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爱】喜欢就抱回家当"宠物"?夫妻俩这下可能要双双坐牢了!
有些“宠物”不是你想养就能养!
一对夫妻将山上的猕猴偷带回家,
如今可能付出坐牢的代价!
10月20日凌晨4时许,上海金山公安分局沈海高速沪浙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面包车例行检查时——
发现副驾驶上的女乘客怀中,
竟然抱着一只猴子!
民警将女子带入安检室作进一步检查,
结果发现她小腹处还藏着一只猴子。
就是这两个萌萌哒的小家伙
↓↓↓
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支支吾吾无法说明猴子的来源。检查站民警随即将车上二人移交给属地的金山卫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车上赵某,张某两人为夫妻关系。二人交代在2017年8月的时候在上海松江佘山游玩时发现山上有几只猴子,便用随身携带的面包和馒头将两只猴子引诱下来后抓捕,随后放进包内带回家中饲养。
两只猴子体长都在40公分左右,分别穿着卡通图案的小衣服,很是可爱。民警告诉记者,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这两只猴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夫妻俩称是因为喜欢小动物
才将猕猴诱捕后私自带下山
当作“宠物”养的——
但野生动物不是你想养就能养!
而且两只猴子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夫妻俩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这对夫妻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判,或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因为喜欢就把猴子偷下山
这对夫妇将为他们“糊涂的爱”付出代价
而此前有人将公园的黑天鹅偷来吃了
也遭到人们的强烈谴责!
不少市民可能还记得
今年4月
徐家汇公园汇金湖里的黑天鹅由5只变成了4只。
还有一个小伙伴去哪儿了?
没想到,
黑天鹅不仅被坏人偷了,
还成了盘中餐!
▲监控拍下嫌疑人抱走黑天鹅一幕
原来4月20日凌晨1时20分许,
周某某等人打算至徐家汇公园湖中捉鱼,
后来在岸边偷得一只黑天鹅逃离现场。
不幸的是
黑天鹅在被带回家的途中死了。
嫌疑人周某说:
“感觉天鹅死了,丢了也可惜,就用点热水把毛给烫了,烫了之后就放在冰箱里。隔天他(同伙王某)去买了一点萝卜一起烧,只吃了半只,另外半只放在冰箱里。没过两天觉得不好吃就把它扔了。”
事发后,曾有报道指出黑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此,公安机关提交专业机构进行了鉴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根据鉴定结论以及查阅相关法律、公约,黑天鹅并不在列。
最终,本案无法依据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定罪量刑,而是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周某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不管是不是珍稀野生动物,
偷窃可耻!
那么
一旦偷捕的是濒危野生动物
后果可能就极其严重了!
近年来,引发社会关注的相关案件
就有“大学生掏鸟案”一案。
2014年7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闫啸天在老家河南省辉县过暑假时,和朋友王亚军先后掏到2个鸟窝,16只小鸟。饲养过程中飞走1只,死亡1只,卖了10只,获利千余元。
辉县市法院调查认为,闫啸天等人买卖的是燕隼,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遂于2015年5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000元;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贠荣杰有期徒刑1年,处罚金5000元。随后,新乡市中院刑事裁定维持了一审判决。
闫啸天上诉后,新乡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2016年4月26日,新乡市中院驳回了闫啸天父亲闫爱民的再审申诉。
如今全球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
每个人都要加强自己的法制观念
否则一不小心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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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闻晨报(shxwcb)综合
编辑|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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