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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的待转销项税额

爱思考的予里良 予里良
2024-09-21

最近在仔细研读贵州茅台2022年年报,希望参考红皮手财把里面的细节都学会弄通,为后面纵向对比学习茅台历年年报做准备。

遇到问题,不懂就问。

问红皮手财,问百度,问知乎,问后院同学,问唐老师……问明白为止。


合并资产负债表里,“其他负债”高达19.8亿元,注释中说明这笔钱全部都是“待转销项税额”,这个名词是第一次听说。

看了一下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只有区区15万元,而且没有注释说明。

显然这一大笔钱应该属于贵州茅台的某个控股子公司。

自己尝试做了一番学习,过程记录如下。


(一)

网上的说明

首先在网上简单搜索查看了一下“待转销项税额”,很快找到官方出处,然后在财政部官网查询《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找到原文,内有详细说明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已确认相关收入,但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每个字都认识,但是放在一起就不懂是啥意思,实践中什么情况下才会适用这条规定呢?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说明如下: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会计制度是权责发生制,这个懂。

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有如下说明: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简单理解就是:收到钱或者支票/汇票等的时候就要纳税,如果先开发票再收钱,开了发票就得纳税。

网上看到的实例,一般是说针对租赁和建筑行业,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下:

贵州茅台2023年初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租给了建设银行,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00万,租期两年,到期后一次性付租金200万,增值税另外按发票金额给。


2023年底的时候,贵州茅台没有收到一分钱租金,但从会计角度应该获得100万租金收入,所以在年报中会记录自己有100万元的应收账款,而对应的增值税则暂不需要纳税,记录为“待转销项税额”,要等到建设银行付钱后才需要交给税务局。


但是,对于贵州茅台来说,19.8亿的“待转销项税额”只可能是白酒销售相关的,并不适用上述情形。

想了半天,忽然想起来红皮手财中提到有两项会计科目很相似,一个包括增值税一个不包括增值税,会不会和这个有关?

赶紧找出书来查看一番。


(二)

红皮手财

在红皮手财第二章“资产负债表”后面的“新准则”部分,提到如下内容:

客户提前支付给公司的款项,是按照合同约定对应了具体商品或服务,收款方只承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不承担退款义务的,就是“合同负债”。合同负债不包含代收的增值税。


如果客户提前支付给公司的款项,没有对应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客户有权要求退款的,就是“预收款项”。预收款项包含代收的增值税。


一个包括增值税,一个不包括增值税,以前怎么都记不清楚,因为记不清楚反而记得有这么一个理不清的事情。

现在就比较容易梳理清楚了:

茅台酒销售公司下面的北京专卖店12月31日收了韦小宝113万元钱(含增值税13万元),计划1月1日给韦爵爷府上送去一批茅台酒,并开发票。


12月31日晚上做报表的时候,贵州茅台的账上有113万元的资产,对应100万元的“合同负债”,剩下的13万元是增值税,理论上归税务局所有。


可是当时尚未发货,无法确认收入,也没有开增值税发票,这13万元不能算是“应交增值税”,但是总要找个会计科目放起来。


这个会计科目就是“待转销项税额”,意思是将来要转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回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收到钱没有发货,根据权责发生制不能确认收入,销售行为未完成也不能交纳增值税。

“合同负债”并未确认收入,但应该算是确认利得,同样适用于增值税的相关规定。



(三)

数据验证

截至2022年底,贵州茅台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为0,“合同负债”和“待转销项税额”具体数据如下:

予里良 / 制图


其中,“待转销项税额”金额是“合同负债”金额的12.79%。

按照前面的理解,正常情况下“待转销项税额”金额应该是“合同负债”金额的13%,毕竟贵州茅台做的只有白酒生意,无论是茅台酒还是系列酒,增值税税率都是13%。

虽然偏差不大,但是未能究竟。

个人考虑了出口退税、茅台冰琪琳、i茅台等情形,均可以排除,百思不得其解,恳请知晓的朋友指教。



(四)

会计过程

韦小宝打算向贵州茅台购买价值100万元的茅台酒,按照市场规矩,先交钱后发货。

贵州茅台收到韦小宝交来的113万元(含13%增值税,计13万元)后,老会计在账本上记录:

予里良 / 制图


韦小宝收到贵州茅台发来的茅台酒和发票后,贵州茅台的会计则在账本上记录:

予里良 / 制图


从合同负债到完成销售确认收入的过程,也是把“待转销项税额”挪到“应交增值税”的过程,区别在于前者税务局无权催收,后者则会被税务局催讨。



(五)

小结

以后可以简单地就记清楚,“合同负债”指的是具体的详细订单,买家已经付了包括增值税的全款,对应的负债端,不含税部分放在“合同负债”里,含税部分放在“待转销项税额”。

“预收款项”是模糊的订货保证金,不一定是全款,不对应具体货物数量,不区分增值税与不含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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