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硕 倪娟 | 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启示
作 者 简 介
赵 硕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副教授
倪 娟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所长,江苏大学金山特聘教授,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院士培养对象省首席科学家,二级研究员
摘 要
课后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和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趋势,也是顺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保障及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同时,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需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所处发展阶段的社会需求相适应。日本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发展和完善,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课后服务体系。通过梳理发现,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初步发展期、整合推进期、规范成熟期。日本课后服务的现状分析显现出各级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推进并参与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发展对我国开展课后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如下启示:在推进课后服务体系建设中,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是前提,完善课后服务运行机制是关键,满足家长和儿童课后服务不同需求是目标。
关键词:日本;课后服务体系;发展历程;现状分析
课后服务在日本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其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发展和完善,时至今日已形成较为完备的课后服务体系。日本课后服务主要为双职工家庭或单亲家庭的小学生提供放学后和假期间的生活保障,旨在呵护儿童健康成长,帮助家长平衡职场工作和家庭育儿。1997年日本《儿童福利法》的修订,为课后服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从2007年起日本政府陆续出台“放学后儿童计划”“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新·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等一系列推进政策,更是为课后服务的良性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日本国内关于课后服务方面的研究范围广泛。一方面主要是政府对于课后服务开展现状的研究,如厚生劳动省每年针对日本课后服务的设施数量、注册儿童情况、师资配置等进行调查统计,内阁府刊发的《少子化社会对策白皮书》对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及实施状况等作出分析。另一方面,日本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围绕课后服务的制度结构、内容供给、场所分类、具体实践、功能效果、后续发展等内容进行研究。近些年,我国学者对日本课后服务方面也有关注,例如,屈璐以具体的课后服务模式为例,考察了日本课后服务的实践路径及机制,认为其经验对我国课后服务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有可借鉴之处;金怡璇聚焦日本儿童课后服务政策,分析了课后服务政策工具的发展演变及其内在的组合逻辑,并认为综合运用政策工具是日本儿童课后服务得以迅猛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总体而言,我国对日本课后服务方面的研究较为有限,分析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及经验,能为我国课后服务水平提升和课后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
日本《儿童福利法》规定:课后服务面向白天无人看护的小学生,在课后时间利用儿童福利设施等场地为其提供适当的游戏和生活场所,以实现儿童的健全成长。日本课后服务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如今已迈入规范发展的新时期。通过梳理,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初步发展期:课后服务从萌芽到法制化的实现
日本课后服务的萌芽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1904年神户市妇女服务协会开设了儿童保育所,原则上主要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之后,一些私立保育园、儿童馆和邻保馆,开始着眼于为贫困儿童提供保育服务,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课后服务的作用。而真正意义上的日本课后服务则始于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二战后,女性就业率上升,课后服务需求增长。1948年,大阪市今川学园在日本率先开展课后服务。以此为开端,以大阪、东京等都市为中心,在地方政府主导下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推进课后服务事业。20世纪60年代以后,“钥匙儿童”数量急剧增加,由此引发青少年不当行为及交通安全等社会问题,文部省(2001年更名为文部科学省)于1966年至1971年实施了“留守家庭儿童会补助事业”,厚生省(2001年更名为厚生劳动省)紧随其后自1976年开始实施“都市儿童健全育成事业”,对课后服务提供国库补助。政府的种种举措表明日本从国家层面开始重视课后服务,并付诸实际行动。中央的财政支持对于地方政府推动相关措施产生深远影响,有些地区正是依靠国库补助才真正实现了课后服务的开展。到了1990年,国库补助总金额超过6亿日元,支援设施数量增加到2726所。
