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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黄河)论坛:国际商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多元化纠纷解决】专题研讨内容摘要

贸法通 2023-02-15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刘敬东就我国商事调解方面的批约和立法提出了几点自己的建议。他指出,我国市场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减少各界对仲裁调解中的“弄虚作假、力不从心”的担忧;完善机制体制建设,以构筑企业调解意愿,加大人才培养;最后,他认为应该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以增强企业调解信心。

香港德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西媛指出,境内与境外客户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企业应当基于此类差异,完善自己的风险防范措施,注重合同的签署与审阅,注意证据的保留,表明谈判无损权益,从而在涉外纠纷时能够更好地准备自己。马来西亚外贸促进中心成都代表处主任安妮分享了马来西亚贸易促进中心的主要工作,强调商业活动尤其重视风险管理,重视争端预防,以及争端解决,并特别感谢中国贸促会通过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以调解的方式帮助许多在华投资的马来西亚企业解决了长久以来没有解决的争端。天水华天电子集团首席律师,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谢炳轩介绍了天水华天电子集团的基本情况,并分享了集团处理涉外业务的相关经验。他表示,集团时刻关注国内外形势,注重对合同的合理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在中国贸促会的帮助下,集团将更有信心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工作,坚定发展理念。孟中商业工业协会代表默罕默德·赛义德表示,中国对孟加拉国提供的免税协议促进了双边关系进一步发展,合作进一步扩大;同时他也对新冠疫情的应对措施提供了自己的建议,强调对供应链的及时关注与调整,并表达了孟中协会愿意与各界积极合作的美好愿景。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负责人谭剑就涉外仲裁法律服务的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在涉外仲裁领域,国内还是存在着企业仲裁法务管理人员极度缺乏,业务流程管理过于粗放,契约意识不强,对国际规则不熟悉等问题。而对此,他也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要开展涉外仲裁业务培训,开展仲裁“三进”活动,要组建涉外仲裁的分支机构,加强涉外仲裁学术交流,积极支持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工作。

(来源: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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