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28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等文件规定,为适应西安文理学院发展需要,保障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8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作风修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违纪记录。
3.专业能力。具有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4.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0月11日后出生,含10月1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1日后出生,含10月11日)。国内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1年10月10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学历认证取得日期为2021年10月10日之前(含当日)。博士毕业学科应与所应聘岗位硕士毕业学科归属于同一一级学科,且硕士阶段毕业学科应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
5.学生干部经历。在大学及以上阶段具有1年及以上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含党、团干部)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学生会干部或班级干部工作经历须提供任职单位(学院或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6.健康状况。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其他基本条件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文件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1年10月11日
本次招聘在西安文理学院官网(www.xawl.edu.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站:西安文理学院(www.xawl.edu.cn)。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9:00至2021年10月23日17:00(10月23日17: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签字盖章。
(2)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资格初审。2021年10月21日9:00至2021年10月24日17:00。由学校人事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将从政治面貌、年龄、学历、学位、以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缴费。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阅读原文查看)。考务费为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办理退费手续。
6.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8日9:00开始登陆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查看考场安排。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笔试加面试
(二)考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等信息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有关考试的说明
1.参加考试时请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2.笔试:2021年10月31日
(1)本次笔试主要考查辅导员应具备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创新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党和国家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辅导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以及辅导员岗位应掌握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2)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2021年11月3日12: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2021年11月4日9:00—17:00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来现场进行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及复印件、学位证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资质证明及荣誉证书。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如期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按相同程序审核。资格复审地点:西安文理学院办公楼。
(2)2021年11月5日12:00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4.面试:2021年11月6日
(1)组织实施:面试由西安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先参加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束后,进入到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以及辅导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再并列的,于2021年11月7日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5)2021年11月8日12:00前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及体检:2021年11月9日
(一)考察。参加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当天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学校将根据政审情况及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未如期参加体检人员,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四)对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及未如期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按相同程序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对政审及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学校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有外省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校。
2.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
3.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
4.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
5.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6.中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7.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8.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不作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
(二)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三)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人事处人事科联系电话:029-88250319。
(四)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者,要追究相应责任。校纪委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监督电话:人事处029-88250319,纪委029-88240295。
(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阅读原文下载):
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招聘辅导员岗位要求表
来源: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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