20世纪90年代,日本“少子化”问题日益严峻。厚生省的儿童福利政策迎来巨大转变,1991年,“都市儿童健全育成事业”终止并升级为“放学后儿童对策事业”,课后服务受到进一步关注。1994年,文部省等四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今后育儿支援政策的基本方向”(天使计划),其中设置“放学后儿童对策的充实”栏目,课后服务一跃成为育儿支援的重要措施。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法制化的呼声愈发高涨,中央儿童福利审议会在1996年12月的报告中明确表示“有必要将课后服务纳入《儿童福利法》的体系中”。在此背景下,1997年,日本修订《儿童福利法》,课后服务以“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的名义被纳入其中,课后服务设施正式命名为“放学后儿童俱乐部”。这也意味着课后服务被确立为公共事业,并获得法律保障,国家和地方政府须依据《儿童福利法》推进事业发展。另外,放学后儿童俱乐部在修订法律中被定位为“游戏和生活场所”,与之前“以游戏为主”的活动场所相比,扩展了“生活场所”这一新功能,其内容也相应有了进一步拓展。
(二)整合推进期:行政部门从独立探索到协同合作
进入21世纪,日本社会对课后服务关注度越来越高。随着“学校周5日制”的全面实行,针对课后服务问题,2004年文部科学省推出为期三年的“社区儿童教室推进事业”,与社区居民携手合作,对儿童在放学后或周末的各种体验活动以及与社区居民的交流活动给予支持,通过调动社区资源参与,强化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支持。可见当时文部科学省的服务宗旨更多指向儿童的教育服务功能,在不同于儿童福利的教育领域以不同理念和方式推进课后服务事业。
2007年,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通力合作,制定了“放学后儿童计划”,通过整合关于课后服务的福利性政策和教育性政策进行制度改革,课后服务由此步入新阶段。该计划目的是在放学后为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活动场所,具体而言,要求各市町村由教育委员会牵头与福利部门合作,原则上在所有小学学区将文部科学省计划实施的“社区儿童教室推进事业”和厚生劳动省实施的课后服务事业进行一体化或联合实施,推进放学后儿童服务措施。虽然“放学后儿童教室”与放学后儿童俱乐部共同承担着为儿童提供优质活动场所的重任,但由于两项事业分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双方在受益群体、实施场所、活动内容、实施模式、人员配置以及终极目标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在财政支持以及资源分配等问题上也会产生一些矛盾。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该计划的出台对于课后服务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积极意义。之后的十几年,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在课后服务领域持续合作,课后服务事业亦通过“教育福利”的新理念由行政部门共同牵头、协同推进。
2014年,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再次联合出台了“放学后对策的综合推进”“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简称“新综合计划”)等政策,致力于破解双职工家庭“小一困境”的同时,为培养未来人才施策。计划面向全体儿童,强调综合方式,从国家整体目标、推进方案、都道府县及市町村的体制职能、具体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表述,以规范课后服务发展。同年,厚生劳动省发布了课后服务的第一个国家标准“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的设备及运营标准”,针对设备标准、职员资格、开放时间、利用人数和一般原则等作出规定。为确保课后服务事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次年,厚生劳动省制定了“放学后儿童俱乐部运营方针”。运营标准和运营方针等相关措施共同构成了课后服务的全国性标准,对促进课后服务质量和功能双提升意义重大。可以认为,日本课后服务体系在这一时期初步建立。
(三)规范成熟期:课后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2018年9月,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共同制定了“新·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计划为期5年,2019年4月起正式实施,在旧的综合计划基础上优化升级。该计划提出扩大放学后儿童俱乐部的数量,其目标为:5年内新增设施可容纳儿童30万人,到2023年度末实现容纳儿童总人数达到152万人;在全国小学学区一体化或联合开展课后服务,小学校内能够一体化开展课后服务的设施数达到1万所以上;充分利用学校设施,保证新开设放学后儿童俱乐部中在小学的实施率达到80%;尊重儿童的主体性,切实发挥放学后儿童俱乐部谋求儿童健全育成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儿童的自主性和社会性等。可以说,新综合计划的实施标志着日本课后服务发展迈向成熟阶段,课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总体而言,从初始萌芽阶段到1997年课后服务法制化,日本课后服务制度的建立是从地方向中央逐步推进的。21世纪初开始,学校与社区协作提升区域教育功能、行政部门从独自探索过渡到合作统合模式,课后服务步入正轨,进而逐步走上规范成熟之路。2020年3月,在新冠疫情背景下,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又联合发布了“新·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的进一步推进”,在促进学校设施的进一步利用及促进各类地方人才的参与等方面提出推进措施。厚生劳动省2021年12月发布的有关课后服务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5月,日本全国放学后儿童俱乐部数量为26925所,超过日本小学总数;覆盖1624个市町村,占日本市町村总数的93.3%;注册儿童人数为1348275人,占在校小学生总人数的21.7%。课后服务俨然已经成为日本社会福利体系和基础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现状
