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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三秦才俊 2023-02-21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开展,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所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用于窗口一线公共服务工作,向城乡群众提供各项医保便民服务。本次拟面向社会为全市招聘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经当地社保部门认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4.安康本地户籍,18周岁-40周岁即公历1982年4月25日至2004年4月25日期间出生的;(有政务窗口经办经历及医保经办工作经验的优先);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或成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6.学习能力强,工作态度好,能快速熟悉医保相关政策,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应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聘期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安康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暂定3年。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构成,月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根据当月出勤率及实绩表现经考核后兑现。(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

四、招聘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自愿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见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本次报名实行现场报名的办法,申请人员将《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书、所在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综治鉴定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照片(2寸)交至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19号408室)。报名人数达到聘用人数3:1的比例时,停止接收报名资料;

3.资格审查。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对提供证件、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以后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4.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及《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要求,由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面试的主要内容为机关日常工作、处理问题能力等,考官现场打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该岗位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7.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处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从报名、资格审查开始,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下一环节的;

(2)应聘人员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

(3)应聘人员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等情形。

3.当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间,请各应聘人员在应聘中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有效距离,并自觉服从管理。

六、纪律要求为维护招聘工作按秩序进行,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守纪律、严格保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915-8185989;0915-8185969。

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唯一官方网站:www.hlrencai.com。

附 件(阅读原文查看):

安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来源:翰林人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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