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堂健康运行,防范安全风险隐患,构建和谐稳定、运行规范科学的教育环境,按照宝鸡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中小学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宝编办发〔2019〕45号)精神,结合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后勤服务人员需求实际,现将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程序组织招聘。安保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有安保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男性,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保安证。炊事员: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本次招聘在宝鸡第一人才网(www.baojijob.com)官网统一发布各阶段公告。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3.咨询报名电话:0917—3536196 3536789(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5.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1.面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3.面试内容(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解决问题能力及应聘岗位的相关问题。按岗位由高分至低分进行录用。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年龄由小到大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下延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常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替补。政审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在宝鸡第一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在各中小小学、幼儿园工作,试用期1个月。2.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麟游县最低工资标准。3.社会保险。单位按照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失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承担部分保险,从个人工资中代扣缴纳。2.凡被录用人员必须按通知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或不按时报到的一律取消资格。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报名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报名时在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健康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凭“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报名现场。2.报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名人员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3.参加面试人员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入应试场所。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