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余瑶 | 数字化挑战下的幼儿教育与照护——对OECD《强势开端Ⅶ》报告的考察
作 者 简 介
李 静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余 瑶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摘 要
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如何应对数字技术对儿童的影响逐渐成为各国学前教育需要面对的问题。OECD《强势开端VII:在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指出幼儿教育与照护面临的时代挑战,即保护幼儿免受数字风险的影响、减少数字鸿沟、发展幼儿早期数字素养、提升幼儿互动质量、促进专业协作和质量改善。为应对数字化挑战,OECD国家制定了针对数字服务提供商、家庭以及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的数字行动指南,并通过更新课程框架与教学法、培养教师数字能力、健全数字管理系统和质量监测系统来提升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应对数字化变革的能力。同时,还利用数字技术提高家庭和社区参与幼儿教育与照护的积极性和有效性。OECD国家在数字时代下开展幼儿教育与照护的经验,为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关键词:强势开端;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数字化挑战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数字技术已渗透到家庭、幼儿园、游乐场等各个角落,儿童生活也越来越离不开数字技术。与此同时,数字时代的儿童发展逐渐成为当前学者探讨的重要主题。现有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数字技术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数字技术对幼儿认知与社会性发展、创造与逻辑推理能力提升等有一定的裨益。但长时间屏幕暴露会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如视力下降、肥胖增加、睡眠不足、抑郁焦虑等,加剧问题行为的发生,降低读写算能力。二是儿童成长中数字技术应用现状的深描。儿童疾病的诊断、评估与干预、幼儿发展与评价、教学活动开展、游戏娱乐等都与数字技术紧密联系。三是国外数字技术与儿童发展项目经验的介绍。比如联合国儿基会开展“连接我的学校”项目,促进数字时代弱势儿童的发展;OECD实施“21世纪儿童项目”,聚焦数字时代儿童成长的危机与应对措施;欧盟通过“欧盟儿童在线项目”关照数字技术对儿童幸福的影响等。四是数字时代儿童教育面临的挑战分析。城乡差距明显、儿童数字保护薄弱、数字化教育监测缺失、教师数字素养参差不齐等问题是阻碍我国幼儿教育与照护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综上所述,数字技术与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愈发密切,化解数字时代儿童发展的困境,支持儿童学习与发展已经成为学前教育系统应对时代变革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面对数字技术与儿童发展日益紧密的情形,我国政府颁布了《教师数字素养》《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但已有政策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涉及学龄前儿童的也多为儿童生理健康,对数字时代学前儿童的教育教学、师资培养、家园合作、质量监测等方面的关注尚显不足。在此背景下,OECD最新发布的针对学前儿童的报告《强势开端VII:在数字时代为儿童赋权》(Starting Strong ⅤII: Empowering Young Children in the Digital Age,以下简称《强势开端VII》),系统分析了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的发展方向。对该报告进行梳理和分析,能够对数字时代下我国学前儿童教育工作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一、《强势开端VII》的发布背景与目的
数字技术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其带来的不公平与危害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面前。面对如此情况,OECD认为全面禁止数字技术的做法不切实际且无效,儿童所需要的是做好准备以应对数字化带来的挑战。与此同时,OECD聚焦数字技术与儿童福祉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报告,如2019年10月发布的《教育21世纪的儿童:数字时代的情感幸福》(Educating 21st Century Children: Emotional Well-Being in the Digital Age),2020年颁布的《数字化时代的教育:健康快乐的儿童》(Education in the Digital Age: Healthy and Happy Children)等,揭示了数字技术对儿童的多重影响。
