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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辽宁盘锦13死35伤事故处理情况公布

齐鲁舆情观察 2024年10月29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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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2023年1月15日,就在春节前几天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目前,事故企业已全面整改并恢复生产,14名事故责任人已全部判决完毕,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已合计罚款5957万元,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等48名监察对象已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理处分,此外,在评估报告中还提出在一季度国务院安全生产明察暗访中发现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清楚“1·15”事故情况吸取同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工作,仍然存在盲区。


部分舆论对事故发生一年后才公布处理结果表示惊讶,对遇难者的不尊重。

@ni_Jay :我天一年过去了才公布处理情况?这不是拖延时间吗?遇难者家属太可怜了。

大部分舆论认为这次事故是惨痛的教训,对监管、安全机制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管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阿魏盛255:到任何时候安全生产都必须放在第一位!

@宋清辉:一路走好,愿悲剧不再重演,社会有反思能力。

@一球迷胖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严格执行。

经济学者“热心星辰”发表盘锦化工事故处理后的冷思考:安全生产任重道远。

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的处理情况公布,13条生命消逝,35人受伤,近9000万元经济损失,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法弥补的伤痛和沉重的教训。如今,事故企业虽已整改复产,相关责任也逐一落实,但这起悲剧引发的思考不应就此停止。

在事故发生后的整改中,企业停产检修近一年,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制度修订、人员培训、隐患排查等工作看似全面。然而,一季度国务院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结果却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部分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竟对如此严重的事故情况浑然不知,同类隐患依旧顽固存在。这不仅是个别企业的麻木不仁,更是整个行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缩影。企业一味追求生产效益,却忽视了安全这一基石,将员工生命与社会稳定置于危险边缘,这是对生命的亵渎,对社会责任的逃避。

从监管层面看,各部门虽基本履行职责,但协同配合机制的不畅暴露无遗。信息共享的缺失、联合执法的低效,让监管漏洞百出。行业部门牵头作用的弱化,对基层监管能力指导的不足,导致监管合力难以形成。这种各自为政的监管模式,在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面前显得捉襟见肘,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监管部门应当深刻反思,如何打破壁垒,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化工行业本就是高风险领域,对技术、管理、安全意识都有着极高要求。此次事故警示我们,企业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上的能力短板亟待补齐。一些企业对第三方作业管理的松懈,对施工方案审核的敷衍,以及安全风险研判制度的混乱,都反映出其安全管理体系的脆弱。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低安全风险等级园区稀少,规划、配套、监管等诸多问题突出。这不仅威胁企业自身,更对周边居民和环境构成潜在灾难。

这起事故不仅仅是盘锦浩业化工的悲剧,更是整个化工行业乃至全社会都应吸取教训的典型案例。安全生产绝非口号,而是关乎每一个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大事。企业必须将安全意识融入血液,监管部门要强化协同、创新监管,社会各界也应加强监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平安回家。

舆评

安全问题任重道远

文字:树人

编辑:格格

审核:独孤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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