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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为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化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工作(一)支援关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结合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工作要求,按照“统筹布局、分区包片”的原则,确定省内支援关系,原则上由城市三级医院支援帮扶县级医院,重点对未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各地要充分利用好已有合作关系,避免重复布局、一刀切,合理有序地建立支援关系。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支援工作。(二)支援形式。在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帮扶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状、发展规划、县级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等,采取“一对一”为主,“一对多”为辅的形式进行支援帮扶。根据受援单位需求,城市医院优先选派素质好、业务精的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技术帮扶,确定派驻人员数量和派驻时间。开展帮扶的城市公立三级医院对牵头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县级医院要至少派出3名以上专家给予医疗、药学、护理、管理等常年驻守指导。(三)重点工作。一是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城市医院应参与县级医院重大决策,帮助县级医院优化管理架构,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医院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二是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城市医院要根据县级医院发展现状和县域内医疗服务需求,帮助县级医院制定临床专科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诊疗科目,加强县域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和传染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培养专业人才梯队。城市医院通过师带徒、跟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形式,为县级医院培育一批骨干人才。城市医院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要招收县级医院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县级医院要把派驻人员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排班。四是完善畅通双向转诊机制。畅通城市医院和县级医院之间的转诊通道,确保及时转运救治急危重症患者。二、组织城市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支援关系。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安排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支援形式。由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巡诊带教培训,通过集中授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等多种方式带动提升能力水平。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城市医院人员派驻,常驻人员不少于3名,且派驻人员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引导城市医院的全科医师通过多机构执业方式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资源下沉共享。通过建立常态化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等方式,促进人才、技术、服务可持续下沉共享,引导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选择基层首诊。结合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基础和群众需求,推动城市医院医疗适宜技术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特色科室建设。二是建立联系机制。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要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居民的远程医疗服务和互联网诊疗服务,畅通双向转诊渠道,要根据社区居民的就诊需求,将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沉。三是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医师通过对口支援、多机构执业、购买服务等形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签约服务。三、部署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支援关系。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载体,组织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在县域医共体内加强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基础上,靠近城市中心城区的乡镇卫生院由城市二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远离城市中心城区的乡镇卫生院由县级医院开展支援帮扶。由乡镇卫生院支援村卫生室,提供延伸服务。(二)支援形式。分梯次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支援帮扶。第一梯次优先重点支援服务能力强、发展基础好、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动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第二梯次要进一步将有一定发展基础、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卫生院纳入支援工作安排,推动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第三梯次要逐步对服务能力较弱、发展基础较差的乡镇卫生院开展支援。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同步开展三梯次支援工作。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村医疗服务需要安排支援。(三)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人员派驻。城市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要选派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出诊、带教、开展培训,原则上按照帮扶梯次,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医师派驻,派驻周期可结合实际,一般不少于6个月,1个周期内派驻人员要相对固定。对医疗服务需求较大的行政村,乡镇卫生院应根据医疗需求增强派驻力量,增加服务时长。二是创新联合工作模式。乡镇卫生院与上级支援医院、村卫生室建立纵向贯通的协同工作机制,通过远程医疗、互联网诊疗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疾病诊疗水平,对于病情可能转重的患者,及时识别转诊。三是支持基层全科医学科和特色科室建设。结合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基础、地理方位和群众需求,加强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学科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特色科室建设,县级综合医院加强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以及相关人员培训,建立全科医生定期轮岗交流机制。四、开展县乡村巡回医疗(一)建立巡回医疗制度。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统筹城区、县、乡各级医疗资源,因地制宜做好巡回医疗工作。由城市三级医院到县、乡定期开展巡回医疗,县(区)级医院到乡、村定期开展巡回医疗,乡镇卫生院负责村级巡诊服务,增加对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二)明确巡回医疗内容。各级巡回医疗队主要根据受援地区的实际需求,开展疾病诊疗、健康宣教等服务,结合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重点地方病医疗救治等工作,对受援地区医务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当地医务人员疾病规范化诊疗意识和临床技术水平。村级巡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三)科学确定巡回医疗频次。原则上,县级巡回医疗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乡级巡回医疗每个月开展不少于1次。村级巡诊时间要相对固定,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半天以上,对服务需求较小的地区可调整巡诊频次。要加强巡回医疗的供需对接,结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巡诊服务时间,通过巡诊(巡回医疗)车、流动医疗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提供服务。五、利用信息化手段连通各级医疗机构(一)加快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联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在县域医共体内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推动实现一体化管理。(二)积极开展远程医疗。各地要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积极开展远程医学影像、心电、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支援医院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检查并及时出具诊断意见。支援医院对受援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查房、培训,拓宽帮扶形式、提高支援效率。(三)鼓励提供互联网诊疗。鼓励各级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同时,市级及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强化互联网诊疗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互联网诊疗服务的质量安全。六、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医改、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调度,合理确定各支援关系,强化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挖掘、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积极参与支援工作。要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注重激励约束。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完善约束机制和支持保障措施,执业医师常驻基层机构期间,原单位可对其开具处方等诊疗活动作出调整,促进派驻人员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支援任务。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派驻支援和巡回医疗作为其基层工作经历累计计算,不受工作量考核限制。支援医院要保证人员长期派驻期间工资、奖金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对于城市医院支援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薪酬津贴、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三)强化考核评价。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下沉人员的数量、工作时间,明确学科建设、能力提升等工作成效方面的要求,参照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医院评审标准、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标准,定期考核评价支援效果。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评审评价、目标责任制等工作关联,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6月4日 上午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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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提高近视防控和诊疗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和加强我国近视防治工作,我委组织对2018年印发的《近视防治指南》(国卫办医函〔2018〕393号)进行修订,形成了《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抓好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5月17日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近年来,我国近视发生率居高不下,近视已成为影响我国国民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病理性近视相关眼底病变已成为我国不可逆性致盲眼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的防治工作,制定本指南。一、近视的定义、分类与分期、临床表现与诊断要点(一)定义。人眼在调节放松状态下,平行光线经眼球屈光系统后聚焦在视网膜之前,称为近视,是屈光不正的一种类型。(二)分类与分期。1.根据屈光成分分类:(1)屈光性近视:主要由于角膜或晶状体屈光力过大或各屈光成分的屈光指数异常,屈光力超出正常范围,而眼轴长度基本在正常范围。屈光性近视又可分为曲率性近视、屈光指数性近视和调节性近视三种。(2)轴性近视:由于眼轴延长,眼轴长度超出正常范围,角膜和晶状体等眼其他屈光成分屈光力基本在正常范围。轴性近视是最常见的近视类型。2.根据病程进展和病理变化分类:(1)单纯性近视:近视度数一般在600度之内,大部分患者的眼底无病理变化,进展缓慢,用适当的镜片即可将视力矫正至正常,其他视功能指标多正常。(2)病理性近视:视功能明显受损,远视力矫正多不理想,近视力亦可异常,可发生程度不等的眼底病变,如近视弧形斑、豹纹状眼底、黄斑部出血或新生血管,可发生形状不规则透见白色巩膜的脉络膜萎缩灶,或有色素沉着呈圆形黑色斑(Fuchs斑);视网膜周边部格子样变性、囊样变性;在年龄较轻时出现白内障、玻璃体液化、混浊和玻璃体后脱离等。与正常人相比,发生视网膜裂孔、脱离、黄斑区脉络膜新生血管、黄斑出血和开角型青光眼的危险性明显增大。病理性近视常由于眼球前后径变长,眼球较突出,眼球后极部扩张,巩膜局部向后膨隆形成后巩膜葡萄肿。3.根据近视度数分类:按照睫状肌麻痹后测定的等效球镜(SE)度数将近视分为低度近视、中度近视和高度近视三类(等效球镜度=球镜度+1/2柱镜度):低度近视:近视度数在50度至300度之间(-3.00D
5月31日 下午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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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疾病预防控制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附解读)

国家疾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2024年5月21日