遗憾的是,对于幼儿教育与照护应该如何平衡数字化风险和机遇的问题,各成员国之间还未达成共识。因此,OECD于2023年4月发布《强势开端VII》以期为各成员国提供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的政策导向,促进幼儿在数字世界中的学习、发展和福祉。《强势开端VII》是2021年至2023年OECD开展的“数字世界中的幼儿教育和照护”项目的成果。该项目收集了来自26个国家与地区的37份反馈。此外,OECD还对相关数据库如TALIS、IELS、TALIS Starting Strong等进行了统计分析,为报告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数据。报告指出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面临的五大挑战,并汇报了各成员国在指南制定、课程与教学调整、师资培养、家庭与社区参与、数据管理与监测等方面的现实状况和政策建议。
二、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面临的挑战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幼儿教育和照护提供了机会,包括学习材料的扩充、环境的拓展、师资培养模式的更新以及家园联系的加强等等。但是,从数字风险到专业协作,幼儿教育与照护同样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保护幼儿免受数字风险的影响
面对幼儿过早使用数字技术的情况,26个参与此次项目调查的国家及地区都对幼儿数字风险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保护幼儿免受数字风险已成为各国重点关注的议题之一。报告显示,保护幼儿免受数字风险的挑战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解决对幼儿隐私以及身体和社会情感健康所造成的数字风险。研究表明,过多的屏幕时间与睡眠质量降低、肥胖、生活满意度降低、社会情绪健康水平下降以及学习成绩下降直接相关。并且,幼儿年龄越小,其接触网上有害内容所受到的影响就越大。此外,数字服务提供商出于商业因素对幼儿数据的收集和父母在社交媒体上对孩子信息、照片的分享都可能引发安全和隐私问题。二是为幼儿教育和照护工作人员及家庭一致和连贯地使用数字技术创造条件。家庭和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是幼儿数字素养教育的重要主体。然而,囿于家庭经济地位及家长自身数字素养的差异,部分家庭难以将幼儿教育机构所推行的科学的数字教育理念贯穿到家庭中,导致实践过程中易出现不连贯、不统一等问题,最终阻碍幼儿早期数字素养的形成。
(二)减少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指不同社会经济水平的个人、家庭、企业等获得信息的机会,以及将这些机会用于各种活动中的差异。幼儿教育与照护所面临的数字鸿沟挑战主要涵盖两个内容:一是弥补植根于家庭环境中早期数字素养的不平等,二是均衡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的数字资源配置。一方面,家庭是培养幼儿数字素养的主要场所,家庭数字技术接入情况及使用方式上的差异会造成幼儿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在OECD国家,家庭社会经济处于劣势地位的幼儿在6岁之前使用数字设备的可能性比处于优势地位的幼儿平均低13%。并且,家庭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父母往往会采用更有效的方法来培养孩子的数字素养,比如与孩子共同观看和讨论数字内容等。另一方面,部分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在数字资源、规模和治理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强势开端VII》调查数据显示,各国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的数字基础设施水平参差不齐。智利、德国、以色列和土耳其四国报告称,由于互联网接入不足或数字技术不足,高质量幼儿教育的实现受到了“相当大”或“很大”的阻碍。
(三)发展幼儿早期数字素养
培养幼儿数字素养可以帮助幼儿适应数字世界并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基础。调查发现,68%的国家和地区将早期数字素养培养视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重要领域。OECD也在报告中提出了针对幼儿的早期数字素养框架,具体包括:(1)保护自己免受数字风险的能力;(2)能够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学习;(3)能够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游戏和自我表达;(4)计算思维。具体来说,幼儿可以了解数字技术的一些风险,如过度使用、不适当的内容和隐私问题等,以及知道如何保护自己免受这些风险的影响,这是幼儿早期数字素养最关键的内容。幼儿还可以利用数字技术积极参与创造性活动,学会从数字技术中受益。此外,幼儿早期数字素养还被引入计算思维的一些概念,例如将问题分解为顺序步骤,并依次进行解决,以及了解计算机是如何工作的。基于此,OECD认为幼儿教育和照护机构应帮助幼儿获取免受数字风险的意识,帮助幼儿获得计算思维以及帮助幼儿积极地、创造性地使用数字技术。
