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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典丨涂尔干:反犹主义与社会危机

涂尔干 社会理论 2022-12-16

文 / 涂尔干

译 / 张国旺


要恰当地讨论反犹主义,必须要有某些研究为基础。我没有做过这类研究,因此,我只能说说我的感觉和印象。 


首先,我相信,有某些理据表明我们应该区分法国的反犹主义与外国的反犹主义。对我来说,它们似乎是不同的两种现象,意义也截然不同。这个论断的证据是,那些反犹主义持续时间最久的国家完全不理解最近发生在法国的诸多事件(比如德雷福斯事件)。德国或许可以勉强理解发生了什么,但俄国就做不到了,不过,这也表明俄国抱有同样的不以为然的惊愕。 


如果俄国是如此惊讶,如此震惊,那主要是因为她在那些搅动我们社会的激情中找不到任何和自身经验有关的东西。 


对我来说,那区分两种心智状态的东西似乎是德国或俄国的反犹主义是长期性的、传统性的,我们的则等同于一种因暂时的情势而急剧出现的危机。前一种心智状态带有某种贵族特征;它的源头是蔑视和傲慢。我们的则是由多种破坏性的暴烈激情促发的,它们千方百计地宣扬自身,唯我独尊。而且,这并不是上述现象第一次以此种方式发生。 


图为《我控诉》原文


德雷福斯事件起于1894年一名犹太裔法国军官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被误判为叛国遭罪,在当时反犹氛围甚重的的法国社会,爆发了严重的冲突和争论。著名作家左拉在1898年1月以《我控诉》一篇檄文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为德雷福斯申冤救难。


1870年的法普战争期间,人们已经在法国东部地区看到过这种现象,而由于我自身的犹太血统,我后来才得以深入地观察它。犹太人因其失败而受到责难。最后,1848年,那种性质相同但暴烈得多的激情在阿尔萨斯突然爆发。 


这些对照表明,我们当下的反犹主义是一种社会痼疾状态(state of social malaise)的后果和表征。1870年的事件和1848年的情形正是如此(1847年发生了一场极其严峻的经济危机)。 


当社会遭难时,社会就需要归咎于某些人,社会因自身的失望需要向某些人复仇;而那些为社会意见所讨厌的人自然就被挑出来当成靶子。因此,正是所谓的“贱民”(pariahs)成了补偿性的替罪羊。


1894年审判德雷福斯的程序和方式极受人们欢迎,这一点确证了我的解释。那时,热烈的喜悦充斥大街小巷。人们像庆祝一场胜利一样欢呼着他们本该用集体悲痛来纪念的事件。审判的结果是,人们终于知道谁应该为他们深陷其中的经济危机和道德困顿负责,即罪恶源自犹太人。人们也正式地认可了这一事实。这样,仅仅凭着这一点,仿佛所有的事情就有了改善,而且,人们似乎也获得了安慰。 


人群聚集在军校门口,见证德雷福斯被剥夺军衔。图源Le Monde illustré,1895年1月12日。


毋庸置疑,间接的环境因素也发挥了作用。那种含混不清的宗教热望最近浮现出来,并在这场(反德雷福斯)运动中找到了出口;犹太种族的某些特定缺陷则被用来佐证这一点。但是,这些都是次要的动因。因为犹太人的缺陷可以被他们身上无可置疑的德性所弥补;如果说有些种族是更好的,那也就可以说有些种族是更差的。而且,犹太人正急剧地丧失着他们的伦理特征。只需要两代人的时间,这些特征就会丧失殆尽。 


1941年二战时巴黎街上挂着一张巨幅的官方反犹展示图:《犹太人与法国》,图片将犹太人画作恶魔。


至于说那些和宗教秩序有关的原因,只要看到现在的宗教热情并不比二十或三十年前更弱就可以了;再说,那时的反犹主义并不像现在这样强劲。 


因此,它(法国的反犹主义)不是别的,它首先是下列征兆中的一种,即它们揭示了我们所遭受的严重的道德困扰。这样看来,遏制它的真正办法就是结束这种道德困扰;但这并非一日之功。尽管如此,有些工作仍然可以立竿见影,亟需马上着手。 


如果不能根除它的源头,那至少可以和那种加重、恶化反犹主义的特定症状作斗争。既然我们需要竭尽全力才能让自身获得重生,那我们就不应该把我们的力量损耗在某些琐碎的争斗上。 


人们不允许一个病人因其病痛而向其自身复仇,不允许他用自己的双手将自身撕裂。 


为了达至这个目的,首要的是要压制所有可能促动和刺激公民之间相互敌对和怨恨的东西。毫无疑问,仅靠压制性措施并不足以改变人民的心智状态;但是,它们将唤起那已经麻木的公共良知(public conscience),让它去感受这是多么可恶的犯罪。接下来,在理论上谴责反犹主义的同时,人们必须做到在实际行动中不支持它,不鼓励它;而且,政府要担起责任,去启蒙大众,让他们认识到自身深陷其中的错误,甚至,要禁止人们在不宽容的党派中出现。


最后,必须“所有理性的人们都敢于公开确证自己的情感和感受,而不是仅仅满足于偶尔为之的谴责,同时,要团结起来、联力而行,以便在反对公共癫狂的斗争中取得胜利”。█


本文选自《涂尔干文集》(第八卷),[法]埃米尔·涂尔干著,渠敬东主编,商务印书馆2020版。


注释与参考文献:

原文最初收录在亨利·达冈(Henri Dagan)编的《反犹主义调查》(Enquête sur l'antisémitisme)一书(参见Dagan,H.,Enquête sur l'antisémitisme,Paris:P. V. Stock,1899)。英文版由查德·艾伦·戈德堡(Chad Alan Goldberg)翻译并刊于戈德堡所著的《涂尔干的“反犹主义与社会危机”引言》(Introduction to Emile Durkheim’s “Anti-Semitism and Social Crisis”)一文的文末(参见Chad Alan Goldberg&Emile Durkheim,Introduction to Emile Durkheim’s “Anti-Semitism and Social Crisis.” Sociological Theory 26 (4),pp. 299-323)。本文在翻译过程中参考了戈德堡的英译文。——中译注


编辑 丨李昊玮

校对 丨熊凯歌

审核 丨杨 勇


专题丨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

专题丨魏文一:国家与祖国:涂尔干论政治社会的两个面向

源典丨严复:论世变之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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