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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组建新“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其中提到: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创新高校体制机制,吸引行业创新龙头企业和高端研究院所共同组建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依托相关专业院校组建独立设置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填补本科高校类型空白。


今年5月份,在郑州市发布的《郑州市新基建建设示范区发展规划( 2021-2025 )》中就已经提出:在科教基础设施领域, 借鉴浙江西湖大学、广东南方科技大学办学模式,在郑州市谋划筹建1-2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随着这份省级文件的再次明确,正在高等教育、科技创新领域集中发力的河南省,终于有望迎来自己的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及包含美术、音乐、体育、外国语等在内的多所独立设置的行业类本科院校,在高校布局层面实现重大突破。

此前,10月底,河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会后,河南省教育党组书记、厅长宋争辉介绍,“十四五”期间,河南省将投入50亿元引导资金支持郑州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投入25亿元引导资金支持河南大学一流学科大学建设
除此之外,河南还将大力支持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工业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7所高校11个学科开展一流学科创建工作,打造“双一流”建设第二梯队。
11月23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前往北京,与教育部举行省部联席会议。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出席并讲话。河南省长王凯出席。
会上,楼阳生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教育部长期以来对河南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还恳请教育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河南发展,在“双一流”建设、高等教育布局优化调整、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等方面给予更多指导帮助。河南省将以此为契机,扛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责任,持续补短板、提质量、促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还提到,到2025年,全省高校区域、层次、类型布局趋于合理,所有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实现本科高校全覆盖,填补电子科技、航空航天、体育、美术等类型本科高校空白,理工类高校占比达到60%以上。
11月24日,财政部、教育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共计提前下达313亿元支持35个省(市)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其中河南省获支持金额最多,高达324464万元,超总预算十分之一。
可以说,组建新型研究型大学,恰逢其时!根据河南省办公厅的文件和国家财政的支持,新的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将联合行业创新龙头企业和高端研究院所共同创建,且均定位为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祝愿河南新筹建的“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将为我们新一轮新型大学创建浪潮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全文

豫政办 〔 2021 〕 68 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强化科教融合、学科交叉、开放协同、改革创新,优化高校、学科学院和专业布局,加快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强化产业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高端科技创新队伍,提升协同发展水平,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促进政产学研用各环节相互贯通,为全力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实现“两个确保”贡献力量。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省高校区域、层次、类型布局趋于合理,所有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实现本科高校全覆盖,填补电子科技、航空航天、体育、美术等类型本科高校空白,理工类高校占比达到60%以上;“双一流”建设高校晋位升级、一流学科创建高校加快发展,实现在中原大地起高峰;学科学院、专业布局优化调整成效显著;高校参与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能力快速提升,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服务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加速提高。

到2035年,全省高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学科建设出现群体高峰,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契合,人才供给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增强,融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有力支撑产业发展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的创新驱动器、人才孵化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提质增能计划。

1.优化高校布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高校结构布局。引进国(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建设1—3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整合相关学科资源,创新高校体制机制,吸引行业创新龙头企业和高端研究院所共同组建电子科技大学、航空航天大学等新型研究型工科大学,依托相关专业院校组建独立设置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填补本科高校类型空白。服务人民健康需求,恢复重建仲景国医大学。在没有本科高校的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设立本科高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2.优化学科学院布局。持续加大对郑州大学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河南大学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支持郑州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河南大学地理学等重点培育一流学科建设。实施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支持河南理工大学等7所高校11个学科创建一流学科。

争取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新增为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洛阳师范学院等高校新增为硕士学位授权高校。

持续实施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计划,新增10个左右特色骨干学科(群)。以学科为统领,打破学院和部门界限,逐步构建“特色学科+优势学院+产业学院(研究院)”的学科学院布局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优化专业布局。按照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要素链、制度链深度耦合要求,建立锻强优势、急需特设、重塑升级、淘汰限制专业目录年度发布制度,撤销、停招“肿繁虚杂旧僵”专业点300个左右,高标准建成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点1000个左右,增强专业设置快速响应需求的能力,构建高度适应我省发展需求的专业结构体系,增强人才结构性供给能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二)实施战略支撑计划。