(四)提升幼儿互动质量
高质量的互动对幼儿早期发展至关重要,它能够提高幼儿智力、社交、语言等多方面的能力,帮助幼儿顺利步入社会。然而,屏幕时间的延长降低了幼儿面对面互动的频率。超过半数的受访家长表示,孩子在使用手机时会对自己的要求或谈话置之不理。超过80%的受访家长发现,即使孩子在与家人进行交谈时,其视线也很难离开手机。此外,幼儿父母在与幼儿相处的过程中使用手机等数字设备也会导致亲子互动的减少,以及互动质量的降低,其具体表现为互动积极影响较小,幼儿参与游戏和教育活动兴趣较弱,幼儿与父母的冲突增加。因此,提高幼儿互动质量,以促进幼儿认知和社会情感发展是数字时代幼儿教育面临的重要挑战。它具体指向两方面的内容:明确教学中使用数字技术的时机,并避免使用妨碍高质量互动的数字技术;通过数字工具促进家庭有效参与幼儿教育和照护。
(五)促进专业协作和质量改善
数字技术增加了幼儿教育工作者与其他同事交流与合作的机会,促使幼儿教师以多元化的方式反思教学实践,改善教学质量。同时,数字技术也有效地促进了数据的收集和监测。数据的收集和监测是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有力杠杆,数据系统可以对幼儿教育机构进行评估、管理和监测,同时也可以作用于幼儿发展和教育的相关研究以促进幼儿教育质量的提升。但调查发现,OECD国家幼儿教育部门比初等教育部门更缺乏数字工具和资源,在保证幼儿教师利用数字工具进行专业协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并且,在许多参与调查的国家和地区,大量小型幼儿教育供应商的资源有限,其中一些供应商可能难以满足质量体系的需求,包括与数据收集和处理相关的需求。因此,运用数字工具支持专业学习和合作以及简化管理任务,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以支持质量监测和改进成为OECD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面临的挑战之一。
三、OECD国家应对数字化挑战的主要举措
(一)制定指南:明确数字环境中幼儿保护的政策导向
OECD国家围绕数字服务提供商、家庭、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三个关键行为主体采取了政策行动,提出一系列针对幼儿数字安全的指南、标准或指导建议。
1. 制定数字服务提供商指南
为确保数字服务提供商提供适宜幼儿的技术与应用,OECD制定了《数字服务提供商指南》(The OECD Guidelines for Digital Service Providers,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在四个关键领域为数字服务商提供指导意见:一是设计安全;二是信息内容适宜与透明;三是隐私、数据保护和商业使用;四是治理和问责。设计安全即在数字应用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营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幼儿安全,避免其暴露在数字风险之中;信息内容适宜与透明指为幼儿及其父母提供适宜幼儿年龄的、清晰简明的信息;在数据使用、保护和隐私方面,要求数字服务商提供有关如何收集、处理和使用幼儿数据的说明、限制个人数据的收集及其对第三方的披露等。在治理和问责方面,要求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数字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并对妨碍幼儿安全的行为进行问责。
此外,多数成员国还通过制定法律等正式工具,或标准、指南等非正式工具以指导和监督数字服务提供商。2022年,法国颁布《父母控制法案》(Parental Control Law)要求数字服务提供商、家长了解幼儿提前接触屏幕的风险;同年,英国颁布《网络安全法案》(Online Safety Bill)呼吁数字服务提供商为不同年龄幼儿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办法。此外,英国2020年出台的《适龄规范设计》(Age-Appropriate Design Code),制定了幼儿数字服务提供商的法定行为准则;美国2022年提议的《儿童在线安全法案》(Kids Online Safety Act)也要求数字服务提供商提供与幼儿年龄相适应的信息及控制措施,并要求其参与按幼儿年龄分类的透明度报告和市场研究。还有一些国家发布了针对数字服务提供商的建议或指南,比如瑞典隐私保护局、儿童事务监察专员和瑞典媒体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幼儿权利的数字服务提供商指南;美国儿科学会的政策声明《媒体和年轻人的思想》(Media and Young Mind)建议数字服务提供商与心理学家、教育工作者合作,为0—6岁幼儿设计高质量屏幕界面,并消除该年龄段应用程序上的广告和不健康信息。