5月30日 下午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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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红十字会、团委,军队有关单位:2024年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今年恰逢世界献血者日20周年,为感谢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行为,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保障临床血液安全供应,经研究,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青团中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官方通告,2024年我国世界献血者日的活动口号是:“在庆祝世界献血者日二十周年之际:感谢您,献血者!”活动目标是:“完善无偿献血机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感恩无偿献血者为挽救他人生命作出的贡献;呼吁公众定期参加无偿献血,建立高质量血液安全供应保障体系;在青年和公众中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科普知识,壮大无偿献血者队伍。”二、活动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献血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团委、军队卫生部门要以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进一步夯实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活动的组织有力、开展有序。(二)创新宣传动员,营造献血浓厚氛围。各地要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活动,因地制宜完善无偿献血者优待政策,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广泛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多元化献血者关爱活动,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的人道主义精神,形成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号召青年担当,共筑献血爱心长城。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团委要加强与高校、企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指导血站、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深入团员青年当中,针对团员青年制定针对性的无偿献血知识科普方案和宣传动员计划,宣传无偿献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鼓励号召广大团员青年参加无偿献血行动,以热血谱写青春华章,用青春之我共筑献血爱心长城。(四)多措并举发力,优化献血服务体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加快推进血液管理信息军地间和地方间互联互通,持续推进“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便利化、精细化无偿献血服务。各地血站要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开展献血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改善献血环境,优化献血流程,全方位提升无偿献血服务水平。各地红十字会要切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服务。三、其他事项为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宣传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共青团中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将制作宣传海报资料,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供各地下载使用。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做好活动资料留存等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2024年5月22日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管仲瑶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5月27日 下午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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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版百日咳防控方案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百日咳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百日咳防控方案(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5月26日 下午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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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新闻发布会 介绍“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5月23日(周四)15:00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有关情况等内容,并答记者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米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的发布会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5月23日 下午 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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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托育服务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定于2024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以“放心托育 方便可及”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理解宣传主题社区是婴幼儿的主要活动场所。调查显示,群众希望获得质量可靠、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社区和用人单位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托育”;积极支持家庭托育点建设。宣传月旨在扩大托育服务知晓度,倡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社区托育、用人单位办托和家庭托育点,推动形成5分钟、10分钟托育服务圈,逐步满足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用真实有效的托位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二、准确把握宣传重点(一)宣传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中央文件精神,以及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托育服务发展。(二)宣传法律政策要求。深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管理规范、保育指导大纲、卫生评价标准、质量评估标准、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喂养与营养指南、消防安全指南等文件要求,逐步推动托育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三)宣传典型经验成效。重点宣传群众身边的托育服务,广泛宣传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和全国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等经验,总结推广各地盘活资源,利用党建中心、邻里中心等开展社区托育的做法;发现宣传一批发展家庭托育点的典型,促进托育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三、有序开展宣传活动(一)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湖南省长沙市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连线做法有特色的地方。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共同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托育服务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二)召开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经验交流会。宣传月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选择案例质量高、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方召开2024年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经验交流会,集中展示各地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服务成本、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托育职业技能竞赛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积极成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好本地经验交流研讨活动,探索发展托育服务的新思路、新举措。(三)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媒体记者赴实地调研采访并在主流媒体进行系列报道,在健康中国、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学会托育服务分会等公众号刊发托育服务优秀创新案例。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月活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重视托育服务宣传的重要作用,科学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协调有关方面,动员各方力量,精心组织宣传活动,保障宣传月取得实效。(二)丰富宣传形式。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关注点,采取公益广告、微信宣传、动画动漫、社区活动等形式,组织有基础的社区、有需求的群众和优质托育机构等参与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推动解决问题。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宣传月结合起来,着力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托育发展的成效。要充分利用宣传月契机,深入细致地了解群众需求、行业诉求,认真研究分析,破除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障碍,缓解群众“入托难”“入托贵”的困难,增强群众“托得好”的信心。请各省(区、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宣传月实施情况的总结,7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委人口家庭司。联 系 人:张海月、邢洁
5月23日 下午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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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7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31日是第37个世界无烟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持续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现就开展2024年度世界无烟日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危害二、活动内容(一)加强控烟科普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地要以世界无烟日和儿童节为契机,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烟草烟雾危害的认识,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要结合今年活动主题,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积极动员青少年加入到控烟队伍中来,成为控烟行动的践行者、倡导者,共同营造无烟健康成长环境。(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各地要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学校建设指南》《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南》等要求,指导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组织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回头看”,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巩固好无烟环境建设成果。要积极倡导无烟家庭建设,为青少年营造无烟、清洁、健康的家庭环境。(三)推广社区戒烟服务模式,提供优质戒烟服务。积极推广宁夏银川社区戒烟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戒烟科普宣传,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引导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提升吸烟人群戒烟意愿。同时,为社区吸烟人群提供戒烟咨询、心理强化干预、随访指导等一站式戒烟综合干预服务,实现居民戒烟服务“零距离”,有效提高戒烟成功率。三、工作要求请各地自行印制宣传材料,认真研究谋划,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控烟宣传活动,同时注重挖掘各地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我委进行宣传推广。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5月22日 下午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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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药品企业右美沙芬等精神药品研制、生产和经营的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精神药品使用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保障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月22日 下午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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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附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部署,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要求,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5月21日 下午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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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5月16日(周四)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
5月16日 下午 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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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同质化,我委组织制修定了急诊医学等6个专业的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2015年印发的《急诊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病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同时废止。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相关专业质控中心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推动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附件:1.急诊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5月16日 下午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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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招贴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招贴画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函〔2024〕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二十届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精神,做好生育友好宣传工作,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我委组织制作了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招贴画,现予以印发。各地可自行下载使用,并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城市大屏幕、楼宇电视、公交地铁、公园社区等进行广泛传播。 附件: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招贴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5月11日爱·传承系列爱·守护系列爱·四季系列爱·新生系列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管仲瑶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5月15日 上午 10:52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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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4〕7号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WS/T 841—2024 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标准该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8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标准》全文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管仲瑶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5月13日 下午 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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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发展护士队伍 优化护理服务”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5月11日(周六)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发展护士队伍
