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怎么抓?
昨日,花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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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提及,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
在此,小编提醒各企业要时刻关注疫情形势发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积极主动停工停产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停工停产期间务必要注意安全防护⬇️⬇️⬇️
一、停工必须拉闸断电
1.除必要的安全、消防监控监测设备电源之外,其他生产车间、仓储场所应拉闸断电。
2.液化石油气、氢气等各类压缩气体输送管道停工停产前应关闭切断阀。
3.放假前对机器设备和电气设备进行清理清洁等维护保养时,应落实停电挂牌制度。
二、及时断燃气、安全防火不能忘
1.及时关闭燃气阀,对燃气开关、管道接口处、旋塞阀等关键部位进行彻底检查,防止漏气。
2.清理消毒时,不要对电气开关、插座、电源等带电设备喷洒过量液体消毒剂,以防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3.消毒使用的浓度75%的酒精属于甲类易燃液体,不要大量存放。使用和保存时,严禁接触火源;使用酒精消毒过程中需要远离明火,避免因吸烟、灶具明火等引发的意外火灾。
三、锂电池必须入仓入柜
1.锂电池电芯、半成品、成品必须存放在实体墙专用仓库内,车间不得留有含锂电池产品。
2.废旧、不良、鼓包、漏液等锂电池应及时退回供应商,不能及时退回的应使用防爆柜独立存放。
3.锂电池仓储场所须保证24小时监控设备、烟感、温感联锁事故风机在有效运行状态,并应有人24小时值班巡查。
四、危险化学品必须规范存储使用
1.禁止使用有机溶剂天那水、清洗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清洗、擦拭机械设备、地面、墙面油污油垢。
2.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实体墙专用仓库或专用化学品柜内,车间不得留有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不得敞口存放,仓储场所监控、监测、通排风等安全设备设施应在有效运行状态。
五、做好安全宣导与隐患排查
1.企业应在停工停产前开好宣导会,制定停工停产安全方案,布置好停工停产前各项工作。
2.企业应加大对人员的严格管控,做好安全宣教、应急物资储备及生活保障工作,时刻保持警惕。
3.企业应在停工停产前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本单位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等逐一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六、企业管理部门必须落实值班值守
1.各企业管理部门应合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值守人员名单。
2.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发生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按照应急处置流程报告和现场处置。
3.管理部门值班人员应定时对企业、商场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关于进一步强化狮岭镇部分区域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188号)
近日,我区疫情零星散发、局部聚集,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对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以南、京广铁路以东区域(除高风险区外)的狮岭镇辖区范围,实行如下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村(经济社)、物业小区、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方式,就近购买生活物资,或到小区、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购买物资。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防疫工作志愿服务。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五、严格住宿场所防控。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应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所有外地来(返)穗人员,在抵花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和“三不”(3天内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和重点机构,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求。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花人员,必须及时向村(社区)报告,在抵花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自愿集中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镇街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除外)。
七、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各村(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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