2. 制定家庭数字实践指南
为提高家长在数字化环境中保护幼儿的意识,回应家长关于平衡数字风险和机会的困惑,OECD国家积极为幼儿父母或家庭制定幼儿数字技术使用的指导方针、建议等。这些指导和建议主要包含六个方面: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对社会情感健康的危害、隐私保护、屏幕时间、技术在家庭中的教育用途、参与和保护的平衡。其中,与屏幕时间相关的建议是最常见的类型。参与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有76%制定了相关建议。这些建议基本遵循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即1岁以下幼儿零暴露,1—2岁幼儿最好零暴露,2—5岁幼儿每天在监督下接触少于1小时。不过,也有个别国家对此的规定存在一些差异,比如,德国建议0—3岁幼儿零接触;澳大利亚和美国建议18个月内的幼儿零接触;卢森堡建议2岁以上幼儿每天最多接触10—15分钟。
此外,各国政府还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满足家长的需求。丹麦2022年发布第一个关于幼儿数字教育的国家倡议《数字化的第一步》(The First Digital Steps),倡议为5岁以下幼儿的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幼儿可能面临的风险信息以及应对的实用技巧,如塑造健康的数字习惯、制定规则和选择优质内容等;比利时弗拉芒数字和媒体素养知识中心建立了按年龄(0—3岁和4—6岁)分类的在线资源目录,以支持父母进行数字育儿;法国的《儿童和青少年合理使用屏幕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Reasonable Use of Screens by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以及美国的《儿童家庭媒体工作计划》(Pediatrics’ Family Media Plan)为父母提供了与子女建立家庭技术协议的在线工具;荷兰青年研究所于2015年推出“父母调解工具箱”以支持家庭制定数字育儿战略。
3. 制定幼儿教育机构数字教育指南
OECD对幼儿教育机构提供的建议同家庭指导的要点一致,包含上述提到的六个方面。但由于数字技术在幼儿教育机构中的嵌入程度不如家庭,因此各国发布的针对幼儿教育机构的指导建议相对较少。不过,仍有部分国家制定了幼儿教育机构应对数字化挑战的相关政策文件。
挪威2021年颁布《正确在线—安全数字成长国家战略》(Right Online – National Strategy for Safe Digital Upbringing),呼吁幼儿园在幼儿的学习和发展中嵌入数字安全教育,并对幼儿园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与此一致,挪威《幼儿园框架计划》(Framework Plan for Kindergarten)中有一章关于数字实践的内容,要求幼儿教育机构行使自己的数字判断,并为幼儿数字判断的发展做出贡献。为了支持工作人员将其付诸行动,挪威还为幼儿园工作人员制定了数字判断、数字实践和数据保护三个在线能力包。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获得针对性的指导和建议,以防止幼儿访问有害内容,并在其访问有害内容时为其提供必要支持。英国将网络安全纳入保护儿童教育安全的法定指导和针对早期教育(0—5岁)的法定框架与检查手册。
(二)调整课程框架与教学法:完善数字化教育的工具
课程框架作为指导课程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性的特点,必须随着时代背景的改变而做出调整。教学是课程的辅助性工具,教学和课程的一致性和连贯性则是实现幼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1. 调整课程框架
课程框架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幼儿早期课程框架中纳入与数字化相关的目标、内容和原则等。加拿大马尼托巴省的课程框架《学习的时刻,快乐的时刻》(A Time for Learning, A Time for Joy)中明确界定了幼儿数字素养概念,并将其培养重点明确为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探究。此外,要求为幼儿提供及时、充足的数字技术,比如交互式白板、触摸屏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和可编程机器人等。日本《信息通信技术拓展儿童学习体验》(ICT to Expand Children’s Learning Experiences),建议在使用视听教材和计算机等设备时,注重幼儿的直接体验。南非课程框架指出,幼儿应该学会有效地、批判性地使用科学和技术,并对环境和他人健康负责。瑞典课程框架指出,“应该培养每个儿童对媒体中故事、图片和文本的兴趣,以及使用、解释、质疑和讨论这些内容的能力”,“培养孩子对语言、数学、科学和技术的好奇心和理解能力”。二是制定教育数字化战略或其他类型的文件,如指令、声明、方案、政策提议等,对课程框架进行补充。比如澳大利亚《幼儿数字技术声明》(Statement on Young Children and Digital Technologies)、《电子安全早期计划》(e Safety Early Years Program),挪威《欧共体数字实践在线包》(Online Competence Packages for Digital Practice in ECEC),卢森堡《媒体指南针》(Media Compass),韩国《幼儿教育中的远程学习》(Distance Learning i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等等。