5月11日 下午 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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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党委统战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宗)委(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了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全国所有流行县基本控制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防治目标,全面推进重点寄生虫病的控制与消除进程,减少寄生虫病危害,保障群众健康,国家疾控局等15个部门制定了《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4—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5月9日 下午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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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2024年6月6日是第29个全国“爱眼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眼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推动《“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落到实处,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提高人民群众爱眼护眼意识,现就做好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关注普遍的眼健康。二、活动重点及口号聚焦近视等屈光不正、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角膜盲等重点眼病,着重关注儿童青少年、老年人两个重点人群,大力宣传全年龄段全生命周期眼健康的重要意义。参考宣传口号如下:(一)二○二四,爱您爱视(二)全民爱眼,共筑“睛”彩(三)关注眼健康,共享清晰“视”界(四)“睛”彩人生从小呵护,美好“视”界为老守护(五)强身健体防近视,体魄强壮眼明亮(六)预防近视,从小抓起(七)沐浴阳光,远离近视(八)眼底一张照,眼病早知道三、活动时间6月2日—7日。四、活动内容(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发布全国“爱眼日”科普宣传信息,营造爱眼护眼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眼健康知识的认知和关注,确保宣传效果和活动成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将于全国“爱眼日”前,发布海报、视频等宣传材料,供各地使用。(二)组织眼科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适时开展线上或线下义诊活动,进行眼科常见病的咨询、筛查、问诊和健康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派出眼科专家及技术团队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开展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儿童眼保健服务。各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互联网医疗资质情况开展线上义诊活动,根据当地的眼科疾病特点进行适宜眼病的咨询,引导科学就医。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眼病早期筛查中,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的应用。(三)加强眼健康科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结合当地眼科疾病特点及医院专科特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眼健康常识,培养正确就医理念。积极推动爱眼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等,注重提高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早筛早诊早治意识。五、工作要求(一)将“爱眼日”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广泛、深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可结合本省份工作重点对活动形式、内容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形成可操作、见实效的“爱眼日”活动方案并做好组织落实。(二)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尽责尽力的良好爱眼护眼宣传局面。各地防盲技术指导组、各医疗机构要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眼病,围绕活动重点及口号,广泛开展眼健康科普宣教,倡导眼病的早防、早筛、早诊、早治。(三)2024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周临近“六一”国际儿童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儿童节当天组织开展爱眼宣传活动预热,从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向少年儿童和家长宣传眼保健科学知识,指导从小养成良好爱眼护眼生活习惯,牢固树立当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联系人:医政司
5月8日 下午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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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5月7日(周二)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米锋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5月7日 下午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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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印发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

近日,针对学生群体普遍存在的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心理健康问题等,国家疾控局发布了《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旨在通过行为与环境干预,提高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效率,实现多病共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一、明确“多病共防”的概念《指南》首次明确了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的概念,指出当多种疾病或健康问题存在共同的风险因素时,应采取综合干预措施。例如,长时间的静态行为、不良的睡眠习惯、营养不均衡以及缺乏亲子交流等都可能是导致学生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和心理健康问题的共同风险因素。因此,通过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学校环境、加强健康教育等措施,可以有效预防这些疾病的发生。二、构建三级防控体系《指南》构建了三级防控体系,包括一级干预、二级干预和三级干预。一级干预主要侧重于推广简单易行、效果可靠的干预技术,如“6个1”健康生活方式,同时改善学校环境和加强健康教育。二级干预注重早期发现高危群体,进行分级管理,并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干预。三级干预针对已出现多病共患的学生,指导学生到专业机构确诊和治疗,并加强重点人群的干预力度。三、建立“五位一体”协作模式《指南》鼓励探索建立政府、专业机构、学校、家庭和社区共同参与的“五位一体”协作模式。这种模式将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加强学生多病共防健康教育,普及科学的多病共防知识。《指南》的发布为学生常见病防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指导,通过综合干预和多方协作,实施科学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将进一步提高学生常见病防控水平,全面保障学生健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为加强学生近视、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心理健康等常见病防治,提高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效率,通过行为与环境干预实现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我局组织制定了《学生常见病多病共防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中参考。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5月7日 下午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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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调整!3部门发布调整精神药品目录公告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5月7日 下午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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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疾控局:
5月6日 下午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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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总结推广各地区和有关企业在健康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2023年10月我委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经组织专家对各地区报送的案例进行遴选,评选出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50个、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200个。现将优秀案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具体案例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进行查询),供各地学习借鉴。附件:1.第三批健康企业建设行政推广优秀案例名单
5月6日 下午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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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附解读)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公平、公正、及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发〔2024〕13号,以下简称《定点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主体的规范确定和管理,是确保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关键环节。在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定点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具体要求,推进评估机构定点管理规范统一。《定点管理办法》主要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定点评估机构的申请条件和确定程序。规定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确定程序,以及不予受理定点申请的情形等。二是提出定点评估机构的运行管理要求。要求定点评估机构应加强内部建设,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三是规定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要求。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考核、日常管理,规定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监管职责和内容等。此外,明确依托其他形式主体实施评估的,对有关机构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医保部门做好《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更好维护广大参保人合法权益。《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公平、公正、及时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发〔2024〕13号,以下简称《定点管理办法》)。一、为什么要出台《定点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结论是待遇享受和基金支付的重要依据。对评估主体的规范确定和管理,是确保评估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关键环节,是科学客观开展评估、公平公正享受待遇的基本保障。2023年12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医保发〔2023〕29号),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在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国家医保局研究制定《定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具体要求,推进评估机构定点管理规范统一。二、具备哪些条件的机构、经过何种程序可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申请成为定点评估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已依法登记注册,能够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工作,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具备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化人员队伍;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软、硬件设备和相应管理维护人员;具备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功能的条件;具有符合评估服务协议要求的服务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内控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评估机构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定点申请,申请受理后,经综合审核、社会公示通过的评估机构,通过协商谈判、自愿签订评估服务协议,被确定为定点评估机构。三、对定点评估机构运行管理有哪些要求?定点评估机构应当遵守长期护理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评估服务协议要求,加强内部建设,确保评估质量和评估结论准确性。定点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档案管理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定点评估机构应使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和信息业务编码,配合日常检查抽查、接受监督检查,发生重大信息变更时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等。四、明确了哪些监督管理措施?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对定点评估机构加强监督、考核、日常管理等要求,主要提出4方面监督管理措施:一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组织对定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进行履约管理。发现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评估服务协议及时处理。二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组织对定点评估机构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评估服务协议续签、服务费用支付等挂钩。三是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行为和协议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四是医疗保障部门应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定点评估机构进行社会监督。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编辑:秦明睿校对:马杨审核:管仲瑶
5月6日 下午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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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及技术评审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职业卫生中心,中国疾控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1号),我委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2号)中的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认可程序》和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同时失效。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程序
