一次政务数据加工主体综合评审比选,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数据加工主体需要为数据运营提供数据加工服务。市数据资源局每年对数据加工主体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评估和考核;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数据加工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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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运营谁来管理?
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政务数据运营平台的建设,作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政务数据授权运营通道和管理平台。数据加工主体根据数据运营场景需求,基于全市数据中台开展数据加工处理后形成数据产品,通过数据运营平台提供给数据运营主体开展运营服务。
8
数据运营产品怎么交易?
运营实施主体原则上应将研发完成的数据产品在湖南大数据交易所进行登记和挂牌交易,政务数据产品登记交易流程由湖南大数据交易所进行记录,并接受市数据资源局监管。
9
数据运营收益如何分配?
基于政务数据资源运营属于政府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范围。政务数据授权运营协议中应约定数据权属主体、数据运营主体和数据加工主体的运营收益分配比例。
市级政务数据运营项目中的数据权属主体收益分配纳入市级财政收入;区县(市)级政务数据运营项目中的数据权属主体收益分配纳入区县(市)级财政收入。
10
数据安全管理谁负责?
长沙市数据资源局承担政务数据运营安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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