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获奖成果产业化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国家和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项目)在杭州产业化,现依据《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组织开展获奖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奖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2021-202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浙江省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
2.实现落地转化的2023年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总决赛优胜企业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获奖企业。
二、奖励条件
获奖成果落地产业化单位应当是在杭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费独立核算的企业,其中近三年内在杭产业化绩效达到相当规模,大赛获奖成果近三年内在杭落地转化的实际投入达到一定金额。
三、奖励标准
1.2023年获奖成果的产业化项目按《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杭科策〔2022〕136号)文件标准奖励。
2.2021-2022年获奖成果的产业化项目按《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合〔2020〕65号)文件标准奖励。
3.奖励所需经费由市与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分担。奖励资金使用应符合《杭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申报成果(项目)均已在杭州企业实现落地转化或产业化,申报企业应当为主要获奖单位之一。同一获奖成果(项目)在杭已获同类奖励的不在此次奖励范围内。
(二)申报对象:获奖成果(项目)由成果落地产业化的主要企业与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材料(应当提交且不限于以下3类材料)
1.成果(项目)获奖证明文件(证书)。
2.获奖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提供近三年成果产业化绩效专项审计报告;大赛获奖落地转化项目提供2021-2023年度企业自身投入与产业化绩效的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有效。
(四)申报路径: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单位盖章、一式四份,用A4纸装订成册),经所在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黄姑山路40号506室,联系电话:87025452,87080230)。
五、时限要求
1.获奖日期认定在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1月11日期间(以官方公布奖项日期为准)。
2.获奖成果(项目)产业化绩效和大赛获奖成果落地转化实际投资额统计时段均为2021年1月1日到2023年11月11日。
3.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管理中心的受理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行放弃。
六、未明事项咨询电话
创新大赛奖:邵老师 85255625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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