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并不仅在拳脚之间!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创新性地将性暴力与经济控制明确列为家庭暴力的范畴,引发公众关注。
重庆此次地方立法,将性暴力与经济控制明确列为家庭暴力的范畴,给予受害人更多的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是对社会共识的有力呼应。
不论是影视剧集中,还是现实生活里,夫妻之间的经济侵害行为客观存在。性暴力也不难理解。违背任何人意志的性行为都应该是性暴力,夫妻之间的性暴力,理应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侵害和性暴力具有私密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导致这两种家暴行为很容易被忽略和漠视。
互联网时代,“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被打破,更多“隐蔽的角落”呈现在公众面前。
西安李女士作为全职太太,向丈夫要500元生活费也要打欠条。四川安岳李彦以暴制暴案中,李彦就曾被丈夫进行严格的经济控制,买菜购物均需事无巨细记账,账算不拢就可能遭受丈夫的辱骂和殴打……
这些极端案例的曝光,无疑提升了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与警觉。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性暴力虽不似拳脚相加般直观,却会对受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深远影响;经济控制则使受害人在经济上陷入极度依赖,进而丧失独立生活的能力与勇气。
性暴力也好,经济侵害也罢,家暴并非只是体力的较量,而是根源于权利的失衡。当夫妻双方在财富积累、社会资本、外貌颜值、性格脾气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强势的一方又缺乏法治观念和文明素养,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就可能遭遇家庭暴力。
值得注意的是,家暴受害者大都是女性,但也有一些男性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没有性别、职业、年龄、学历等界限,如果不能做到心有所戒,自然做不到行之有界、行有所止。
性暴力和经济侵害具有复杂性、模糊性、易变性,但其暴力侵害的底色不变。重庆在地方性立法中,对这两种家暴行为予以列举并阐释,让家暴行为被更加精准地甄别出来,有利于照亮更多“隐秘的角落”,为预防家暴加上一把锁。
面对日益复杂多样的家庭暴力形态,《办法》是对家庭暴力范畴的深化与拓宽,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性暴力和经济侵害的隐秘性特点,也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司法创新,让法律在执行中更有可操作性,确保受害者在遭遇此类侵害时,能够明确自身权利,勇敢寻求法律救济,从而实现对弱者的全面保护。
反家暴宣传进社区 万善朝/摄
提升公众对新型家暴形式的认识,真正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家庭关系,不仅需要法治建设的伸展,也需要公众不断重塑“意义之网”。只有多管齐下,家暴行为才会无所遁形。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撰稿:杨朝清
编辑:刘振 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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