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这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干货满满!
这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各位同学:
为确保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双流分行)的工作安排,现将2021-2022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申请以及提额申请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以下贷款均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01 政策变化
(一)贷款额度变化
1.本科生、预科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由原来最高8000元提至12000元。
2.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每人每年贷款额度由原来最高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
(二)贷款用途变化
1.学费和住宿费,由经办银行放款至学校财务处,用于缴纳同学的学费和住宿费。请同学在申请贷款之前自行在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或者西南民族大学公众号查看自己的学费及住宿费金额,以免金额错误导致无法正确缴纳费用。
2.生活费,由经办银行直接放款到同学账户(注意:必须是中国银行账户)。生活费的最高贷款额度等于贷款总额度减去学费及住宿费,例:某本科生,学费及住宿费为7000元,那么同学生活费部分最多可贷12000-7000=5000元。
02 新贷及提额办理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注:已经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经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只能申请生活费部分的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满18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同意书)。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6.银行、学校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申请必备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备注:①本人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②未成年监护人如果是两位(即父母),两位都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书面统一谁请贷款声明);
2、经学生本人填写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1份;
3、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1份;
4、经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备注:表格逻辑要正确,如自己填写的家庭成员是几位,下面的家庭成员信息全部都要写出来,家庭人均收入等要算清楚,不能随意填写)
5、借款合同(一式两份)
6、借据
7、征信授权书1份
8、还款银行卡复印件1份
(备注:①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的时间会另行通知;②学生需向学院提供材料清单里除了第5和第6以外的材料)
03 材料提交时间
为保证助学贷款放款的时效性,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提交至学院,请同学务必在此之前提交材料。
04 其他事项
往年已经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申请提额金额仅为2021-2022学年的生活费,后续学年的需明年再次申请。提额的最高金额为贷款总额度减去往年已贷款金额,例:某研究生,往年贷款12000,由于研究生助学贷款额度提升至16000,那么该同学提额所能申请的最高金额为16000-12000=4000元。
05 联系方式
西南民族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28-85708544
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排版|任书颖 张宇雯
责任编辑|何山 李东清 叶权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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