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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发现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湖北经视 2022-11-17

4月10日

湖北省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发布通报

内容如下

↓↓↓

鄂州市鄂城区发现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4月10日凌晨5时,鄂州市鄂城区在对重点人群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可疑阳性,目前该感染者无咳嗽、发热等其它不适症状。接到信息后,鄂州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初步流调排查出的密接人员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上午9时30分,在其家庭成员中检出2例阳性感染者。目前,该3例阳性感染者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他人员流调溯源正在进行中,并已函告相关地区协助排查管控,重点区域核酸检测正在进行。


根据初步流调显示,3例阳性感染者及其密接14天内在鄂州市主要轨迹有鄂钢钢星公司、五里墩万福家园、飞鹅新大兴小区、恒大誉府售楼部、石山中学、古楼街道官柳小区、观澜花园、莲花中央广场、水郡蓝湾、华容区临江乡黄岭村李徐桥。请与其行程有交集者,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不信谣,不传谣。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鄂州市鄂城区

关于部分区域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4月10日,鄂州市鄂城区在常态化排查重点人员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遏制新冠病毒蔓延,全力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经研究决定,鄂城区部分区域实施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静态管理时间:2022年4月10日上午12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二、实施静态管理区域范围: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西山街道,樊口街道,新庙镇。

三、静态管理区域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障车辆、抢修救援车、应急公务车、军警车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紧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只进不出。居民群众要做到不出区、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家门,按要求定期就近到核酸检测点有序做好核酸检测(一米线,规范佩戴口罩,错时错峰)。确有特殊原因外出的,一律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四、所有大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

五、强化社会面管控,静态管理区域内除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加油站等居民群众生活保障必要的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经营。企业、建筑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六、静止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七、静态管控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鄂州市鄂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来源:湖北发布、

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编辑:赵瑾 | 主编:陈实、天然

编审:廖寿喜 | 监制: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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