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张华:大观念、大单元、大任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 | 《当代教育科学》,基础教育课程
作者 | 张华,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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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念课程与教学旨在让课堂教学摆脱以知识掌握和技能训练为核心的“浅层学习”,让课程内容“更少、更高、更深”,让课程目标走向深度学习与核心素养。探索大观念课程与教学的本质、价值、理论基础和实施方式,是深入推进素养本位课程改革的关键。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指出:“基于核心素养培养要求,明确课程内容选什么、选多少,注重与学生经验、社会现实的关联,加强课程内容的内在联系,突出课程内容结构化,探索主题、项目、任务等内容组织方式”;“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促进学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加强知识间的内在关联,促进知识结构化”,如此等等。实现“课程内容结构化”与“学科知识结构化”是本次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为此,各门课程均强调由零散“知识点”走向少而重要的“大观念”。
大观念课程与教学
当前,面向信息时代的课程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术语,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就是“核心素养”。所谓“核心素养”,就是把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融合起来,回到真实情境,解决复杂问题的高级能力和人性能力。它是为迎接21世纪信息时代的挑战而提出的概念,故又称“21世纪素养”。
核心素养概念的提出,意味着我国整个课程和教学体系将从课程目标、内容到教学、学习和评价方式进行整体变革。为实现此变革,我国提出了一系列伴随核心素养的以“大”为定语的概念:大观念、大单元、大任务、大问题、大情境、大项目等等。在这里,“大”的意思是“强而有力”:能够帮助学生“强而有力”地解决真实情境中的复杂问题。所有这些概念的本质都是“大观念”。倘没有“大观念”的理解与应用,其余的做法很可能流于形式、“换汤不换药”,改革目标难以达成。因此,核心素养理念意味着我国基础教育正在走向“大观念课程与教学”:让各门课程由传递学科事实、掌握“知识点”,走向理解学科事实由以产生的“大观念”,帮助学生产生可广泛迁移的“概念性理解”。只有当学生理解了学科大观念,形成了“专家思维能力”和“复杂交往能力”,他们才能成为信息时代“负责任的创造者”,我国教育改革才能完成时代使命。
所谓大观念课程与教学,是以学科大观念为核心内容,以学科实践为基本方式,旨在发展学生概念性理解及核心素养的课程与教学。“大观念”(bigideas)即一门学科或课程中可普遍迁移的核心概念及相应的概念性理解,表征该学科或课程的本质与教育价值。
大观念课程与教学的本质是理解本位课程知识观。课程与教学不是为了掌握现成知识或学科事实,而是为了发展理解。在大观念课程与教学中,一切知识、技能都变成了手段,成为发展概念性理解与核心素养的工具。第一次明确提出大观念对教育的意义的人很可能是怀特海,他在1912年做的名为《数学课程》的演讲中说道:“无人能成为好的推理者,除非他通过持久实践,已然意识到理解大观念并死死坚守大观念的重要性。”“好的推理者”即能够举一反三、从容应对真实情境、善于解决复杂问题的高阶思维者。所谓高阶思维,即以抽象推理、质疑批判、探究创造、协作交往为特征的思维,其对应范畴是以机械重复、维持现状为特点的“常规思维”或“维持性思维”。
在核心素养时代,概念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协作性思维等跨学科核心素养日益成为主要课程目标。其中,概念性思维是批判性思维的前提,批判性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前提,这三种思维均具有社会性,它们都建基于协作性思维。大观念课程与教学以概念性思维或概念性理解为直接目的,并以此为基础发展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协作性思维。
大观念、大单元、大任务的关系是什么
“大观念”和“大单元”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大观念课程与教学需要单元整体设计?因为概念性理解的发展不像掌握“知识点”那样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历长时间反复探究与实践,需要将日常观念转变为学术观念,需要对学科大观念从不同角度反复探讨并在各种情境中反复应用,以使学生的概念性理解由浅入深、持续发展。因此,大单元教学是发展概念性理解的条件,是大观念课程与教学的内在要求。发展概念性理解是大单元教学的目的,倘若不将课程内容聚焦学科大观念,不以发展概念性理解为课程目标,“大单元教学”将蜕变成毫无意义的空洞形式。
“大观念”与“大任务”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大观念课程与教学需要基于任务的设计?由于学科大观念或学科理解具有不可传递性,学生只能在亲身实践、亲自完成探究任务的过程中,自己获得观念、产生理解,因此,必须将学科大观念转化为探究任务,让学生在课堂上以小组合作的方式完成任务、表现观念、发展理解。杜威曾说:“没有思想、没有观念可能从一个人传递给另一个人。当观念被告诉的时候,对被告诉的人而言,它已不再是观念,而只是另一个给定事实。”学科观念与学科事实、信息存在本质区别:前者不可传递,后者可传递。当课程与教学指向发展概念性理解及核心素养的时候,必然与学科实践化为一体:学生成为实践者与创造者,在学习过程中亲身经历知识的诞生与应用过程;教师是合作实践者与“流动的教练”,在与学生合作探究学科和生活的同时,指导学生探究与实践。
70多年以来,我国教学理论与实践长期秉持“间接主义”认识论与“讲授主义”教学观,认为知识的本质是“客观真理”或学科事实,学生认识的“特点”是通过书本知识“间接”认识世界,教学以系统讲授书本知识为主,一切学习都是“接受学习”。这种认识论和教学观使学生变成储存知识的容器,不仅无法发展核心素养,而且扭曲了学生的人格,摧毁了学生的身体。大观念课程与教学根本超越“间接主义”与“讲授主义”,走向理解本位认识论和实践本位教学观。
我国倡导大观念课程与教学既顺应信息时代国际课程改革趋势,又满足我国教育和社会发展的特殊需要。中华民族本质上是一个以情感为核心的生活民族。华夏文明早期也曾注重概念思维和逻辑心性,例如先秦名家、墨家均重视逻辑思维,曾试图将“名”与“实”区分开来,承认“概念世界”的相对独立性,所谓“离坚白”“白马非马”“鸡三足”等等,但终因这种逻辑思维不符合中华民族追求情感和意义的文化心性,致使名家、墨家“中绝”。逻辑思维的欠缺,加上汉语本身的模糊性,极大限制了中华民族的科技创造能力。这种文化心理的缺陷在以创造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时代将更为明显。大观念课程与教学既有助于发展每一个学生的逻辑思维与创造个性,又能改造中华民族的文化心性,实现“生活心性”与“逻辑心性”的有机整合,引领我国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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