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黄某某(女,42岁,阳性),立案侦查!

湖北经视 2022-11-17

4月9日凌晨,四川省犍为县警方发布通报:3月30日,犍为县黄某某(女,42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经调查:3月27日,黄某某与莫某某(男,42岁)、余某某(男,42岁)从上海经成都回犍后,未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违规组织聚集聚餐,多次外出购物,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影响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莫某某、黄某某、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犍为县公安局已对三人依法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

多看点



随州一男子散布涉疫谣言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平安随州通报,近日,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公安分局快速处置一起在疫情期间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现通报如下:


2022年4月2日,胡某某(男,66岁,曾都区西城办事处人)在小区做核酸检测时,听到他人说此次疫情在随州传播是随州市中心医院派工作人员到上海学习,回随后未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措施导致的。胡某某未经核实,随即将该虚假信息以文字形式在某微信群内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胡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并及时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对该信息予以澄清,消除了不良影响。4月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之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对疫情防控的各类信息,要以政府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发布平台为准,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自觉支持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肆意造谣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来源@犍为警方、平安随州、极目新闻

编辑:陈彦洁 | 主编:天然、陈实

编审:廖寿喜 | 监制:李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