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海纳江河,浙江大学诚邀全球英才依托申报优青项目(海外)!


如果您专注于自然科学、

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研究

如果您想要在浙里筑梦起航

那么,心动不如行动

加入浙大我们邀您共绘发展蓝图!


01校情介绍

浙江大学创立于1897年,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经过一百二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创新型大学,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13个门类,21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在ESI全部22个学科中,有21个学科上榜,10个学科进入世界前1‰ (数据来源:ESI,2021.11)。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以“求是创新”为校训的优良传统,以天下为己任、以真理为依归,逐步形成了“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海纳江河、启真厚德、开物前民、树我邦国”的浙大精神,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也涌现出大批著名科学家、文化大师以及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作出了积极贡献。


薪火相传,砥砺奋进。浙江大学始终将人才工作作为学校的“一号工程”,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教师中有全职两院院士42人,文科资深教授15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1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79人,国家级优秀青年人才619人。



02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03申请人条件

(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 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 具有博士学位;

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 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04工作和生活待遇

浙江大学竭力为优青项目(海外)入选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支持青年人才迅速开展新的事业。

1. 学术环境:

共享浙江大学一流的学术声誉、先进的科研平台、卓越的学术生态和开放的科研环境;

2. 聘任岗位:

聘任为“百人计划”研究员(第一类),是学校正式事业编制的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师;

3. 薪酬待遇:

年薪55万元(含住房补贴),院系可给予一定配套;

4. 科研经费:

家资助100-300万元经费基础上,学校提供启动经费实验学科300万元、其他学科50或100万元,院系可给予一定配套;



5. 住房安排:

可租住学校教师公寓(不租住的,年薪可增加5万元/年,聘期结束时统一结算)。学校积极为通过长聘教职评审的“百人计划”研究员按相关政策以优惠价格申购人才房创造条件。从杭州市以外引进的,学校提供一次性搬迁费5万元; 

6. 办公实验空间:

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

7. 团队建设:

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保证前三年平均每年不少于1个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8. 服务保障: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协助办理落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05申请方式

请将详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绩、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整合为单一PDF文档,以“姓名+院系(或学科)”命名,发送至各院系(单位)联系人(详见附表),并请抄送人才工作办公室tr@zju.edu.cn,邮件请注明申报优青项目(海外)。


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评估的,我们将在1周内与您取得联系并安排专人跟进申报事项。您也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了解相关申报信息。




06联系我们

1 .浙江大学各院系(单位)(详见附表)


2. 浙江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8206400

联系邮箱:tr@zju.edu.cn


3.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原老师、薛老师

联系电话:+86-571-88981080

联系邮箱:kyyjcb@zju.edu.cn




附表


本文由浙江大学授权发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