4月30日 下午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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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发布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为构建分级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体系,规范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了《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4月29日 下午 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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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减油、增豆、加奶”核心信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食品营养相关处,各相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膳食结构,按照有关消费量测算结果和后续工作安排,2024年要围绕“合理膳食、健康生活”主题,聚焦居民突出的饮食消费不合理情况,着力减少食用油、增加豆及豆制品、奶及奶制品消费等,加大针对性科普宣传。为此,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减油、增豆、加奶”核心信息。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 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代章)2024年4月26日“减油、增豆、加奶”核心信息1. 脂肪是人体重要营养素之一,可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等,主要来源于烹调油和畜肉。2. 长期过量摄入脂肪会导致肥胖,增加血脂异常、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发病风险。3. 建议成年人每天烹调油摄入量以25~30克为宜。目前我国居民烹调油平均摄入量已超出推荐量的1/3。减油的重点在于减少烹调油。4. 家庭烹饪可使用带刻度的控油壶,定量用油、总量控制。建议选择蒸、煮等烹调方法,少煎炸,减少油的用量。5. 不同烹调油的营养构成不同,多样化选择有利于营养平衡,建议采购烹调油时适当调换品种。6. 在外就餐和点外卖时注意选择低油菜品,主动提出少油需求,合理点餐,避免浪费。7. 少吃油炸和高油食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阅读营养成分表,选择脂肪含量少的食品。8. 除烹调油外,肥肉、动物内脏等饱和脂肪、胆固醇含量高,不宜多吃。吃畜肉宜选瘦肉,每人每周畜肉摄入不超过500克。9. 儿童青少年要从小培养清淡不油腻的健康饮食习惯,超重肥胖、高血脂人群等更应控制脂肪摄入,做到食物多样、合理膳食。10. 鼓励餐饮行业和食品工业践行“减油”行动,满足消费者健康需求。11. 大豆及其制品种类多样、营养丰富,可提供优质蛋白质、不饱和脂肪酸、钙、钾、维生素E等,适合所有人群食用。12. 常吃大豆及其制品对儿童生长发育有益,可降低成年人心血管疾病、乳腺癌、绝经后女性骨质疏松等发病风险,还有助于延缓老年人肌肉衰减。13. 建议成年人平均每天摄入15~25克大豆或相当量的大豆制品,目前我国2/3以上的居民未达到推荐摄入量,应适当增加。14. 一日三餐可选择不同的大豆及其制品,20克大豆相当于北豆腐约60克、南豆腐约110克、豆腐干约45克、豆浆约300克。15. 大豆及其制品是素食者蛋白质的重要食物来源,每天应足量摄入,全素人群平均每天应摄入50~80克,蛋奶素人群25~60克。16. 自制豆浆须煮透;烹制和食用大豆及其制品时,应少放油、盐、糖。17. 摄入畜肉过多的人群,可用大豆及其制品替换部分肉类,既保证了优质蛋白质摄入,又可减少因摄入过多畜肉而引起的健康风险。18. 高血压、高血脂、2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人群,如无饮食禁忌,可增加大豆及其制品的摄入。19. 豆腐、豆干等大豆制品在加工、制作、烹饪过程中,嘌呤含量有所降低,高尿酸血症人群及痛风患者可适量食用。20. 鼓励企业开发更多样化的新型大豆制品,更好地满足公众对营养、口味等的需求。21. 奶及奶制品营养丰富,可提供优质蛋白质,是钙的良好来源。22. 充足摄入奶及奶制品有益于人体健康,尤其有利于肌肉和骨骼健康。23. 建议每天摄入300~500ml液态奶或相当量的奶制品,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实际摄入量远低于推荐量,鼓励多摄入。24. 奶及奶制品钙含量较高且易吸收,儿童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老年人易骨质疏松,尤其需要每天足量摄入。25. 建议日常膳食选择不同奶及奶制品,如每日饮用一杯奶,适当搭配一杯酸奶或2~3片奶酪等。26. 可多途径增加奶及奶制品的摄入,如在烘焙、炖煮等烹饪过程中添加,营养丰富、健康美味。27. 除牛奶外,羊奶、马奶、驼奶等也是奶及奶制品的重要组成,居民可根据需要多元化选择。28. 选择奶及奶制品先看配料表和营养标签,不能用含乳饮料替代奶。29. 乳糖不耐受人群可选择无乳糖、低乳糖奶或酸奶、奶酪等发酵乳制品;超重肥胖、高血脂人群可选择脱脂奶或低脂奶。30. 鼓励企业研发适合不同消费者口味和营养需求的奶及奶制品,促进奶业健康消费。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李诗尧校对:杨真宇审核:秦明睿
4月29日 下午 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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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近日,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启动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工作。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什么是飞行检查?飞行检查是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对定点医药机构等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飞行检查有三方面特点:一是“以上查下、交叉互查”。由被检查地方的上一级医保行政部门组织,采取下查一级、不同行政区域交叉互查的方式开展,检查更加客观公正。二是专业化程度较高。飞行检查由医保、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同时开展医保、医疗、医药、财务、信息等多个条线的监督检查,“穿透式”“深入式”程度更高。三是检查规模化集中化。飞行检查组内分政策、医疗、财务、信息等工作小组,各小组间既各有分工又密切协作,实现区块化、规模化、集中化检查,工作效率更高。2019年国家医保局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以来,5年间陆续组织200多个检查组次,在全国范围抽查定点医药机构近500家。各省纷纷效仿建立起省级飞行检查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已抽查定点医药机构5000多家。总体看,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已累计追回医保相关资金80多亿元,产生了打击欺诈骗保、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挽回医保基金损失、强化高压震慑的积极效应,成为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利剑”。二、以往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从近年来飞行检查情况看,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约占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36%;二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约占17%;三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约占14%;四是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约占14%;此外,还存在分解住院、挂床住院,未按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资料等问题;少数定点医药机构还存在虚假诊疗、虚假购药等问题。三、2024年检查地区和机构有哪些变化?2024年,国家飞行检查在覆盖地区和机构方面,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地域广覆盖。飞行检查将实现全国各省全覆盖,并进一步增加抽查城市范围。原则上,每个省份抽查城市数由以往每年每省1个增加为2个,其中各省省会城市必查。二是坚持机构类型全覆盖。每省将同步检查一定数量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三是首次开展“回头看”。今年将从往年已经飞行检查过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回头看”。这一措施的主要考虑是,避免已经查过的机构认为几年内不会再查,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方面产生懈怠思想,引导定点机构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使用作为主动意识和自觉行动。四、2024年飞行检查重点内容有哪些?重点检查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必要时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4年度。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查处五个方面:一是聚焦重症医学、麻醉、肺部肿瘤等领域,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重点查处欺诈骗保问题。二是聚焦心血管内科、骨科、血液净化、康复、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以前年度已经重点检查并自查自纠的领域,检查是否按要求自查整改。三是针对“回头看”的定点医疗机构,重点关注以前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仍然存在,是否整改到位。四是聚焦药品耗材网采情况,重点关注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耗材。五是针对收治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三个方面:一是虚假购药。伪造处方或费用清单,空刷、盗刷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二是参与倒卖医保药品。三是串换药品。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行医保结算,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五、飞行检查如何组织?包括哪几个环节?国家飞行检查采取“国家组织、各省交叉、属地配合”的模式开展。国家层面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工作,加强对检查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强化“以上查下”的工作力度。不同省之间通过随机配组的方式进行交叉检查。参检省负责组织检查力量,实施现场检查;被检省负责配合检查的筹备、组织、实施,组织现场检查前的自查自纠和检查结束后处置整改,强化监督检查的公平公正性。在具体工作环节上,按照《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飞行检查一般包括三个环节:一是启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举报线索、智能监控或大数据筛查线索、媒体曝光等,国家或省级医保部门启动飞行检查。今年,国家医保局还在历年工作基础上,总结了重点领域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问题,在全国范围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列为飞行检查重点内容,重在压实定点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二是检查。飞行检查组按照工作安排,陆续赴各省开展现场检查、接受陈述申辩、进行沟通交流、形成检查报告。三是处理。被检地医保部门根据飞行检查情况,报告处理进度、整改方案,处理完结后报送书面报告。国家医保局完成工作总结。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编辑:李诗尧校对:杨真宇审核:秦明睿
4月28日 上午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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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疾控发明电〔202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2024年“五一”假期及春夏季新冠病毒感染(以下简称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全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五一”假期及春夏季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我国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新冠病毒JN.1变异株引起的全球疫情已过高峰并下降至较低水平,我国新冠疫情持续保持低水平波浪式流行态势,但新冠病毒仍在变异,疫情仍存在一定的反复性。我国部分传染病防控面临新情况新特征,部分地区流感疫情仍未回落到往年同期水平,百日咳疫情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加,多病共同流行成为常态。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登革热、麻疹等疫情反弹,境外疫情输入我国风险增加。“五一”假期人员流动性上升和聚集性活动增加,可能加大疫情传播风险,防控任务艰巨复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始终把新冠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思想不懈怠、防控不放松、措施不加码,坚决盯紧看牢、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继续保持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加强口岸疫情防控各口岸要密切关注全球新冠、登革热、麻疹、疟疾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尤其是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及重点来源国传染病疫情情况,按照“一国一策、一病一策、一口岸一策”原则,不断完善相关方案预案。疾控、卫生健康、海关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新冠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流行趋势、病原变异等情况。落实入境人员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等措施,做好入境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抽检,加强对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异常人员的卫生检疫,对检疫异常人员发放《就诊方便卡》,做好健康风险告知。引导出境人员关注目的地疫情动态,做好个人防护;对入境人员加强健康宣教,引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诊。三、加强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置各地要持续落实病例报告、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病毒变异等新冠多渠道监测和呼吸道传染病多病原监测,及时掌握我国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特征和病原谱变化。各地要结合春夏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及本地实际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强化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学校聚集性疫情监测,百日咳疫情上升地区要加强病原学监测和分析,登革热、疟疾等蚊媒传染病输入疫情上升地区要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各地要动态开展疫情形势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流行特征和发展态势。发生疫情后及时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做好聚集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四、加强传染病医疗救治各地要根据本地春夏季传染病流行形势做好医疗救治应对准备,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传染病早期识别和诊疗能力。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强化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发热门诊、急诊等医疗应急值守安排,选派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值班值守,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五、加强预防接种各地要持续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将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围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的核心目标,加强接种率监测评估,认真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进一步优化预防接种服务,促进适龄儿童及时、全程接种百白破、麻腮风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继续推进重点人群接种含XBB变异株抗原成分的新冠病毒疫苗。严格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做好冷链管理,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安全。