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李洪元被羁押251天,华为正式回应……
据央视新闻12月2日报道,华为前员工李洪元离职后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体采访并表达了个人诉求。另据第一财经报道,李洪元妻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到是否会起诉华为,但还是希望有个道歉。
针对李洪元事件,2019年12月2日晚,华为官方对《商业周刊/中文版》表示:“华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并基于事实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我们尊重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决定。如果李洪元认为他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我们支持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起诉华为。这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李洪元:大家看看先 我听全国人民的
当华为官方的回应在社交网络上传播后,引发新一轮的关注以及当事人李洪元的反应。据第一财经报道,在看到华为官方的正式回应后,李洪元表示:“大家看看先,我听全国人民的。”
而据新京报透露,在华为的官方声明发出后,李洪元表示暂时不作回应,并称至今华为方面仍没有接触他,“如果有接触,他们就不会直接发这个声明。”对于下一步工作,他表示要先咨询律师。
12月2日早上,李洪元对《新京报》表示,感谢公司这13年对其培养,“出了这个事并不是公司愿意看到的,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是公司内部一小撮腐败份子,利用公司的影响力来实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期望公司能尽早沟通,一起妥善解决。”
龙岗区检察院此前决定
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南方都市报》于12月2日披露的案情表明,依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及刑事赔偿决定书显示,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离职前在逆变器销售管理部工作。其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2018年12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公安机关审查起诉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人民币30万元。2018年3月8日,被害人被迫通过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洪元的银行账户转款人民币30万元。
经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洪元不起诉。2019年8月23日,李洪元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10万元。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对《南方都市报》表示,正在了解处理此事。
李洪元事件时间线示意图(图片源自:和讯网)
《环球时报》胡锡进:
李洪元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
李洪元事件持续引发网络热议。12月1日,《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通过其认证微博发文说:李洪元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司法机关最终判他无罪,并给予国家赔偿,这是事情对错一锤定音的结论。
胡锡进指出,公众同情弱者的情绪是健康的。华为是个强大的公司,它的一名前员工因为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受到了这样的不公正对待,这非常让人遗憾,很多人出于朴素的感情对华为产生一些负面情绪,也是正常的。
他认为,华为有十几万员工,堪称电信帝国,它的内部组织和管理结构注定是相当复杂的。李洪元的遭遇其实是与华为某个具体部门的冲突。当然,华为公司没能及时作出反应,帮助这一冲突以更合理的方式化解,这反映了华为的管理是存在缺陷的。“我支持这件事情以更加公平、合理而且有温度的方式彻底解决。与此同时,我不主张将这件事情过度上纲上线,用它来对整个华为公司进行道义上的否定。我觉得那样做不够理性和实事求是。”
整理编辑:商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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