1.建设国家和省实验室。围绕量子信息、种业创新、绿色能源材料、粮食安全等优势领域,支持高校参与承担国家实验室建设任务。支持高校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建设省实验室,加大100个左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力度,支持建设8个左右省文科实验室。(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2.加强前沿科学中心培育。落实国家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战略部署,围绕重大前沿科学问题,充分利用省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发挥高校学科群优势,加强开放协同,汇聚一流人才团队,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建设10个省级前沿科学中心,培育1—3个国家前沿科学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

3.加强基础学科研究。加大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力度,持续实施高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基础研究专项。加强基础学科重点领域的前瞻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建设5个左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支持高校建设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争取国家大科学装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布局我省。深入实施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围绕汉字文明、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研究和中原文化传承创新,新增2—3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科技厅)

(三)实施产业对接计划。

1.发展产业学院。聚焦集成电路、氢能与储能、量子通信等未来技术和产业,定向支持建设3—5个未来技术学院,争创1—2所国家未来技术学院。支持高校结合新兴产业需求和自身办学特色,聚焦企业迭代关键技术,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遴选建设50所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争创3—5所国家现代产业学院、2—3所国家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支持高校聚焦行业共性技术,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协会、企业等共建特色行业学院。强化激励引导,将学科学院、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招生计划、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学费标准等政策联动,做实做强产业学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2.加强产业技术研究。引导不同类型高校与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各类经济发展功能区管理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实现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精准对接,努力打造20个产业技术研究院、100个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200个创业就业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3.凝练一流科研课题。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每年实施10个左右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不同类型高校与企业对接,积极参与省产业研究院、企业实验室等建设。利用创新链提升产业链,力争不同类型高校的每一个优势学科(群)对接3—5家优势企业,开展联合科技攻关。重点培育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研究项目,力争每年承担5—8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团队引育计划。

1.加强“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以高水平创新平台、院士工作站、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社科基地、高校智库等为依托,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每年引进3—5名全球有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带动培养一批国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常态化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入库工作,切实推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落实。(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相关省辖市)

2.加强高校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持续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培养一流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培育5个左右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20名左右国家级领军人才。实施省特聘教授岗位计划,每年引进培育60名(其中海外20名)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育5名左右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实施豫英卓越研究生培养工程,每年选拔50名优秀博士生、500名优秀硕士生。实施高水平创新人才境外培养工程,每年资助选派200名高校领军人才、青年学科带头人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研修。(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科技厅)

(五)实施协同发展计划。

1.持续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以重大协同创新任务为牵引,持续推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三位一体”发展。支持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和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主动对接新兴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布局,新认定8—1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培育8个左右国家(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

2.加强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深化校所、校企、校地合作,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联合体。认定一批河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支持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建设1—2个国家产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3.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建设。依托国家大学科技园、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等载体,重点打造集制度建设、专利机构、示范项目、平台服务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中试基地,建设5个左右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培育2—3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3—5个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30个左右河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4.打造高校品牌智库。实施高校品牌智库建设工程,围绕党委、政府决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大课题,聚焦现代化河南建设的重大任务,培育20个左右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较高知名度的新型高校智库,6—8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品牌智库,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高校智库体系。(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分类指导。加强校际协同,分类指导各高校、学科(群)主动融入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全面提升科研水平,积极参与培育国家和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支持特色骨干大学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积极服务行业、产业发展。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积极推动应用技术创新和转移研究。支持高职高专院校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积极开展实用性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科技厅)

(二)强化机制改革。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破除“五唯”倾向,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向用人主体放权,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深化高校科研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以成果为导向的科研和人才评价体系,将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咨政服务等因素作为科研人才评价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强化政策协同。组织、审计、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政策协同,实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对科研项目实行审计及主管部门检查结果互认,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人才引进、成果转化、评价改革等政策要求,有效破解制约高校科技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强化经费投入。“十四五”期间,省财政统筹省级教育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提质增能计划、战略支撑计划、产业对接计划、团队引育计划和协同发展计划。省、市级财政和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协同,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创造良好环境。鼓励高校围绕功能定位,加强内部资源整合,积极争取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支持。(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

(五)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各高校担负起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历史责任,加强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监督、质量把关等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决策,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及科研诚信建设。要将科技创新成效纳入高校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完善有利于产教融合、科教协同、联合培养、开放共享的科研运行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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