2. 更新教学法
在课程框架调整的背景下,作为课程辅助工具的教学法也需要随之更新。教学法指向为支持幼儿在数字化环境中的学习和发展而制定的具体策略,包含使用目的、使用方法以及使用场景等问题。受限于不同国家的不同教学传统,教学的具体策略尚未达成共识,但OECD强调了教学实践中应共同遵循的三个原则:第一,数字技术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数字技术活动是其他活动的补充;第二,建立明确的幼儿数字技术使用常规;第三,早期教育工作者必须接受过良好的关于幼儿数字技术使用的培训。此外,在课程框架中明确禁止使用数字技术的国家,如法国、以色列、卢森堡等,幼儿依然平等地拥有发展数字素养的权利与机会。在这些国家,可以选择使用“不插电”教学法培养幼儿的早期数字素养,即在幼儿不接触数字技术的情况下,以活动的形式来培养幼儿的计算思维。让幼儿学会如何将问题分解成更小、更易于操作的部分,以及设计解决这些问题的精确步骤并用代码表示解决方案等。比如,运用代表1和0的珠子制作二进制数字代码的项链,使用网格和符号将经典童话故事按逻辑顺序排列,或者按照一组指令或算法制作花生酱三明治等。
(三)师资培养:提升幼儿教育工作者数字能力
幼儿教育工作者技能的匮乏将削弱政策杠杆实施的效果,进而影响幼儿早期数字素养的培养。因此,OECD积极构建幼儿教育与照护人员数字能力框架,并为不同类型的工作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培养策略。
1. 构建幼儿教育与照护人员数字能力框架
目前专门针对幼儿教育与照护人员的数字能力框架匮乏。已有的数字能力框架如TPACK框架、DigCompEdu框架等,是针对所有教师的通用框架。OECD根据幼儿教育工作者的特殊性制定了专门的数字能力框架。不同的工作人员类型如助理、幼儿教师、管理者以及更专业的工作者需要匹配不同的能力。考虑到这一点,该框架构建了三个层次的数字能力,分别是基础能力(Foundational Competencies)、增强能力(Enhanced Competencies)和专业能力(Specialised Competencies)。其中,基础能力是所有幼儿教育与照护相关的工作者都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增强能力主要针对的是幼儿教师和管理者;专业能力则适用于少数被视为数字专家的工作人员。每个能力层次都从教学、管理与领导力、知识开发与专业参与三个维度对其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和规定(见表1)。
2. 制定初级教育计划与持续专业进修计划以提升数字基础能力
幼儿教育工作人员的数字基础能力培养主要分为初级教育计划和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初级教育计划主要是为未来直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职前人员提供基础能力的培训。初级教育计划涵盖八大要素,分别是:(1)数字工具的基本操作技能;(2)了解和识别幼儿使用数字技术的风险和益处;(3)利用数字技术进行专业交流、协作和学习;(4)采购、选择、创建或修改幼儿数字教育材料;(5)利用数字技术记录和评估幼儿的学习和发展;(6)个性化的学习与发展,并促进幼儿参与数字实践和使用数字技术;(7)利用数字技术发展幼儿在内容创作、协作和问题解决方面的能力;(8)促进幼儿安全和有责任地使用数字技术。
持续专业进修计划是对初级教育计划的补充,是确保幼儿教育工作者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数字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幼儿发展的关键机制。为确保所有的幼儿教育工作者能够参与持续专业进修,OECD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首先,政府积极参与数字能力专业培训。在斯洛文尼亚,教育部每年为持续专业进修计划制定主题,并依据教师需求定期更新课程内容,制作培训目录;其次,提供资金或其他资源资助。作为一项非强制性的数字技能培训项目,爱沙尼亚的ProgeTiger计划凭借其免费发放数字工具和材料的资助优势吸引大量参与者。据统计,截至2022年,99%的幼儿园都参与了该项目。最后,创新培训模式。在参与2018年TALIS Starting Strong的9个国家中,除韩国外,其他国家只有25%的幼儿教育工作者参与在线持续专业进修。为进一步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参与线上持续专业进修的比例,各国积极建设在线数字资源。澳大利亚早期电子安全项目(eSafty Early Years Program)为教育工作者提供免费在线学习模块;加拿大马尼托巴省政府与儿童早期发展科学平台合作,为该省所有人免费提供在线自学材料;意大利启动Scuola Futura平台为各级教育人员提供数字化教学的课程资源;韩国建立i-Nuri门户网站用来传播政府开发的2700多份Nuri课程资源材料;西班牙则开发了一款名为EduPills的应用程序,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提供微观学习机会。
