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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一位县委书记的“自述”——王现敏、王现勇案旁听手记

大白 格格也是安吉拉
2024-09-15

2024年7月9日星期二,微晴。王现敏、王现勇案进入二审第三天,案件审理进入调查取证阶段,分别对第一部分证据中的第二三四组及第二部分证据中的第五组部分证据进行了质证。

我叫王现敏,男,曾任长治县县委书记、上党区区委书记。自2021年4月29日伊始,至2024年7月9日,我已经丧失人身自由三年两个月零10天。经长治市监委调查、黎城县人民检察院起诉、黎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我因受贿罪、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根据今天庭审质证的第五组证据中的证人证言部分,我被指控收受他人财物,价值26.007万元。我不禁问自己,我真的做错了吗?


大约在1996年前后,我认识了我的朋友程某,如果按照今年来算,我们已有近三十年的交情。我的亲哥王现勇曾送给我一辆奥迪A4,作为地方领导,身边人及我本人认为开这辆车有些招摇,于是我与我的朋友程某换开车辆。他开我的奥迪A4,我开他的本田CRV。2013 年,程某购买了一辆红色吉普车。2014年正月天,我因工作需要下乡调研,当时雪天路滑,程某因该吉普车为四驱,雪天开较为安全,建议我换开他的吉普车,并将其本田CRV换走。后来我要将吉普车还给程某,他说让我先开着。2014年我与爱人正考虑换车,开了一段时间觉得这车不错,就问程某这车的价格等情况。程某说这车二十一、二万,要是我想买的话,他这辆可以20万卖给我。当时程某因工作、出差等原因,过了几个月才把钱拿走,然后在2014年10月,我们和程某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了过户,将该红色吉普车的所有人登记为我的爱人。


程某的证人证言显示,程某在2013年花了23万元左右购置了一台全新的红色吉普车,并于2014年卖给了我的爱人。他说,当时他最初的想法是讨好我,想着我本人身兼领导职务,二人私交又甚笃,想找我找点生意做,赚些钱。他说他知道如果将该车直接登记在我爱人名下,我们肯定不会要,因此将该车登记到自身名下,想迂回处理。大概2013年,他的侄女大学毕业,程某想让我给他的侄女找个工作,鉴于当时城区某局缺少工作人员,我推荐其侄女到该局实习,该局为其侄女发放的工资为每月1100元,八个月后,其侄女因“感觉不适合”离职,后经其侄女本人的证言佐证,离职原因为工资太少、通勤太远。


除此之外,程某在证言中还供述了一些我对他的所谓“帮助”行为。例如,程某的外甥想于2019年当兵,找我“帮忙”,但后续的“情况说明”证明了其外甥的入伍流程包括体检、政审家访等完全符合相关规定,其入伍与我并无任何干系。又如,程某说他曾打着我的旗号招揽工程,自己承揽了相关工程业务。


黎城县人民法院根据上述情况,认定我接受程某请托,为程某提供帮助,并受贿价值26.007万元的车辆。虽在2014年支付20万元现金给程某,但该20万元并不属于支付价款,属于既遂之后的退赃。


我错了吗?难道是我错在不该认为我的奥迪A4过于高调,与我交情近三十年的好友换车开;我错在不该在换开车辆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买他的二手吉普车;我错在为其侄女在政府部门人手短缺的情况下推荐了实习,即使同期我联系了长治学院的老师推荐整个班的在校学生去实习;我错在所谓“帮助”了一个应征入伍程序完全合法合规的人去当兵,即使我对他的入伍事实上并无任何帮助行为;我还错在有人打着我的旗号招揽工程,即使我本人毫不知情,并未接受请托,也未为他人谋取过任何不正当利益。





其实我不叫王现敏,我只是今日庭审时坐在旁听席中的一名群众,与上诉人王现敏无亲无故。今日在旁听席听完全程的我,为上诉人王现敏、王现勇感到无限的同情与悲哀。我试着将自己代入王现敏此时的处境,有感而发写出“自述”。身为旁听者、局外人,在写下这份“自述”时,我已经感到十分得不解与愤懑,难以想象身处审判漩涡的上诉人又承担着何种压力,怀着怎样的复杂情绪。


在今天的庭审部分,我坚持认为出示的证人证言不仅没有证实王现敏存在接受请托、收受贿赂的行为,反而证明了王现敏确实没有所谓的利用职权帮助他人的行为,更不存在受贿。王现敏错了吗?他没有错,与相识多年的朋友换车开没有错,以合理价款无受贿故意购买朋友的二手车没有错,在政府部门人手短缺的情况下推荐大学生实习并推荐朋友侄女同去实习没有错,更别提他根本没有所谓的帮助他人入伍行为,也没有为他人承揽工程的行为。


今日庭审中,上诉人王现敏在陈述质证意见时逻辑清晰、情绪稳定,唯有在谈及妻子与女儿时一度哽咽、眼含热泪,旁听人员听其陈述无不动容,辩护人吴丹红律师与赵德芳律师泪洒庭审现场。休庭时,法警示意旁听人员离席,王现敏的父亲因年迈不便过多移动,在座位休息。王现敏向老父亲跪地磕头,向父亲说自己绝没有辜负父亲,一直都是父亲的好孩子。而后,王现敏被法警带离法庭。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会带来什么?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是憔悴到“人比黄花瘦”的王现敏的爱人、是曾脚部受伤,但在路边看到呼啸而过的押解警车仍努力多跑一下,希望爸爸多看自己一眼的王现敏的女儿、是儿子被法警带离后无助地坐在偌大法庭的王现敏的父亲。作为旁听人员,我深感一审判决不符合常情常理,更于法无据,我希望二审法院的法官能真正做到裁判中立,尊重事实,查明真相,旗帜鲜明地为守法廉洁者撑腰,还上诉人王现敏、王现勇一片青天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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