六、加强重点机构疫情防控各地要加强养老、托幼、学校、社会福利等机构的疫情防控,督促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指导托幼机构、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等措施,加强食品和饮用水管理,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学生健康和校园安全。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加强外来人员探视、老年人和儿童回家及返院管理,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要及时就医排查,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七、加强旅途和旅游活动疫情防控各地要指导客运场站根据客流变化,及时增加或开放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引导乘客有序进出站、候乘车(船、机),加强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倡导旅客进入客运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科学佩戴口罩。各地旅游景区要及时动态疏导客流,避免室内场馆大规模人员聚集,做好室内旅游场所和室内场馆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适当增加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住宿、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食品卫生和安全管理,确保公共用品用具、饮用水、食品等卫生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八、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信息,做好科学解读和健康提示,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大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群众自我防护和及时就诊意识。引导出行人员提前了解目的地传染病流行情况,做好出发前、旅途中和到达目的地后的防护准备,落实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防蚊虫叮咬等防护措施。倡导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和社会热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个人在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责任”,将新冠疫情防控中的好机制和好做法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坚持联防联控和多病同防,强化平急转换。加强“五一”假期值班值守,建立完善轮班轮休制度,做好医疗物资供应保障。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部署,盯住关键环节、突出防控重点,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及时排查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坚决防止由于工作不细、管理不善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月27日 上午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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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4月25日(周四)15:0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2号楼新闻发布厅(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胡强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今年的4月25日到5月1日是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我委联合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等5个部门开展以“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我们将聚焦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今天的发布会,我们将围绕“坚持以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这一主题,向大家介绍职业健康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先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孙新先生;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人机工效室主任张忠彬先生。请他们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进入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新华社记者请问“十四五”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的中期评估是什么情况?谢谢。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我们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职业病防治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也就是17个成员单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疾控局共同对国家“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进行了中期评估。从中期评估的结果来看,基本上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我们落实“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12项量化目标指标,大约有10项指标已经完成,或者接近完成,接近完成就是说我们离“十四五”末中期目标还有不到10%,8项指标已经基本完成了,2项指标在10%的范围之内。还有两项指标,劳动者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这两项指标有待提升。评估结果表明,“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上下各方的共同努力,职业病防治的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比较突出的有这么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预防的力度不断加大。我们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截至去年底,全国纳入专项治理企业18.5万家,已经完成了7.5万家。开展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实现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重点职业病监测县区以及监测病种三个全覆盖。强化监测与监督执法、危害治理和健康企业建设联动,累计监督检查用人单位92万余家、建设健康企业1.9万家、选树“职业健康达人”6.9万名。所以刚才主持人讲到,4月25日到5月1日是第22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就是“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目的就是要持续加强源头预防,巩固尘肺病攻坚行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成效,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二是不断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康复水平。全国现有职业病诊断机构62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5670家、尘肺病康复站829家,基本形成了“地市诊断、县区体检、乡镇康复”的职业病诊疗康复体系。2021年至2023年,也就是“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为5300万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服务约9万人次,为20万尘肺病患者提供就近、免费康复服务超过120万人次。三是加强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全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达到2059家,现有的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达到7.4万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和28个省份设立了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了“国家矿山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尘肺病诊疗中心”以及尘肺病防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粉尘危害工程防护重点实验室还分两批遴选了64项防尘防毒先进适宜技术,转化了一批科技成果,健全完善了与省级工程防护机构的协作联动机制。谢谢!凤凰卫视记者职业健康是从业者的权益,从业者在自己的工作当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然后避免自己受到的职业健康伤害呢?谢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孙新首先感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实际上职业健康权益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健康权益,更大的来说,我们职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接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治疗与康复的权益。归纳一下,首先从用人单位就要履行几个职责:一是要履行合同告知,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时候,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要明确写明工作场所,这个岗位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以及后果,包括防护设施等保障待遇,这是首先要履行合同告知。第二要履行警示告知。举一个例子,跟交通安全一样,在工作场所如果存在职业病危害,在工作场所,我们的岗位、设备要在明显的位置以图形或者警示语等形式进行标明,要说明这个工作岗位存在着职业病危害的种类以及健康的问题,以及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另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里面分几个阶段,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包括发生一些应急事故以后,我们的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要开展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离岗时,主要存在一些长期健康损害,应当接受离岗健康检查。企业如果存在职业病危害,要定期开展检测和评价,要向劳动者书面告知,在公告栏里告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包括防护口罩、护耳塞等。另外,一旦发生了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用人单位有责任组织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鉴定,包括后续的治疗康复。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当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果用人单位管理人员明显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谢谢。红星新闻记者据统计,中小微企业吸纳的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近80%,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是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难题,请问应该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呢?谢谢。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人机工效室主任张忠彬感谢您的提问。确实如您所言,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比较多,在我们国家占比比较高一些。根据我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在注册法人用人单位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9%,从业人数2.3亿,中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占到从业人员总数的79.4%。但是,中小微企业限于规模,因为关停并转也比较频繁,人口流动也比较大,他们的职业健康管理基础以及相关能力还是比较弱的。因此,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我们国家在“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中就设定了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专栏,目的就是提升中小微企业的职业健康的管理能力,有效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改善我们的营商环境。所以,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国家近年来也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把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的监测工作同中小微企业帮扶工作一体化推进,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在总结相关的好的经验、好的做法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帮扶的2024年到2025年两年的工作方案》,目的是要在全国每个县区、每年平均帮扶不少于20家。通过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和评价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来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能力,实现到2025年底,被帮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的开展率和职业健康的培训率都能够达到百分之百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相关政策,从制度上来推动中小微企业提高防治水平,有效或者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谢谢!总台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记者近些年大家都非常关注一直持续开展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的监测结果,现在这个监测结果怎么样?对于职业病和危害因素排名前几位的是什么?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谢谢。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建冬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职业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8年11月,国务院专门召开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这次会议提出,要扩大职业病病种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建立完善了国家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报告体系,监测病种由原来的10种职业病扩大到所有的职业病病种,也就是十大类132种。重点职业病监测向县(区)延伸,监测病种和范围已经扩大至全因素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等全部职业健康检查类型。在560个重点县(区)开展了中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掌握了我国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和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摸清了这个底数。所以职业病报告系统覆盖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2000多个县(区)。从监测结果我们发现:一是全国共监测重点行业用人单位30.7万家,监测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状况超过5300万人次,其中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超过2400万人次。监测存在职业病危害岗位超过181.5万个,也就是通过监测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和职业健康检查的状况,为我们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控、加强和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提供了基础和依据。二是全国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个案7000多万人次,发现疑似职业病7.67万例,发现职业禁忌证115.6万例。这里我稍微介绍一下,什么是疑似职业病,什么是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主要是指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发现临床上有某些表现和症状,怀疑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确诊,或者没有进行职业病的归因诊断,是一种暂时的疑似的职业病,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进一步采取职业病诊断措施,进行归因诊断和临床的进一步诊断,来确定劳动者是否罹患了职业病。如果是确诊了职业病,就要由用人单位或者使用工伤保险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再一个是职业禁忌证,这个证是证据的证,就是指劳动者在接触特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候,比如接触粉尘或者接触化学毒物,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容易患职业病,或者是他有一种基础病,比如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对于接触粉尘危害的岗位,就有职业禁忌证,所以他不能从事这个职业,如果他从事这个职业,患尘肺病的风险就更大。所以,我们发现了这些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以后,可以及时采取诊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措施,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所以监测发挥了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劳动者和一百多万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三是全面掌握了职业病发病风险和发展趋势。监测发现,职业病危害行业集中的趋势比较明显,职业病危害主要分布在采矿业、制造业、冶金、建材等行业。第二个职业病危害分布比较广泛,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了全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工业企业40%的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刚才这位记者问到排在前几位的是什么,排在第一位的是噪声,第二位是粉尘,第三位是化学毒物,从排名来说就是噪尘毒,主要是这几类职业病危害。根据监测的结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职业病危害治理,更好地保护好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谢谢!香港经济导报记者请问可以用一般健康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吗?劳动者如果发现自己疑似职业病应该怎么办?谢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孙新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首先我要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不能用一般的健康体检来替代职业健康检查。为什么呢?我看了一下今天来的媒体朋友,大家或多或少都参加过健康体检,现在是用人单位组织的,有些可能是个人组织的。一般的健康体检和我们讨论的职业健康检查,从对象、目的、组织形式以及法律依据,一些临床诊断的依据,包括周期和技术要求,到最后的结论,包括后面病人的处理方式都是不一样的
