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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孩子“抢饭吃”,太缺德!

安徽时评 安徽时评
2024-12-31

近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湖南省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因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入学生营养餐的丑闻,引发广泛关注。



校园本该是孩子们的净土,谁能想到,劣质米竟会出现在学生的营养餐里?应该说,这不仅是食品安全事件,更是性质恶劣的腐败案件。


隆回县的这起事件,堪称权力寻租的真实写照。两任县委书记见利忘义,一边在公开场合表态要全力确保学校学生营养餐的食品安全,一边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入学生营养餐,道德良知与底线何在?


食品安全法规定,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2019年,教育部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统一领导、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其纳入应急预案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县级层面在学生营养餐和校园食品安全中的把关作用至关重要。


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此次事件除了凸显部分官员的道德沦丧,更暴露出监管缺位的负面影响。必须要问,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这些问题都需要深入调查,严肃处理。


隆回县的案例虽是个案,问题却具有普遍性。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监委督促有关部门首次摸清全国中小学食堂及供餐情况等底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


数字是冰冷的,但辜负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家庭的希望。我们必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彻底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一方面,要加强法治教育,强化社会监督意识,畅通违规行为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腐败无处藏身,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另一方面,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学校食堂和食材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每一粒米、每一口菜都是安全的。同时,开展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发现问题敢于“发声”。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县委书记与孩子“抢饭吃”的现象绝不能重演,必须彻底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开开心心茁壮成长。


(声明: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撰稿余明辉

编辑:韩小乔 梅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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