3. 以专业协作、在线指导的形式提升数字增强能力和专家能力
专业协作旨在通过数字技术搭建不同地区、级别的幼儿教育工作者进行合作与对话的平台,促进其数字能力的有效提升。在斯洛文尼亚,幼儿园实施“远程同行观察”计划(Remote Peer Observation),将对幼儿的观察结果进行拍摄与录制,并通过视频会议工具与当地其他幼儿教师进行讨论,以促进持续性的反思和改进;在冰岛,包括幼儿教师在内的学习社区依靠视频会议工具提供课程资源,并定期安排小组面对面会议进行交流和讨论。课程教师也会定期访问幼儿教育机构并提供指导;在挪威,政府为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提供数字实践在线能力包,其中涉及数字判断的介绍、安全可靠使用互联网的方法、在线内容可信度的评估、反馈等模块。每个模块都包含阅读和视频材料、音频片段、教学活动和讨论主题以供访问者进行在线讨论。
在线指导为幼儿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的专业发展策略。专家可以借助视频等工具与幼儿教育工作者定期进行线上会议,针对个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幼儿教育工作者也可以通过视频记录等反复观察和思考自己与幼儿的行为。此外,在线指导可以为偏远地区的幼儿教育工作者提供更广泛的支持,减轻数字鸿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和私人共同资助了同伴辅导计划。在辅导计划的第一年,每月举行导师与学员面对面会议,针对各学员具体学习情况进行辅导。该计划建立的线上平台也可供幼儿教师针对平台每周发布的讨论主题进行讨论。德国的iQuaKi培训项目中,幼儿教育工作者被鼓励用录像的方式记录工作日常,此后以三次辅导的形式帮助其了解自己教学的优势和劣势。
(四)多元协同: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家庭和社区参与
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的生态系统理论表明,社会、家庭、幼儿园等环境系统共同作用于儿童的发展。因此,利用数字技术促进家庭和社区参与到幼儿的教育与照护中,以多元协同的方式开展幼儿教育将更加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目前,这一策略已经成为多数0ECD成员国的普遍策略。
1. 以数字技术为中介促进家庭参与
高质量的家庭参与能够正向预测幼儿学业、社会情感和社会适应,同时能够增进家长对幼儿早期教育的认识及支持。调查发现,OECD国家中约三分之一的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利用网站、社交媒体等数字平台向家庭提供幼儿工作、活动的信息。数字技术促进家庭参与方式主要有三种:首先,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沟通工具增进家庭的参与。幼儿教育工作者可以利用数字设备与家长分享照片、视频与教育笔记等,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在早期教育机构中的活动。爱尔兰的一项研究发现,云端幼儿管理和家长沟通应用程序可以克服不同背景家庭的常见沟通障碍,比如时间、距离、语言等。在新西兰,记录幼儿学习的档案袋正被在线电子档案袋所取代,以方便家长利用档案袋中的视频材料帮助幼儿实现机构学习与家庭学习的对话。其次,数字技术作为一种教学工具促进家长在家庭中积极育儿。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可以通过数字渠道与家长共享教育材料、课程计划、干预方案、育儿培训等,为家庭开展育儿教育提供资源;最后,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决策工具促进家长参与幼儿教育机构的活动或志愿服务。线上调查或线上会议等手段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快速收集家长参与的相关数据,实现家长参与决策的广泛性。
2. 以数字技术为中介促进社区参与
数字技术扩大了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和其他机构的联系。数字技术既可以帮助幼儿教育机构与其他学校保持联系和支持,还可以实现与大学、科技公司以及其他与幼儿教育相关的机构之间的联系。为解决新冠疫情封控期间幼儿园与其他学校交流的困难,日本曾实行“协作在线交流”计划(Online Exchanges for Collaboration),利用数字技术与小学开展线上非正式交流,推动幼小合作与衔接。在交流中,小学生在线上与幼儿分享测验、图片故事秀、故事、折纸等课程,激发幼儿对小学的兴趣和向往。计划开展后,幼儿园也同其他地方教育社区保持随机、紧密的线上交流,以解决学前儿童幼升小焦虑等问题。