4月25日 下午 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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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疾控局:为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促进放射诊疗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对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辐射监测”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医用辐射场所定期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定期开展的放射诊疗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和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监测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二、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者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机构为医疗机构工作场所出具的辐射监测结果,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均应予以认可。辐射监测工作应同时满足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要求。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医疗机构在一个检测周期内对相同项目进行重复监测。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从事依法属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管理范围的辐射检验检测活动时,市场监管部门应依照法定程序办理。鼓励承担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工作的机构同时取得检验检测资质认定(CMA)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为医疗机构同时开展放射诊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排放废物辐射监测等其他辐射相关监测提供便利。四、各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和疾病预防控制主管部门应密切协同配合,推动有关标准完善统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依法落实其辐射场所的安全责任。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探索行政许可程序优化措施,切实减轻医疗机构负担。引导各服务机构强化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工作。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6年2月3日印发的《关于医疗机构医用辐射场所辐射监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274号)同时废止。
4月25日 下午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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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更新!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有这些→

2.经批准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名单(2023年12月)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详情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管仲瑶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4月25日 下午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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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4〕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关于调整“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第一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25日—6月24日(工作日8:30—17:00)。二、申报途径在线申请(详见附件1)。三、有关要求(一)本轮只受理社会办医疗机构申请配置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二)请通知辖区内有申报需求的医疗机构登录我委网站公开信息,按照《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须知》《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评审标准》(见附件1、2、3)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请。(三)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时须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合法。我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核查。申报单位有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申请配置许可的,将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予许可并追究责任。申报咨询电话:国家卫生健康委政务大厅(申报受理咨询)联系电话:010-68791409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申报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10-6879165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和咨询联系电话:13601265932附件:1.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服务指南
4月24日 下午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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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9.70%

2023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9.70%2023年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9.70%,比2022年提高1.92个百分点,继续呈现稳步提升态势。监测结果显示,2023年全国城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3.25%,农村居民为26.23%,较2022年分别增长1.31和2.45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为33.30%、28.85%和24.44%,较2022年分别增长1.42、2.15和1.8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42.0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32.21%,基本技能素养水平为26.76%,较2022年分别提升0.74、1.58、0.76个百分点。6类健康问题素养水平由高到低依次为:安全与急救素养59.33%、科学健康观素养54.71%、健康信息素养41.05%、慢性病防治素养30.43%、基本医疗素养28.84%和传染病防治素养28.02%。本次监测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6个县(区)1008个乡镇(街道),对象为15~69岁常住人口,共得到有效调查问卷73340份。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管仲瑶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4月24日 下午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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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徐秉楠喜欢就告诉我们您“在看”
4月16日 下午 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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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素汁、魔芋制品、防弹咖啡……“网红减肥食品”到底有没有用

市面上,有很多帮助减重者实现无痛减重的“网红减肥食品”,例如白芸豆碳水阻断剂、防弹咖啡、西梅酵素汁、魔芋制品等。今天,我们就来谈谈这四类“网红减肥食品”到底能不能减重。白芸豆碳水阻断剂白芸豆碳水阻断剂是利用白芸豆中的α-AI(又称“淀粉阻断剂”)来降低α-淀粉酶的活性,使淀粉不能在人体中被分解、吸收。它仅针对淀粉类食物,如面条、米饭,而对白砂糖、红糖等蔗糖及油脂无能为力。所以,白芸豆碳水阻断剂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淀粉的吸收,制造更大的能量缺口,最后达到减重的目的。
4月16日 上午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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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微塑料危害大!但简单一步就能消除

如今,饮用瓶装水绝大多数都使用塑料作为包装,看起来既清洁又安全。然而,最近的研究显示,瓶装水的包装材料会不断向水中释放微小的塑料颗粒。微塑料指的是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颗粒,粒径范围从几微米到几毫米不等,尺寸小于0.001毫米的塑料颗粒称为纳米塑料。微塑料和纳米塑料统称为微纳塑料。今年年初《美国科学院院刊》(PNAS)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每升瓶装水中平均含有约24万个微纳塑料颗粒,其中约90%是纳米级。这项研究使得很多习惯喝瓶装水的人很担心。不只瓶装水含微纳塑料曾经人们相信,微塑料不会被人体吸收,只是体内的“过客”,自然排出就没事了。然而,2022年4月,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专家开展的研究显示,普通的一次性消费塑料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更多的微纳塑料。例如,含有塑料涂层的一次性饮料杯,使用过程中所释放的微纳塑料是普通矿泉水瓶的7倍。研究发现,使用一次性热饮杯喝300毫升饮料,可以使体内每7个细胞中,就有1个摄入微纳塑料。
4月16日 上午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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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提高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组织对《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司”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附件: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年版)扫描上方二维码可查看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李诗尧校对:杨真宇审核:秦明睿
4月15日 下午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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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专题展播“十大反间谍案例”

2024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4日,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重磅专题《创新引领·国安砺剑》上集,总结回顾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十年来,特别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十个重大间谍案件。通过这十大典型案例,起底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渗透、窃密、策反的各式卑劣手法,树牢人民群众的反间防谍意识,让间谍“无处遁形”,详情见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如果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情况,应立即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或通过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编辑:郭晓薇
4月15日 下午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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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4〕122号
4月12日 下午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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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4〕1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的宣传主题为“共同行动
