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城市明确:将取消安居房和人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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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了《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
图片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规则》的主旨是为配合推进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体系调整工作,建立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相适应的配套地价标准,推动深圳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公示《规则》起草说明中表示,目前,深圳市住房建设局正在牵头制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细分为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类型)、共有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同时对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售价水平进行了调整。
图片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根据《规则》起草说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
其中,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在本市无房、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等。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主要包括:申请家庭未在本市租住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在本市特定区域无房等。
租金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考租金的90%确定。其中,由政府组织配租的住房,按照同期同地段同品质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
相关专家认为,长期以来,住房保障体系更多的是保障人才,目的是促进本地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存在一定的功利性,也与国家新时期的保障体系存在较大错位,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将覆盖更广大的住房困难人群,为内需和消费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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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责编:Christina
审核:L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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