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法治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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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3年3月28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担忧不绝于耳。
一些网民质疑,此举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相悖,让民营企业家有“法外特权”之嫌,甚至会放纵他们犯罪,是“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为了拼经济,居然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法外施恩”,居然践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为此,胡锡进在微博发文解释说,早在2019年,也就是关于民营企业的争议成为热点之前,中国最高检就对涉案民企负责人提出相关建议,全国检察长会议2020年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的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此后得到中央政法委采纳肯定,并形成明确要求。
胡锡进的解释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能不捕的不捕”,出现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的政府文件里,本身就是荒唐得很。
02
从党的角度,政法委统领公检法;从法律角度,人大对司法行为行使监督权,对检察官和法官有任免权,。
政府既不是政法委,也不是人大机构,更不是司法机关,根本就无权对司法部门检发号施令,根本无权规定执法行为,根本无权对法律法规作出解释,根本没有法律的自由裁量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所有个体的人,也包括政府,包括法人!
法律的权威应该是至上的,不应该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政府本身只是守法者,什么时候规定政府领导公检法这些司法部门!?
政府应该老老实实依法行政,什么时候轮到政府对司法行为指手画脚!?
至于说为了拼经济而创造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本身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个好的营商环境,法律必须严肃而稳定,一视同仁,而不是朝令夕改,因人而异。
03
营商环境之所以恶劣,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合力,但根本原因就是权力的任性,就是政府不守法,肆意妄为,到处伸手。
政府发文要求“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完全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典型的以权代法,拿法律当儿戏。
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逮捕还是不逮捕?起诉还是不起诉?判实刑还是不判实刑?羁押还是释放?”,不是由法律决定,而是由政府决定,那还叫法律吗?!
那还要法律吗?!
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时候都不能看政府红头文件的眼色。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这个“对民营企业家涉案人员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不判实刑,能不继续羁押的及时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如果不是揭开了所谓法治的真相,就是让真正的法治蒙羞!
是真正的法治之耻!
要是这么多法律法规包括宪法在内,不过废纸一张,远不及政府印章和官员金口,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逮捕还是不逮捕捕?起诉还是不起诉?判实刑还是不判实刑?羁押还是释放?”,全凭政府一个文件,官员一句话,就问您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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