4月12日 下午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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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4〕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2024年4月26日是第17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防止疟疾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成果”。为做好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疟疾防控,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做好宣传组织,营造良好氛围当前全球疟疾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每年仍有大量输入性疟疾病例报告,危重症及死亡病例时有发生,再传播风险持续存在。各地要充分认识输入性疟疾防控对于巩固我国消除疟疾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疟疾防治工作有效开展。要围绕宣传主题,提早部署,精心策划,聚焦重点内容,制定活动方案,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止疟疾再传播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聚焦重点环节,增强宣传针对性各地要聚焦往返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务工、经商、旅游等重点人群和云南中缅边境等重点地区,普及疟疾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疟疾防护与及时就诊意识。要完善与海关、商务、文旅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机制,联合开展系列宣传科普活动,提高宣传效果。要创新形式,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结合实际开展主题作品征集、科普宣传、短视频直播、线上论坛等活动,提升活动互动性、增强公众参与感。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整合优势资源,组织开展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加大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力度,强化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要发挥联防联控优势,疟疾联防联控片区要积极开展片区间疫情处置演练,重点边境地区要积极组织跨境疟疾联防联控活动,多方联动提高突发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水平。四、加强医防协同,巩固提升防治能力各地要深入落实《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共同开展疟疾防治、实验室检测、疫情调查处置等培训,开展疑难病例、重症病例等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和经验分享,维持各级疾控机构疟疾防控能力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疟疾诊治能力,持续提升病例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危重症患者救治水平。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活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成效和经验,并于2024年6月1日前报送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4年4月9日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网站编辑:杨真宇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4月12日 上午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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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

2023年,国家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医保改革发展惠民实效,推动医疗保障事业起步新征程。一、基本医疗保险稳健运行(一)参保人员情况截至202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3386.9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093.8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6293.02万人。(二)基金收支情况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33355.16亿元、28140.3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2880.5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6636.07亿元。基金支出17717.80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1620.58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含生育保险)年末累计结存26405.8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474.59亿元,支出10422.53亿元。二、生育保险降低生育成本截至2023年底,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4907.06万人,同比增加300.41万人。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069.10亿元,比上年增加117.75亿元,增长12.38%。三、医保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原承担医保脱贫攻坚任务的25个省份通过医疗救助共资助7308.2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3.8亿元,人均资助210.5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18649.8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1883.5亿元。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便捷群众生活和工作截至2023年底,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55.04万家,其中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9.8万家,定点零售药店35.24万家。2023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8亿人次,基金支付185.48亿元,比2022年就诊人次增长2.6倍,基金支付增长2.96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125.48万人次,基金支付1351.26亿元,比2022年跨省直接结算住院就诊人次增长98%,基金支付同比增长77%。五、医保药品目录扩容让更多患者及时用上新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3088种,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另含中药饮片892种。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6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累计74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其中2023年新增126种。2023年,协议期内346种谈判药报销2.4亿人次。继续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目录内中成药从2017年的1238种增加到2023年的1390种。全国20个省区市开展中医病种付费,对中医病种实行同病同质同价,病种数量在20~200个之间,医保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举措进一步落实。六、支付方式改革减少患者看病就医负担2023年,全国有超9成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25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统筹地区全覆盖。在已经启动改革的统筹地区,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住院医保基金超过7成。2023年完成的2022年度清算数据显示,在101个国家试点城市中,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参保人个人负担较2021年减少约215亿元。七、价格改革和招标采购持续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各省份均开展调价评估,28个省份开展调价工作,重点聚焦急诊、护理、抢救等技术劳务项目价格。2023年累计约谈企业23家,涉及30个价格异常品种,督促企业整改,剔除虚高价格空间40%以上,有力有效处置一批虚构成本、以缺逼涨、垄断控销等导致的价格异常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第八批和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覆盖80个品种;选取人工晶体、运动医学相关高值医用耗材开展第四批耗材集采。2023年,全国通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12793亿元,比2022年增加2178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10224亿元;中成药2569亿元。在网采订单总金额中,医保目录内药品网采订单金额为11519亿元,占全部网采订单的90%,比2020年提高3.5个百分点,医保药品网采对挂网药品采购的规范带动作用持续增强。2023年,整理司法等部门公开案源信息1259条,累计通报4批全国医药商业贿赂案源。截至2023年底,各地评定一般失信企业404家、中等失信企业52家、严重失信企业22家、特别严重失信企业4家。注:本快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总计与分项合计略有差异。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编辑:杨真宇校对:马杨审核:秦明睿
4月12日 上午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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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来了!省级心血管病和脑血管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确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省级心血管病和脑血管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健康中国行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我们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由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国家神经疾病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分别牵头负责全国心血管病和脑血管病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并请各省(区、市)明确本省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根据各省份推荐意见,现确定相关医院为省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名单见附件)。省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在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或受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牵头开展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会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相关工作任务。二、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心脑血管疾病同防同治,推动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关口前移。三、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推广适宜防治技术,促进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能力不断提升。四、会同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综合监测,为本省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五、充分发挥专业部门技术优势,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心脑血管疾病主动防控意识和相关防控技能。六、协助当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其他相关工作。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创造有利工作条件,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做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各项工作。各省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引领作用,按照国家和本省(区、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强化技术支撑,密切同国家级技术牵头单位和省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沟通,推动相关工作有效落实。附件:1.省级心血管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名单
4月11日 下午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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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老画报,带你了解爱国卫生运动理念变迁

2024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2周年,今年4月是第36个爱国卫生月。从“除四害、讲卫生”到“大卫生、大健康”,爱国卫生运动作为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涵盖城乡环境卫生、疾病预防、蚊虫治理、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在运动开展的各个时期,我国政府部门及各级医疗机构等先后通过各类卫生主题海报对爱国卫生运动的理念和做法进行宣传。这些画面是我国卫生工作方针的体现,也是不同时代的生动印记。爱国卫生运动主题宣传画,20世纪50年代①粉碎细菌战主题宣传画,20世纪50年代1952年,我国连续报道美国在朝鲜及我国部分地区投掷带有细菌的昆虫和媒介物的新闻。同年,中央防疫委员会成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发动群众开展防疫相关工作。随后,以消灭病媒虫兽为主要内容的卫生防疫运动在全国范围迅速开展。1952年12月,中央防疫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作为全国卫生工作的努力方向。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此类运动是在爱国主义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于是被称为“爱国卫生运动”,并逐渐演变为常态工作,成为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组成部分。②预防乙型脑炎主题宣传画,20世纪50年代1952年,乙脑被列入我国法定传染病中。为控制包括乙脑在内的各种传染病,人民政府实施了多项举措,除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建立防疫机构外,还推行灭蝇、灭蚊、改厕、环境清理等爱国卫生运动,一系列举措取得了很大成效。此外,乙脑疫苗的推广也起到了极大作用,接种人群的发病率大大降低。1952年,乙脑被列入我国法定传染病中。为控制包括乙脑在内的各种传染病,人民政府实施了多项举措,除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建立防疫机构外,还推行灭蝇、灭蚊、改厕、环境清理等爱国卫生运动,一系列举措取得了很大成效。此外,乙脑疫苗的推广也起到了极大作用,接种人群的发病率大大降低。③选自《苦恼村变成欢乐村》连环画,1953年开展农村地区的卫生工作是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头戏,南京市秦淮区五老村就是新中国成立之初进行环境卫生改造的典型。当时,全村先后填平了37个污水塘、2条长达200多米的臭水沟、29个粪坑,清扫了积压数十年的垃圾,建起了公共水井和公用厕所。大家还消灭蚊蝇、植树造景、修建凉亭。1960年,党中央在《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口号。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以“两管五改”为重点:管水、管粪,改水井、改厕所、改畜圈、改炉灶、改造环境。爱国卫生运动的持续开展,有效控制了鼠疫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流行,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得到大幅改善。④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除害灭病
4月9日 上午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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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健康中国建设

评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康中国建设需要牢牢把握数字技术新机遇,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实现健康中国建设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疾病监测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多点触发,为疾病的风险预测、药物研发、流行病学规律分析提供科学依据,为不同人群疾病治疗、医疗服务利用精准画像,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患者个性化健康管理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低成本、便利的就近式医疗服务。我国拥有社区(村)、街道(乡镇)等基层平台,还有正在推动建设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技术赋能这些基层平台,有助于挖掘并释放它们的潜力,解决医疗资源的供需关系不平衡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催生健康领域新业态和新模式。以科技创新引领卫生健康事业新发展,以数字化、信息化、科技化培育新动能,促进卫生健康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能为健康产业提供新的增长点和创新动能。数字技术赋能健康中国建设,在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的同时,也会推动形成巨大的需求侧消费空间。目前,医养地产、健康食品加工、旅游康养、传统中医药产业等正在迅速发展,由此形成良性循环。应用数字技术,不仅能提高健康产品和服务的品质和效率,还可以拓展健康产业的范畴和市场规模。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发展,有助于推动大健康产业提前参与全球范围的健康产业升级与竞争。建立科研协作机制,促进健康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建立政府统一有序管理的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在科学研究方面,可以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专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科研数据集支持;在实践运用层面,可以推进医疗健康上下游产业链融合创新发展,实现多业态、长链条、全周期的产业发展支持。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健康大数据具有多源异构、空间性大、隐私性高、封闭性强等特性,因此要明确其运用的边界和范围,细化医疗健康数字采集权限和使用规则,在确保患者数据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加强健康数据的合作共享和安全管理。鼓励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与各地大数据局、医疗健康产业尽快搭建起平台,让医疗健康数据高效合理地利用起来。迭代升级应用场景,提升产品用户体验和场景覆盖率。随着网络普及和移动设备的高度智能化、仿真化,移动医疗将成为数字技术赋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方向。患者可以在线获得个性化的健康建议和治疗指导,也可以利用智能化设备进行实时健康监测。同时,借助视频问诊、远程医疗等数字技术,患者在家就能获得医疗卫生服务。尤其对于偏远山区和医疗资源稀缺地区的患者来说,远程医疗可极大提升其就医的便利性、可及性。鼓励开发升级更多的移动医疗应用场景,加强全人群数字素养教育,解决“数字鸿沟”难题,让医学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更多百姓。文: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武汉大学人口与健康研究中心主任
