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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来了!湖北一市开出首张垃圾不分类个人罚单,一男子被罚……

湖北经视 2020-02-12
在湖北扔垃圾不分类
真的要被罚了!


11月26日
湖北宜昌开出首张垃圾不分类个人罚单
伍家岗区南北天城小区一居民
因垃圾不分类且随意投放
被罚款100元



11月20日晚,有市民举报:南北天城小区天时居5号楼旁的垃圾分类处置点,有不少垃圾散落在垃圾筒外。伍家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万寿桥城管中队值班人员,联合航运社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确认举报属实。


次日,执法队员查看监控视频回放、走访居民,锁定丢垃圾的男性居民。该男子称,当天家中冰箱故障,他把剩菜剩饭连同大量旧衣物一起送到垃圾处置站,由于垃圾袋太大,无法投进垃圾桶内,便随手丢在地上。



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该男子被处以1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领到罚单后,男子表示今后不会心存侥幸、随意投放垃圾了。


10月31日,宜昌市城管委举行新闻发布会称,该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用评价制度,垃圾分类将与单位或个人的信用积分挂钩。对不按规定垃圾分类的行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措施,相关个人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


扔垃圾不分类,真的要被罚了!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包括武汉、宜昌在内的46城,喜提垃圾分类重点城市。



而目前湖北这两地也在酝酿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扔垃圾不分类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武汉:扔垃圾不分类拟罚200元


今年9月,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



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未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宜昌: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最高罚款5万


10月28日,宜昌市政府网发布通知,《宜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规定: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设施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收集、运输、处理活动违反要求行为的处罚,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万元罚款


同时对收集、运输单位违反要求行为也作了处罚规定,即未按照要求将生活垃圾运输至符合条件的转运场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将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处理单位违反要求行为的处罚,即未保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影响生活垃圾及时处理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你的是什么垃圾”,答案记牢了!


今年8月,《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正式发布,为各地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分类处理全流程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详细报道>>


那么,干电池是什么垃圾?大件废旧家具、家电该如何处置?厨余垃圾如何投放?……看懂下面这张图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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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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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梦琦 | 主编:文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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