(五)有效监测:建立健全数据管理与质量监测系统
数据管理系统和质量检测系统可以帮助政府及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对幼儿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提供改善和优化的方向,为高质量学前教育的实现提供路径指导。
1. 建立健全数据管理系统
幼儿教育机构可以以数据为基础对自身质量进行改善,进一步提升幼儿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发展。数据系统还可以促进各个部门如幼儿园与初等教育、高等教育之间的知识共享以及合作交流。此外,数据系统还可以反馈政策的有效性等问题,帮助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政策评估和部门问责。
数字技术的发展大大提高了各国收集和链接不同数据的能力。在参与调查的国家与地区中有79%建立了幼儿教育与照护的数据系统。比如,2019年芬兰建立了关于幼儿教育与照护的瓦尔达国家数据库(The Varda National Data Warehouse),该数据库涵盖全国所有类型幼儿教育机构的信息。OECD国家幼儿教育中心的数据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幼儿人口数据、工作人员人口数据、工作人员资格与经验数据、幼儿学习与发展数据、财务报告数据等。目前,扩大过程质量数据的收集正成为数据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幼儿教育实践和互动的数据。美国弗吉尼亚州2020年成立的0—5岁标准质量数据系统(Virginia Quality Birth to Five System,VQB5),除了收集教师、幼儿、环境等方面的结构性数据之外,还收集师幼互动质量的过程性数据。该数据由CLASS工具测量得出,自2021年起每年收集两次。
2. 构建与完善质量监测系统
质量监测有助于政府及幼儿教育与照护机构了解机构中数字技术的使用情况,便于政府与机构适时调整政策。目前,OECD国家质量监测系统对幼儿教育与照护中数字技术使用的监测主要涵盖七个方面: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幼儿与数字技术的互动质量、幼儿与数字技术互动的时间、数字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利用数字技术与家庭沟通互动的能力、利用数字技术处理行政事务和进行专业协作的能力。挪威《幼儿园框架计划》(Framework Plan for Kindergartens)强调对工作人员利用数字技术进行教学的能力进行监测;卢森堡《媒体指南》(Media Compass)规定,质量监测的重点为幼儿与数字技术互动质量以及幼儿使用数字工具的时间;澳大利亚虽未明确指出对数字技术进行监测,但在教育实践、幼儿安全与健康、家庭与社区合作等领域中隐含了对数字基础设施可用性和数字技术使用质量的监测;捷克、以色列和斯洛伐克则对七个方面都进行了有效监测。
四、结语
OECD国家围绕时代背景下幼儿教育与照护所面临的挑战,通过颁布政策法规、调整课程与教学、提高教师数字素养等多维措施构建了幼儿教育与照护应对数字化挑战的治理体系。在未来,技术与人类将呈现出更加深度结合的趋势,作为数字原住民的儿童自然也不例外。面对这样的情形,提升幼儿早期数字素养、保护幼儿数字安全等已经成为时代交给我们不得不完成的答卷。因此,有必要将数字时代幼儿的教育与照护置于教育议程的重要位置。
面向OECD国家数字时代幼儿教育与照护的战略经验,我国幼儿教育与照护工作可以从五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数字化相关政策方针的制定是解决幼儿数字风险影响、数字鸿沟等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儿童数字教育、数字保护等政策体系尚未建立,对学前儿童数字实践引领不足。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推进对家庭、数字服务提供商、幼儿园等主要行为主体的政策指导。第二,师资队伍是有效开展数字教育的基础。高质量的师资能够以最优的方式将数字技术融入幼儿教育工作中,政府应设计贯穿职前与职后全过程的专业发展系统,系统地提升学前教师的数字素养。同时可以借鉴OECD国家的做法,针对不同水平的学前教师制定不同的数字能力标准,以满足教师的差异化需求。第三,修订课程框架,创设配套的教学法。结合时代背景,对课程的目的、内容和方法等作出调整,比如增加计算思维的培养、“不插电”教学法的应用等。第四,幼儿园、家庭与社会应当利用数字技术加强联动,共同促进儿童发展。第五,建立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数据平台,收集、共享学前教育结构性及过程性质量数据,并利用各项数据对学前教育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改进。
(公众号排版限制,参考文献请见纸刊。)
● 引用本文
李静,余瑶.数字化挑战下的幼儿教育与照护——对OECD《强势开端Ⅶ》报告的考察[J].比较教育学报,2023(06):10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