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同意!两所高校,合并!
日前,教育部公布《关于同意设置新疆和田学院的函》,同意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新疆和田学院,同时撤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建制。
函件内容具体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和田学院的函》(新政函〔2023〕196号)、《关于将拟设置“和田学院”命名为“新疆和田学院”的函》(新教函〔2024〕18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新疆和田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65010765;同时撤销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新疆和田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由你区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6个普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6000人。
望你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和医学教育特色,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和结构,科学规划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服务区域基础教育、基层医疗和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4年5月31日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2018年7月转隶和田地区管理,主管单位为和田地区行政公署。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57年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校以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累计为和田地区先后培养了3万多名各类人才。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简介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创办于1984年9月,是我国唯一一所培养维吾尔医药专门人才的高等专科学校,同时也是维吾尔医药理论挖掘整理、传承创新及维医临床技能和维药新药研究开发的科研基地。1989年向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正式备案。2011年9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卫健委(原卫生厅)调整至自治区教育厅;2018年7月,隶属关系由自治区教育厅调整至和田地委、行署。
新疆和田学院简介
新疆和田学院,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由自治区教育厅具体指导办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2024年新疆和田学院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1938年始建)、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1984年创办)为基础组建,由教育部直属4所院校,北京、天津、安徽三省市所属20所高校以及自治区所属7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学院被纳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由西南大学牵头组团支援,扎实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疆和田学院是第三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教育部“南疆地区民族文化与教育重点研究基地”、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新疆和田学院现有新疆和田特色中医药研究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药材及制剂质量控制工程研究中心、新疆和田中药民族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工程中心),有地区级研究机构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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