4月8日 上午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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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召开

4月2日,2024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3年药政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曾益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锚定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总目标,在完善国家药物政策、健全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提升基本药物制度化水平、强化短缺药品会商联动机制、深化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特殊人群和特定疾病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持续增强高质量药品供应与药学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聚力构建药品供应保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建成健康中国、奋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有关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单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尽心竭力满足群众用药需求——2024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侧记过去一年,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部门之间横向协调联动、上下之间纵向贯通协同的机制日趋稳定成熟,为构建药品供应保障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的一年,全国药政系统将始终坚守药品治病救人的初心,牢记保障供应的使命,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改革中,协同实现药政管理到药政治理的转型。聚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药问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考验着从中央到地方监测协同和应对处置的水平,也是会议期间各方讨论的热点之一。会议通报,2023年,药品短缺应对处置机制全面完善,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历年报告的药品短缺信息处置率首次达到100%。会上,各地分享了经验做法,交流了心得体会。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用药问题,完善会商联动机制和治理政策,强化监测协同和应对处置。“2023年,黑龙江省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报告同比下降51.1%,应对处置率达到100%,全部在省内解决。”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淑梅介绍,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做实监测分析、需求研判,是应对药品短缺风险的重要举措。该省遴选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处置应对技术支持机构139家,为省市县三级及时、有效、规范处置药品短缺信息提供了技术支撑;设置重点医疗机构监测哨点45个,覆盖全省13个地市各级医疗机构和重点专科,针对药品使用量变化和疾病流行趋势开展常态化风险监测;确定9家配送企业作为药品供应监测哨点,对药品供应紧张或者需求异常增加情况,及时做出预警;推进监测资源共享,协调医保部门开通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查询、使用权限,为药品采购信息查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监测提供了便利。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鲍军介绍,该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履行短缺药品保供牵头部门职能,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面落实监测预警、分级储备、分类处置等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会同工信、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企业生产监测、价格联动监管、涉嫌垄断线索核查等工作机制;实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每月“零报告”制度,定期通报短缺药品信息报送情况,压实医疗机构监测责任;落实分级储备,督促各级医疗机构确保急抢救类药品周转库存,压实保供责任;保障儿童用药,推动南京市儿童医院等5家医院28种儿童院内制剂在省内166家医疗机构调剂使用;关注结构性、季节性药品短缺,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增加库存、加强使用监测;制定罕见病药品目录和罕见病重点保障供应药品目录,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沟通机制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引导市场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短缺药品的研发生产;提升短缺药品协同监测和应对处置水平,原则上医疗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省域内处置率不低于98%;梳理国家清单药品生产供应情况,力争国家清单药品全链条持续稳定供应;重点防范结构性与季节性药品短缺风险,力争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提升基本药物制度化水平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药物政策的基石,是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的压舱石。会上,江西省分享了提升基本药物制度化水平的经验。“从2021年开始,结合本省实际,江西提出基层、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占比分别应达到70%、50%和37%以上,省直三级综合医院为33%,专科医院较同级综合医院下调10%的要求。2023年,‘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写入江西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清单。”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朱烈滨介绍,2023年江西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总费用及基本药物总费用较2022年分别下降2.8、1.0个百分点,对符合临床需求的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及调降药占比起到推动作用。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等方面,江西省优先遴选基本药物品种。2023年,在江西省医保局开展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基本药物品种占比提升至42.0%。如何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中的基础地位?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各地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年度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梳理分析困难问题,形成年度专报,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体系提供实践依据;完善基本药物“采供用报”政策体系;坚持国家和省级联动,协同各方,研究提出鼓励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的扶持政策;优化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完善临床规范用药激励约束机制,控制不合理用药费用。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将提升基层用药能力列为重点事项进行部署。新的一年,如何进一步提升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满意度?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组织开展基层药品配备使用专项研究,聚焦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遇到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找准基层药品联动管理的发力点。开展县域医共体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试点,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畅通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渠道,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高质量供应保障新格局。今年拟先行在100个左右县开展试点,并及时组织对试点地区开展评估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形成带动示范效应。重庆市先行先试,围绕着力破解医共体内外药品衔接不充分、药学服务不平衡等难点问题,探索建立以“统一目录管理、多条渠道保障、同质药学服务”为路径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新模式。“目前,全市所有县域医共体的慢性病衔接病种已由4种扩展到10种,医共体内基本用药衔接水平得到新提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勇分享了该市的做法和成效:统一用药清单。打通用药界限,坚持做到“一区县一清单”,即每个区县均统一区县内用药清单,优先将国家基本药物、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等纳入清单。统一药品配备。各区县医疗机构统一按照慢性病用药衔接清单开展药品配备,其中牵头医院清单内药品配备率达到9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率达到59%。统一药品配送。全市已有32个区县实现医共体药品统一配送,服务范围覆盖城区和农村地区全域。畅通临时采购渠道、互联网医院渠道、院外调配渠道,保障群众用药供给。推行区域化处方审核。2023年起,将区域化处方审核系统建设纳入区县卫生健康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已有6个区县区域化审方中心投入使用,12个区县启动建设。推动高质量药学服务均衡可及强化药学服务制度规范和激励机制建设是持续增强人民健康获得感的内在要求。过去一年,各地以问题为导向,逐步探索推动药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激励药师药学服务实现新突破。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徐民介绍,该省把提升药师业务能力和药学服务水平作为强基层的重要内容,开展全省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技能竞赛,带动基层2.7万余名医师、药师参加学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模式,举办县域医共体药学培训班26期,培训基层药学人员3.5万余人次,重点提升处方审核和点评能力。各医共体内累计组织药学人员轮转和下沉帮扶8000余人次,处方合格率平均提高6.8%。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全红看来,药师药学服务具有独特的专业技术价值,应不断从服务规范、能力提升、保障支持、绩效评估等环节健全完善药师管理制度体系,满足群众高质量药学服务需求。张全红在会上分享了湖北省的主要做法:统一药学服务技术规范,分类加强技能政策培训,强化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增强药师队伍职业荣誉。“湖北省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达到26家,培训合格的临床药师有900多名,其中列为紧缺人才的有330名。今年还启动了精准用药和信息药师岗位培训。”张全红介绍,湖北省将打造药学服务标杆作为未来发展方向,将医院药学部纳入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序列。药师药学门诊逐步推开,全省已有44家三甲医院开设药师门诊,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提升患者用药依从性、减轻患者负担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国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和住院用药监护的比例不高,药学服务不平衡、不充分、不规范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重点推动三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区域,规范开设药学门诊和住院用药监护,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患者有感;探索建立药师药学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患者用药档案(药历)规范管理机制,研究提升药师药学服务能力的激励措施。文:健康报记者
4月3日 上午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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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国家癌症中心:2024年4月15—21日是第30个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癌症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确保《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就做好2024年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今年宣传周主题是“综合施策
3月31日 上午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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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办公室工作会议召开

2024年3月27日至28日,全国卫生健康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雷海潮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全国卫生健康办公室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强化政治把关,当好参谋助手,发挥中枢作用,守牢安全底线,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效,以优质高效的办公室工作保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与会人员一致表示,会议部署系统全面,会风优良务实高效,对做好办公室工作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措施。河北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和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协和医院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工作联系点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编辑:李诗尧校对:杨真宇审核:管仲瑶
3月28日 下午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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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就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于3月27日(周三)15:00,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邛海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护佑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是国家卫生健康委“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3月27日 下午 8:29