日本于1998年正式实施《儿童福利法》修正案,确立了课后服务作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地位。自此开始,政府不断加强对课后服务的支持和扶植力度,课后服务设施规模数量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间大幅增长。
(一)政策依据
为了应对少子化危机,日本政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少子化对策,主要以扩大规模数量为目标推进课后服务发展。厚生劳动省制定的“放学后儿童俱乐部指南”(2007年)和“放学后儿童俱乐部运营方针解说书”(2017年),通过介绍课后服务设施运营时所必需的基本事项,旨在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再加上《社会福利法》(2020年)、《儿童·育儿支援法》(2012年)等法律针对课后服务的条文规定,以及伴随儿童·育儿支援新制度正式实施对于课后服务进行调整,这些都为课后服务的“增量提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现状
随着时间的推移,课后服务设施数量及注册儿童人数都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尤其是课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后的一段时期,增长幅度较大。与儿童·育儿支援新制度施行前的2014年相比,2021年的设施数量增加了4841所,是2014年的1.2倍。注册儿童人数增加了40多万人,达到7年前的1.4倍,创历史新高。尽管如此,由于设施满员或人手不足等原因导致无法利用设施,只能排队等待设施空位的“待机儿童”群体也不容忽视。近年来,日本政府颁布了“加速消解待机儿童计划”“育儿安心计划”“新育儿安心计划”等措施,力争实现“待机儿童”的“清零”。数据显示2021年“待机儿童”人数较上年减少2579人,较2019年减少4845人,呈现出连续下降的态势,然而目前总数仍超过13000人,距离实现日本政府提出的“零待机儿童”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此外,根据厚生劳动省的调查数据,“待机儿童”多集中在城市地区,2021年东京都有3361人,约占“待机儿童”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其次是埼玉县的1230人、千叶县的940人、兵库县的923人、静冈县的803人。在促进课后服务增量提质的同时如何彻底解决“待机儿童”问题成为今后的重要议题之一(见表1)。
“放学后儿童俱乐部”由公立公营、公立民营和民立民营三大类负责设置运营(见表2)。整体来看,公立民营和民立民营占比逐年上升,公立公营占比逐年下降。公立民营作为主体力量,由市町村地方政府设置,委托或指定社会福利法人、公益社团法人、株式会社、学校法人等各类机构负责运营。从实施场所来看,主要是把学校和校外公益性场所作为课后服务点。数据显示,实施场所中占比最高的是小学校(包括学校空闲教室和校园内专用设施),再加上公共设施(公共利用设施+公有地专用设施)和儿童中心,占总体的75%以上。日本政府在推进课后服务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提出在所有小学学区开展课后服务,并陆续出台相关保障性政策,要求充分利用学校设施、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等,突出学校作为课后服务主阵地的功能。设置运营主体的多元化和实施场所的多样化体现出日本课后服务的灵活性,以满足家长和儿童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其次,从注册儿童的年级分布来看,小学一至三年级儿童占注册总人数的80%以上,小学低年级学生是利用课后服务的主要群体。随着年级升高,课后服务利用率越来越低,相比于一年级学生30%以上的占比,六年级学生占比不足3%。社会学者池本美香分析其原因认为,升入高年级后,更多的学生可以选择独处或与朋友共度时光,高年级学生课后生活方式更加丰富,比如去公园、儿童馆、图书馆、校园或是朋友家里。另外,日本全国约7%的市町村尚未开展课后服务,由于学生自由行动范围内没有服务设施或是高年级学生不在服务对象范围内等原因,存在着有些学生即使想利用课后服务也无法利用的问题。根据日本综合研究所实施的以全国市町村为对象的“可以申请利用放学后儿童俱乐部的最高年级”调查结果,“到三年级为止”占3.6%,“到四年级为止”占3.9%,并且部分课后服务设施仅限于小学低年级申请利用。
自1998年开始,日本课后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顺利开展,各地政府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符合当地需求的课后服务事业。例如,东京都在厚生劳动省颁布的课后服务国家标准基础上实施了“都型”课后服务事业,并通过“东京都学童俱乐部事业实施纲要”,对课后服务设施开放时间、服务对象、师资配置等方面作出了符合东京都特别需求的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期间设施开放时间比厚生劳动省的规定时间延长3小时以上;将课后服务的对象范围扩大至特别支援学校的小学生;设施内配备专职“放学后儿童支援员”。值得关注的是,从2015年7月“东京都学童俱乐部事业实施纲要”决议通过到2022年6月,7年时间内东京都对实施纲要进行了8次修订,紧跟时代和社会发展不断完善纲要内容。最新版纲要将课后服务事业种类细化为14项工作,相比厚生劳动省于2022年3月最新发布的“放学后儿童健全育成事业实施纲要”还多出两项事业分类。足以表明东京都地方政府在课后服务对策方面体现出的地方自主性,并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另外,在各地政府构建的有利于课后服务事业发展的框架下,学校与家长以及社会层面协同配合作出积极贡献。例如,东京都文京区立驹本小学以家长委员会为中心,在放学后儿童支援员的配合下,为课后服务内容提供丰富多样的活动企划,包括亲子露营、趣味运动会、兴趣实验室、参观博物馆等活动。此举不仅为儿童提供了快乐的活动体验,更为家长与学校、教师的交流,以及家长之间的交流创造了机会。在丰富多彩的活动当中,与社会层面的沟通合作也不可或缺,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社会机构逐渐增多,为推进地方课后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该小学在校内提供的课后服务持续开展至今,积极引导家长、社会与学校合作,学生与家长满意度极高,课后服务效果显著,文部科学省将其作为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和先进事例,在日本全国范围内推广。
三、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启示
