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银行信贷员
理应为群众服务
为银行拓展业务
但有人却利用职务之便
把储户贷款当成自家存款
擅自长期挪归个人使用
可天网恢恢
纸火不容
最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23年6月3日,土左旗公安局接某银行报警称,信贷员李某某可能涉嫌挪用资金。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收集69户储户贷款信息,多次到相关银行调取交易流水,固定犯罪证据。通过大量线索研判,警方最终确定李某某存在重大挪用资金嫌疑。7月17日,信贷员李某某经依法传唤到案,并对其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7年4月至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土左旗某银行工作期间,萌生了套用银行贷款的想法。为了顺利为自己放贷,李某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本人及他人信息在某银行网点申请贷款,李某某在为借名的村民办理贷款申请、审查、发放环节明知借名贷款是为了给其自己骗取贷款,仍一路“绿灯”为自己审批通过,最终违规办理贷款 69笔并发放贷款金额合计644万元,多用于倒贷和归还借款使用且长期未归还,最终给所在银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土左旗公安局拟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请批准逮捕。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挪用资金罪已被土左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挪用资金罪多发生于公司、企业的高管、财务及销售人员中,企业应当健全财务制度,强化对公司、企业内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加强现金流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若遇到以上类似情况,请及时报警,警方将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内容来源:土左旗公安局责任编辑:穆 静审稿主任:吴春生值班总编:陈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