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受虐案,惹怒全网!刚刚最新回应来了!
近日,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母亲及母亲男友虐待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昨日(30日),抚顺市委宣传部独家回应记者。(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受害女童的父亲举着女儿受伤前后的对比照。
据了解,受害女童佟某某,6岁,汉族,住辽宁抚顺市新抚区南阳路。被告人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1986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曾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6年刑满释放。被告人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1986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
2020年5月28日晚18时,公安机关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有女童被虐待,公安机关立即受案办理,于5月29日凌晨将陈某威、刘某彦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司法鉴定部门认定,受害女童伤情为:一处重伤、多处轻伤、一处轻微伤。公安机关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虐待罪申请批捕。检察机关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虐待罪决定批准逮捕。
9月8日,检察机关以陈某威、刘某彦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
9月30日,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受害女童伤害等级进行鉴定。
10月18日,鉴定机构出具意见:1处7级伤残,2处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相关内容网上已披露)。
法院正在对下一阶段的审理工作进行准备。根据此案涉及被监护人侵害的情况,目前被害人的监护人已做出事实变更,由其父亲看护。
抚顺市委、市政府成立工作组,先后召开6次工作推进会,摸清情况,积极救助,关注治疗,心理干预,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进一步摸清情况。10月24日,抚顺市新抚区妇联协同属地街道党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到受害女童家中了解情况。前期治疗已花费7万余元,女童本人参加了居民医保,医保金已报销2.3万元,下一步治疗费用无法准确预测。新抚区安排专人与家属保持联系,定期询问是否有实际生活困难,如有困难将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跟进后续治疗。据新抚区了解,目前治疗主要采取以家庭护理为主,心理咨询师入户疏导为辅的康复措施。抚顺市卫健委指派专家实地了解病情,专家研究制定治疗方案:一是对烧烫伤瘢痕处涂药,再定制两套束身衣,抑制瘢痕形成;二是视瘢痕形成情况,一年后决定是否进行后续瘢痕切除及植皮术;三是定期复查股骨颈的骨折伤,定期会诊治疗;四是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康复治疗。医保部门完成对已发生的转诊住院费用结算。
进行心理疏导。抚顺市妇联对接两名心理咨询师为受害女童和家属开始心理疏导服务。
开展法律援助。抚顺市司法局安排专人了解案情,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区司法局提供法律援助和律师,关注案件办理进展,帮助受害人及家属依法维权。
保护孩子隐私。新抚区指定专人负责,独立开展工作,避免第三环节泄露和扩散,与其它部门协作时采取单线联系方式,暂停街道社区等部门走访关爱,以防泄露具体信息。
组织帮扶救助。抚顺市各相关部门启动临时救助措施,民政、司法及各部门团体和爱心人士等捐款资金共10笔14.6万余元。据网络显示社会捐款已达243万,家属发表声明不再接受捐款。
下一步,抚顺当地法院、检察院将加快案件审理速度,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抚顺市卫健委将组织相关医疗专家制订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方案,征求家属意见后组织实施。抚顺市妇联持续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新抚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派专人跟踪动态,随时帮助解决问题。
同时,在保护儿童隐私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综合考虑孩子身体状态,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及知情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要泄露出孩子现住址及其它隐私信息,尽量减少单独慰问环节,不照相录相,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希望女童早点恢复健康
犯罪分子尽快得到应有的惩罚!
来源:大楚网、央视新闻
编辑:萌奇奇 | 主编:李玲
编审:湘毅 胡芳 | 监制: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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