课后服务事关儿童、家庭和社会的未来。建立系统规范的课后服务体系,提供科学有效的课后服务,既是满足家庭诉求所需,又是解决社会民生和教育问题的有力抓手。通过梳理分析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政策依据及开展现状,可以看出日本整个社会为了给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课后服务可谓同心协力。课后服务体系的构建是健全社会福利体系和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然趋势,也是顺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保障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所处发展阶段的社会需求相适应。
(一)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是前提
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是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开展的前提。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国家统一标准的制定,体现出日本课后服务在探索和实施中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保障机制。
首先,课后服务的相关法律、政策是其获得稳定性保障的根本依据。日本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课后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与政策支撑。《儿童福利法》修正案及《社会福利法》等均以法律效力推进课后服务体系的建设进程。同时,“放学后儿童综合计划”“儿童·育儿支援新制度”等不断完善的政策保障,有力推动了课后服务的迅速发展。另外,日本地方政府根据地区特色和地区实情出台的地方性政策也是课后服务保障机制的重要环节。相较于日本,当前我国课后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推进制度化进程。尤其是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制度保障层面提供强有力的推进依据。鉴于此,我国可以根据实际对诸如关于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儿童权益保障等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在条文中增添课后服务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出台一部专门的关于课后服务的法律法规对其定位、性质及内容等进行周密的法理阐释,明确其法律定位,切实解决课后服务“无法可依”的困境。
其次,设立国家层面的相关标准是日本保障和推动课后服务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厚生劳动省出台了课后服务事业的运营标准和课后服务设施的运营方针,成为日本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参照,对课后服务的具体实践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全国性标准更是课后服务的质量保障,对于缩小不同地区间设施和服务的质量差距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我国教育部早在2017年3月就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制度层面对课后服务作出规范要求,对主渠道、家长自愿、内容形式、学生安全、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这是我国颁发的第一份关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之后各省市相继出台相关措施,保障课后服务有序发展。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提出“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上述国家层面的政策性文件为各地开展课后服务提出了纲领性、原则性要求,成为我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依据。但是我国课后服务发展受区域经济水平影响较大,因此有观点指出,推进各地富有特色的课后服务体系是发展的必然方向之一。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与标准建设是课后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势在必行。
(二)完善课后服务运行机制是关键
持续建设课后服务运行机制是确保课后服务顺利开展的关键。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多部门协同合作模式,加强课后服务运行管理。另外,运行过程中的经费保障是影响课后服务质量的决定性因素。
日本《儿童福利法》中规定课后服务事业归属厚生劳动省管辖。作为主管部门,厚生劳动省制定颁布关于课后服务的各类条例通知,每年开展“课后服务实施状况调查”,将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的结果反馈给政府和社会各界,同时为其他行政部门提供支持。文部科学省以“放学后儿童教室”为中心支持课后服务事业,与厚生劳动省积极协作。内阁府设置了“儿童·育儿总部”,负责统筹儿童教育和福利政策的实施、向地方政府财政拨款等。多个政府部门相互补充融合,深化协调联动,引导课后服务健康发展。各都道府县负责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支持相关政策的实施,设立“推进委员会”,围绕地区内课后儿童综合措施的未来走向进行共同探讨。此外,都道府县还负责辖区内市町村课后服务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和研修活动。各市町村作为课后服务的运营主体,设立“运营委员会”,根据地区实际探讨并落实相关政策的实施。学校、家长和社区居民也积极参与课后服务的推进落实。总的来看,日本推进课后服务的做法,可用“自上而下、各司其职”8个字来形容概括,即遵循“国家主导、都道府县推进、市町村为主体、学校与教师配合、家长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由此可见,课后服务应是政府主管下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指南,各级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推进参与,致力于构建一种合作型的、多方统合协调的课后服务机制,进而形成举全社会之力的协同发展模式。
有学者指出,课后服务经费会影响儿童对课后服务的参与度、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满意度和教师对课后服务的重视度以及师资配给。因此,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是支持课后服务体系正常运转的有力保障。在力争课后服务增量提质的同时,日本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扩充课后服务设施方面,2020年日本国家预算为978亿日元,2021年预算则进一步提升至1092亿日元。服务收费方面,一半费用由服务享有者家庭承担,剩下的由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各承担三分之一。根据厚生劳动省调查报告显示,约九成的课后服务设施正在实施费用减免措施,同时有些地方仅对收入超过一定水平的高收入家庭收取费用,且三分之一以上的服务设施并未收取任何费用。目前,我国课后服务的经费政策仍处于探索阶段,各地应积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例如,上海、浙江、山东、湖南等地均提出加大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力度;江苏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由财政全额保障,财政补贴不足的地方可将收费作为补充和辅助;广东省深圳市坚持课后服务经费由政府保障,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资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正如“双减”政策所指出的:“省级政府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政府应负担起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主体责任。推进多部门协同发力,且以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以及对课后服务质量的跟踪反馈,保证课后服务的增量提质与健康运行。
(三)满足课后服务不同需求是目标
日本课后服务作为社会福利体系和基础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关政策紧密结合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并且与日本基础教育领域的系列改革一脉相承。为了更好地满足家长和儿童的不同服务需求,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多样,场所选择和设施开放时间灵活。
首先,内容形式方面。日本课后服务设置了丰富的活动内容,大致可分为四个类别:一是学习支援活动,主要包括作业辅导、预习复习、补充学习、自主学习等;二是体验实践活动,主要包括英语会话、实验与工作教室、文化与艺术教室等;三是体育活动,主要包括传统游戏、棒球、足球、独轮车等;四是生活指导活动,主要包括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自立能力培养、零食供应等。除上述活动外,各地还因地制宜开展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民俗活动,这也是日本课后服务的一大特色和亮点。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课后服务在活动内容的设置上做到了多方面的兼顾,以培养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儿童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不仅能够巩固学校内的学习内容,还可以进行体育、文艺及民俗特色活动。课后服务不应该只是学校教育的简单补充,需要积极开发创新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形成各自特色,满足儿童个性化发展需求。
其次,场所供给方面。日本把学校作为开展课后服务的主阵地,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安全。而公民馆、儿童馆等校外公益性场地作为课后服务的重要开展场所,既可以满足家长需求,也可以拓展儿童参与课后服务的活动空间。无论是学校内还是学校外,厚生劳动省对课后服务场所在儿童活动需要的室内外空间、环境维护、卫生条件、事故防止与应对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以此保障儿童享受优质的课后服务。另外,原则上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为每年250天以上,节假日期间为每天8小时以上,假期以外为每天3小时以上。不过,根据家长的工作状况、学校的放学时间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开放日期和开放时间均可灵活设定,充分尊重和考虑家长及儿童意愿和实际情况。
在我国,推进课后服务是治理“三点半现象”难题的重要举措,努力做好课后服务也是“双减”政策落实的重要途径。截至当前,多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已实现全覆盖,课后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课后服务体系建设已然成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但课后服务工作仍存在诸如内容形式单一、经费来源单一、注重学业指导而忽视体育活动等问题。日本课后服务起步较早,较为成熟,相关经验值得思考,但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与日本制度不同,探讨时应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适应我国教育改革及社会发展现实状况,最大限度满足家长和儿童的不同需求,提供更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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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本文
赵硕,倪娟.日本课后服务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及启示[J].比较教育学报,2023(1):1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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